原文:Global Times – Publish and be deleted
译文:环球时报英文版-为了删除的发表
作者:张蕾(Zhang Lei)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5日
译者:@youyoupan
校对:PurpYE
Photo: CFP
By Zhang Lei
豆瓣,一个中国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自2006年融资200万美元后,在1月25日的第二轮融资中获得了1000万风险投资。
他再也不能忍受了。
当香港作家兼诗人廖伟棠发现他的网络相册被douban.com(豆瓣网)删除时,他留下他两年多以来结交的3000个朋友,离开了豆瓣。‘我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他在他的离开声明中对中国内陆的社交网络服务的用户们写道,‘虽然被停号两次,被删贴近百次’。
但到了2010年前后,有的人明显已经疯狂,几乎要把五千常用字的半数纳入敏感区’。
对于廖来说,最终的导火索是《这些美丽、坚强的人民》被删 ,这个相册展示了参与抗议667亿港元香港通深圳和广州的高速铁路项目的香港青年和艺术家们。那些下跪的,光脚的年轻人的照片显然被认定政治性太强。
‘里面大都是阳光灿烂的年青人和艺术家,他们脸上洋溢着希望,因为内心的真诚而美丽,我并没提到任何抗 争或“煽动”话语,’廖说。‘但是他们就是不放过它。’
‘两年来我一直坚持在豆瓣发表作品和评论,只是想尽量带回一些真相和一些可能不同的价值观给防火墙内的 朋友。’
‘但愚蠢的管理员屡屡触及我个人原则的底线,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决定从今远离这个以自阉来自杀的网站。’
在以前,豆瓣比较宽松,廖说。举例来说,管理员可以不删除内容,而是将其关闭为”私人可见”不公开。或者条目不会被立即删除,而是在一两天以后,他回忆说。
‘那样,就能被成百上千的人看到,’他说。
作为仅有的几个愿意运用这个妥协的互联网环境的香港作家之一,廖说他很享受了跟被隔离的大陆朋友交流的机会。
‘我在豆瓣上发表的都是公众应该 知道的,个人的东西更多是 放在博客上。’豆瓣于2005年创办,拥有3300万注册用户:大多数是学生和知识分子。他们喜欢这种社交网络服务简单化的设计和用户自制的内容,如书,电影和相册。最近,豆瓣收紧的审查让很多资深用户不满。
事态有了进一步发展,北京大学的学生方可成写了一封公开信控诉豆瓣封停他的帐号,并称网站为’独裁者‘。对于方来说,用户们被迫和网站管理员围绕着一本台湾作者龙应台的禁书《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玩起了一场捉迷藏。由于本书的国际标准图书编号(ISBN)在大陆是被禁的,用户们为了共享评论和评分沿用书名但是偷换了书的ISBN。
豆瓣的管理员发现了对应错误的ISBN,删除了书名并录入了本应对应的书名。方发现后,把书名又改了回去,以此导致他的帐号被永久停封。
‘我不相信修改条目内容能构成犯罪,’方说。‘任何用户都可以在一个依靠用户自制内容的网站上提交他认为是正确的信息。’方想知道对他的惩罚是否是由这本书的敏感性所致,因此他让他的朋友把书名再次改了回来。他朋友的帐号也被停封了。并不是审查本身惹怒了方和其他的网络用户,而是豆瓣违反了自己的出版行为守则。
‘豆瓣封号不讲理而且很随意’方写道。‘完全它说了算,因为你可以被封3天,7天甚至永远,没有任何申辩的机会,你所有的日记,相册,收藏和消息就这样没了。’
豆瓣规定用户永久封号前会有三次警告:第一次警告帐号停用三天;第二次警告停用一周 。只有在受到第三次警告之后,帐号才会被永久停封。方的公开信使其帐号解封。
Photo: courtesy of Liao Weitang
在1月15日立法办公室外,一个示威者手举‘苦行反高铁’的条幅走在抗议广州-深圳-香港高铁的游行中。豆瓣在两天后删除了这张照片。
Commercial survival
商业求生
自我审查是防止流行网站被关闭的求生法则,一个资深网站开发人员王某告诉环球时报。
‘我能理解一个作者的作品被删时的愤怒,但是运营一个网站更加艰难,因为我一面要忍受监管机构的侮辱,一面还要承受用户的批评, ’她说。
‘如果网站因为一篇敏感文章被关闭,你又怎么发薪水给员工,和保护用户的数据? ’
‘你就没有坐下来的时候,’一个小型网站站长说。‘你得一直保持手机开机,随时接收上级要求删帖的紧急电话。’
更糟糕的是,她说,对哪些贴子该删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对于敏感的界定取决于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政治环境,网站的背景、规模及地理位置,甚至取决于管理员们不同的理解。
豆瓣对于它的内容异常小心,因为它在政府里没有背景,据一名熟悉内情的人士说,‘一旦你被关闭了,没有人能救你’。
当环球时报联系豆瓣编辑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接受采访。
‘豆瓣对饭否、译言和博客大巴的遭遇记忆犹新,’方说。
据南都周刊的报道,他们都是大陆去年被关闭网站中最知名的几个。其中译言和博客大巴于今年一月恢复运营。
饭否的创始人王兴还在审议对7月5日新疆暴乱的审查尺度时,答案就揭晓了。
据中国商业新闻周刊报道,这个拥有一百万注册用户的Twitter式的微博网站因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被立即关停。王还没有放弃重建饭否的希望。然而七个月过去了,王仍然拒绝发表评论。
译言是一个发布用户上传中英翻译文章的网站,它由于违反了中国政府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规定于去年11月被关停。
根据这项国家规定,中国大陆任何申请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组织必须拥有一千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并有5名在新闻行业从业3年以上的大陆编辑。
译言在39天后在严格的自我审查下重新开站,‘政治性’新闻被全部移除。
‘很难搞清楚什么我们可以说什么又不可以,’译言的创建者陈昊芝在广州报纸南方周末上这样说。
对于大多数翻译者而言,发现如此多的心血之作被删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一个前志愿者说。
‘那不是我们的错,因为我们不能扭曲新闻稿的原意,’她说,‘我们完全不知道哪些是敏感消息,而哪些又不是’
她承认,他们早就知道这件工作是有‘风险’的,因为‘大多数国外关于中国的新闻都是负面的’。
译言与卫报的合作让工作人员感到特别的骄傲,翻译者说。
‘多数中国人面临防火长城和语言关这两道壁垒。(译言)网站因为帮助人们翻越了这两道墙,而吸引了大批的读者,’她说。
如果他们想继续经营下去,’阉割’是唯一的出路,她说。
译言也受限于版权法,她说。去年,翻译公司不得不删除一系列对丹布朗(Dan Brown)的重磅炸弹《失落的符号》的翻译,并对该书的中国发行商致歉。
No appeal
申诉无门
除了忍受审查和被无端关停,互联网用户和网站运营者常见的抱怨是找不到申诉渠道。
‘你只能去相关部门那里恳求他们再给你一次机会,’廖说。作为一个网上诗歌论坛的管理员,廖有一份从当地互联网主管部门那里收到的敏感词清单。
‘他们希望我们能删除含有这些词的贴子,’他说,‘但我看不出有什么意义。’
这个论坛去年被叫停了两次。
‘我们不知道原因,’他说。‘反正突然就发生了。’
于是网站转移到香港的服务器上。
‘如果你违反了相关规定,你就无法救回网站,’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一名网管告诉环球时报的记者。
‘只要豆瓣想要生存和发展,它对用户的抱怨就无动于衷,因为真正的威胁来自于主管部门,’方说。
与体制对抗是徒劳的,他说。
‘我们只能与这个充满奴性的社会环境作斗争,同时逐渐地培养公民意识,’他说。
Vague laws
法律含糊
南京大学研究互联网政策的李永刚教授在新书《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里提到,用来管理非法网络行为的14个普通法规和条例,全都含糊不清,欠缺细节而且不切实际。
‘因此,除了众所周知的限制级政治事件以外,在运营者和用户进行审查的时候很难有一个清晰的界线。’他写道。
李说,共有10多个政府机关有权对互联网进行监管。他认为这会不可避免地引起越来越多的冲突。
禁令也愈加令人难以捉摸,他说。大家收不到任何解释和回应。大陆网络用户往往对此报以悲观消极,事不关己的态度。
“中国人谴责社会的阴暗面,同时又感觉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李说。
“实际上防火长城已经扎根在每个人的心里,网民的‘自我约束’和网站的‘自我审查’让‘有毒信息’没有现身的机会”。
网络民意是一把双刃剑,同为公告板版主的王某说。网上非理性的叫嚣对任何人都没有帮助,她说,并引用了网上为孙志刚请愿的事件为例。(2003年孙志刚因未随身携带暂住证而被殴致死。)
观察家认为收容和遣返制度的终结归因于网络民意 。事实上,王说,制度的改变源于非典的爆发。
‘每当有事情发生,他们都迫切地想去签署请愿书,但实际上这只能导致这些重要论坛被关闭。’
‘我们无法停止审查,但是我们可以用更理性的态度表达事实。当存在不同意见时,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朱伟(音译)认为,审查在防止一些人被恶意中伤方面也很有必要。
“如果不是因为互联网,裸照丑闻就不会发展到一发而不可收拾,”他说。“毫无约束的自由会演变成暴行。”
根据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新的法规对控制网络言论很有价值。根据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法律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 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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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蕾的环球时报英文版:网评员寻踪 又名 五毛党寻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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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7, 2010
张蕾: 五毛党的网络江湖 zt
张蕾: 五毛党的网络江湖
转自:中国数字时代中文版
来源:《长城月报》9月刊
自2004年10月开始,长沙市委外宣办坚持每天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长沙舆情快报》。他们从市委办公厅、市委党校等单位选聘了一批网 络评论员,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网评员底薪600元,按发贴量加薪,每发一帖,键入"网络评论员管理系统"进行统计,一帖"五毛"。
五毛党和普通网友面对冰冷的电脑,展开舆论争夺,即使现实中身份虚幻,却在网络上真实的对立。他们言语间流露出不满、讥讽,甚至谩骂。
他们活跃在网络论坛。但是,部分政客却要极力证明他们不存在。在某些官方的表述中,他们引导舆论,构建社会和谐。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公权力试图绑架舆论。
五毛党的存在,表明当局面对网络舆论,压力巨大。
网评员的前世今生
在谈论网络评论员时,许多官方表述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让网评员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李光华在湖南省官方网站红网论坛上的网名是:上网为公。他并不介意记者称他为"五毛"。因为"已经习惯了。"他甚至笑称,"我是五毛的头"。
两年前,湖南省衡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副主任李光华投身商海。至今,他依然保持着"受党教育多年干部"的谨慎作风。回忆起"五毛党"生涯,李光华内心充满了自豪和荣誉感,同样,更多的是困惑。
在李光华看来,网评员最大的意义是联系群众和政府。"比如网友们反映的各种问题,包括告状无门,上访无果,环境污染,子女升学等问题,我每周都 会组织网评员收集,编辑成舆情简报直接上报市委书记,由他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理,为百姓解决不了少实际问题。"李光华大隐于网的自豪感来源与此。
在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背景下,政府官员日益重视网络舆论。人民网的调查显示,遇到不法侵害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显示,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舆论关注的占30%,显示出互联网巨大的舆论影响。
网评员的出现表明当局对网络舆论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让李光华困惑的是,为什么诸多网友对网评员一致口诛笔伐,甚至讥讽为"五毛"?
李光华并不认为五毛党像网友所说的那样,"为了利益而丧失自我"。"我们做事都是出于本心。所谓'出卖自己的灵魂',这只是不同政见者的说辞而已。"
"网络评论员"最早出现于南京大学官方网站上,在"小百合BBS"拒绝按照官方命令进行整改,宣布关站之后,南京大学校方在原域名上开设官方版本的南京大学BBS,指令学生会干部及部分"上进人士"为网评员,纳入学校勤工助学体系,根据每月的考评结果给予补助。
这些网评员发布对学校有利的信息,跟帖抵制负面信息,同时对校内外网站上有关学校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这种有效的引导网络舆论方式,很快做为先进工作经验推广到全国――媒体报道显示。随后,江苏宿迁、福建泉州等地的政府和高校,都效仿建立"网络 评论员"制度,网评员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参与评论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跟帖,及时批驳"不实"言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则要及时引导网上意见,维护"正 面"的声音,最大程度消除各种"负面"影响。
2005年4月,《扬子晚报》报道宿迁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新闻嗅觉敏锐的第一批26名网络评论员。报道称" 该市市委宣传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网站评论员组织培训,年终根据发帖量、跟帖量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列入全市宣传工作表彰奖励范畴。"
曾在某新闻门户任网评员的北风(化名)透露,网评员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新闻网站的专职评论员,另一种是政府系统的兼职评论员,比如各部委、公安系统和理论研究单位。"广东省大概有20个专职网评员,他们每周写2-4篇评论,很少回帖。"
然而当局在谈论网络评论员时,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让网评员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红网是湖南省官方网站,全省各市州部分县市区建有红网分站。知情人告诉记者,这里的论坛活跃着湖南省内众多网评员。面对CCN记者的采访请求,红网某部门负责人坚定地表示"上班那天,上级领导就告诉我,网评员这个事情是禁区,不能与外界谈论。"
在李光华看来,"中国很多事情是不好说的,说这个事是好事,就是好事,说不好就不好。"在外界一致对网评员持否定态度时,政府的态度也不难理解。
凯迪社区评论总监、版主、高级舆情分析师黎明认为,政府一直让网评员处于地下状态的原因是,一旦公开,网评员就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在网络上发言的风险就更大,所以网评员沦为"真实存在着,但是政府却要证明他们不存在"的尴尬境地。
2010年初,《兰州商报》报道,甘肃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励小捷透露"该省将逐步形成一支网络'高手'、'好手'、'写手'等650人的网评队伍体系"," 了解网上信息并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帖跟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耐人寻味的是,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各网站转载此文的信息均被删除。
网评员变成了"地下党"。但是在网络江湖上,一直流传着"五毛党"的传说。
专业的"五毛"职业培训
或许不仅仅达到了"邀功"的意图,领导从这些回帖里更能获得虚拟领域里和现实生活中同样"和谐"的管治感受。
据媒体的早期报道,五毛党的称呼源于2006年初安徽省宣传部《关于南昌、长沙、郑州宣传文化工作的考察报告》,该报告中透露:"网络评论员管理系统"对网络评论员的"任务"进行统计,一帖"五毛"。
然而李光华否认了"一帖五毛"的说法,"我们都是在工作之余义务做这些事情,一定的物质奖励是存在的,但是非要说一个帖子五毛钱,这是一些人在刻意羞辱网评员罢了。"
对于CCN记者关于网评员更加深入的问题,李光华讳莫如深。然而一个流传于网络的2008年10月间衡阳网评员的内部讨论帖子,让网评员的工作 内容和工作方式一览无余。李光华并不否认这个帖子的真实性。只是该帖是如何流传到外界,李光华不愿多谈,甚至认为,"这个帖子很普通,媒体没有炒作的必 要。"
这个帖子透露,衡阳这支网评员队伍遍布各县区和文宣系统单位,人数不详,但有一支由20个人组成的各地小组负责人归网名叫"大隐"的李光华领导,责权明确,发帖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李光华给网评员定位的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和政府及衡阳的形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李光华给各位网评员下达了"紧急任务",网评员要编发60条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帖子,并且"需要多少ID就注册多少,ID取名形式越多越好,建议密码统一设为000000,以便大家共享"。上传完的帖子"上传到'网评员系统',作为完成任务统计"。
在培训中,李光华告诫属下注意两种情况,第一是要避免直接批评政府,
向政府提意见,因为"不论是直接批评政府,还是向政府提意见、希望,在网民中产生的影响,都是'这个政府不好',不仅没有正面引导意义,而且还会起负面影响。"
第二是帖子中不要夹杂官方语言。" 比如,'我们的政府'、'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一定有美好的明天'。网民一看就知道是'政府的人',起不到引导效果。因此,这两种情况"要尽量避免"。
李光华建议网评员登录各大门户网站,发表新闻跟帖,或参与论坛讨论,或撰写评论文章。同时将在各大网站发表的引导帖文的具体内容和网址、网名, 粘贴到网络评论员系统的"工作统计"版,以便管理员进行考核。每天重点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中新网等大型知名网站,并且注意搜索"衡阳",有负 面新闻,立刻上报。
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李光华,对网评员的培训非常符合传播学规律。他一一列举出正反两方面的网评示范帖让大家组织学习,如那些"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是好网评帖子,那些"增加网民们的不满情绪,降低党和政府威信"的是不合格的帖子。
对于一些情况复杂的新闻,比如"交警查县委书记座驾遭殴"之类,李光华认为,"这样的事,确实不好评论,稍有不慎,就可能招致网民的攻击。"因此要求网评员开动脑筋,"想办法换个角度来引导网络情绪"。
另一则紧急通知则显示"明天上午10点,市委书记将做客红网直播室,与网友在线交流解放思想心得。据此,他要求网评同志们"精心起草向市委书记的提问,并登录直播帖参与舆论引导工作。"
而在当地文宣系统发起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里,李光华通知网评员队伍:"市委领导非常关注发帖情况,《衡阳日报》将报道此次集中发帖的情况,请网评员积极配合!"
李光华告诉 CCN记者,这些做法无可厚非,网评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很多网评达不到舆论引导的效果,有时还会起到反作用,因此对网评员培训甚为必要。
"号召网评员参与市委书记的讨论是有些邀功的意思,同时也是将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快速传达给市民的较好的途径。"李光华说。
或许不仅仅达到了"邀功"的意图,领导从这些回帖里更能获得虚拟领域里和现实生活中同样"和谐"的管治感受。
网络已然成为战场
网络上对立的事件并不是孤立。一方面,当地政府派出网评员在网络上维护政府,另一方面,网友们则对这些维护政府的言辞充满了反感情绪。
2008年8月10日上午,焦作一网民因不服交警部门的处罚,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布了恶意诋毁民警的帖子,一些网民跟帖发表评论,"损害了焦作警 方的形象"。该帖发布10分钟后,被焦作市公安局特邀的网络评论员发现,及时通报给该局公共关系部。公共关系部立即组织该局120余名网络评论员在该论坛 发帖,说明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20分钟后,论坛上支持警方的帖子成为主流,许多网友开始"声讨"发帖人。事后,焦作警方将这次网络应对事件作为涉警"舆情"应急处置的成功案例,加以宣传推广。
然而此种情况仅为特例。更多情况下,网评员的发言被淹没在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中。
天涯社区,疑似五毛党发表的一个帖子,酿成了著名的谩骂五毛党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河南青年王帅因家乡非法征地,在网络上发帖,直言灵宝政府违规。随后,灵宝政府远赴上海拘捕了王帅。
就在舆论高度关注此事时,2009年4月9日,网名叫XBoxPlayer的一篇《上海青年论坛言论失实,应当依法调查――浅论"发帖遭跨省追 捕"引出的法制和其它相关》的帖子,让网友哗然。这篇帖子里,该网友站在政府一方,批评王帅的行为是"试图制造社会混乱,然后趁机从中捞取利益",并且表 示,灵宝县对王帅进行拘捕,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最后,该网友要求大家"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睁大眼睛明辨是非"。
在该帖子发表后的十分钟内,有近20个新注册的ID,回复支持该帖。
网友们对这近二十个新注册的ID,以及不分是非共同支持灵宝县的立场质疑,认为这是"五毛党"组团来天涯社区忽悠。随后在1天时间内,该帖有上千网友发言,网友情绪一度激愤,甚至出现谩骂言辞。
网络上对立的事件并不是孤立的。一方面,当地政府派出网评员在网络上维护政府,另一方面,网友们则对这些维护政府的言辞充满了反感情绪。论坛、网络渐成网友与"五毛"交锋的战场。
黎明对五毛党的直接感触始于2007年。当年,某省宣传部门召集网络知名人士,商谈如何有效使用网评员。黎明从而知道了网络评论员的存在。
作为凯迪社区的版主,黎明对网络背后的局势观察更加深刻,"每次有热点新闻出现,凯迪网上总会新增很多ID,随后双方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网络上发布大量言论,甚至谩骂,极力捍卫利益相关方。"
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李庄案开庭的前一天,凯迪社区新增了上千ID参与李庄案的评论。"分不清哪些是真的网友,哪些是受某些机构雇用的五毛党,但是网络上的对立却是真实的。"黎明说。
纵使黎明对五毛党持否定态度,不过黎明对五毛党在论坛的活跃不以为然。据他观察,"很多网络评论员是来自一个地方,在全国性的论坛上,他们的声音大多没有理论根基,会埋没在众多的网友声音之内,没有影响力。"
论战"五毛"现象
"五毛党"并不完全是坏事,因为网民会因此培养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
黎明对网络评论员的观点是:要么取消,要么公开。"利用公权力成立机构,组织人员,却要暗地伪装,这太说不过去了,这种在暗地里操纵舆论的行为,难以建立政府的威信。"
事实上,网评员的消息见诸报端后,舆论对于网评员的抨击从未停止。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讲时,有听众怒撒五毛钱以示抗议。这被看成是社会抗议五毛党的最直接表现。
曾高调策划、组织"躲猫猫"网民调查、面对质疑并不回避的伍皓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身份直接回应、直接解决问题,比暗中派一批人,用虚拟网名在网络上发言要好得多。"
在评论焦作交警事件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力丹指出,"那位不服交警处罚的网民,行为可能触犯了相关法规。但反过来 讲,身正不怕影子斜,焦作市公安局完全可以就此事在网上或其他正式场合公开作出澄清,而组织网评员制造舆论压制对方,至少在职业道德上是不对的。"
"各级公权力在社会发生混乱的特殊时期,有在整体上引导非理性意见的责任。当遭到网民批评的时候,首先应当检讨自己,然后分清是非。即使对方错 了,温和的态度也会感染众网民。不要在网上与公众捉迷藏,实实在在些,开诚布公些,公权力与公众的矛盾没有不能解决的。如何引导舆论,方式方法上要合理合 法,不可制造舆论,进而绑架舆论。"陈力丹说。
然而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张胜军却对公众责难"五毛党"忿忿不平。他在《环球时报》上发表文章说:"经过西方媒体热炒的'五 毛党'一词,从开始的大帽子,逐渐成为对中国爱国主义挥舞的大棒子。它的实质是要剥夺中国人在互联网上表达真实意见的自由。似乎只有攻击中国、攻击中国政 府,才是真话;只要表达爱国情绪,反对西方的那一套,就一定是'五毛党',一定是拿了政府的好处。这是对大量中国网民的羞辱,是话语上的霸权和专制。
或许张胜军的观点可以代表网评员们的心声。李光华在谈到公众对于网评员的责难,同样内心充满困惑,他言辞稍显激动:"站在政府的一边,跟政府观 点相同就是五毛了?这是很可笑的事情。我们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什么不让我表达?"李光华认为,在网络上,很多人的情绪并不理智,攻击者很盲目,"未必受 指于什么人,就是凡党凡政府必反"。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互联网专家胡泳接受CCN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从从早期的高压管制,到现在的舆论引导,表明在政府和网民博弈的 过程中,发现管制的效果并不是最好,从而不断调整策略。"中国人在经历了观点、意见都趋于一致的时代,政府不得不屈尊地去适应多元化的信息化环境,是一件 好事。"
胡泳认为,现在每个事件出现后,都会立刻动员这样一些人在网络上发声。然而,"五毛党"却成不了气候,只会成为笑柄,"他们会在某时某地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但从长远来讲,并没有杀伤力,反而让大家提高警惕,注意去识别什么叫做'五毛党'的言论。"
同样,五毛党致命的的软肋是他们只有IP,没有可识别的身份,因此他们无法积累名誉,获得信任。
"最后到一定程度会产生质变,'五毛党 '的社会信用一旦丧失,他们制造的舆论就会土崩瓦解,变成语言垃圾。"胡泳说,"这样说来,'五毛党'并不完全是坏事,因为网民会因此培养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
转自:中国数字时代中文版
来源:《长城月报》9月刊
自2004年10月开始,长沙市委外宣办坚持每天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长沙舆情快报》。他们从市委办公厅、市委党校等单位选聘了一批网 络评论员,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网评员底薪600元,按发贴量加薪,每发一帖,键入"网络评论员管理系统"进行统计,一帖"五毛"。
五毛党和普通网友面对冰冷的电脑,展开舆论争夺,即使现实中身份虚幻,却在网络上真实的对立。他们言语间流露出不满、讥讽,甚至谩骂。
他们活跃在网络论坛。但是,部分政客却要极力证明他们不存在。在某些官方的表述中,他们引导舆论,构建社会和谐。但是也有学者认为,这是公权力试图绑架舆论。
五毛党的存在,表明当局面对网络舆论,压力巨大。
网评员的前世今生
在谈论网络评论员时,许多官方表述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让网评员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李光华在湖南省官方网站红网论坛上的网名是:上网为公。他并不介意记者称他为"五毛"。因为"已经习惯了。"他甚至笑称,"我是五毛的头"。
两年前,湖南省衡阳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副主任李光华投身商海。至今,他依然保持着"受党教育多年干部"的谨慎作风。回忆起"五毛党"生涯,李光华内心充满了自豪和荣誉感,同样,更多的是困惑。
在李光华看来,网评员最大的意义是联系群众和政府。"比如网友们反映的各种问题,包括告状无门,上访无果,环境污染,子女升学等问题,我每周都 会组织网评员收集,编辑成舆情简报直接上报市委书记,由他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理,为百姓解决不了少实际问题。"李光华大隐于网的自豪感来源与此。
在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背景下,政府官员日益重视网络舆论。人民网的调查显示,遇到不法侵害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2009年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热点事件的分析显示,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舆论关注的占30%,显示出互联网巨大的舆论影响。
网评员的出现表明当局对网络舆论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让李光华困惑的是,为什么诸多网友对网评员一致口诛笔伐,甚至讥讽为"五毛"?
李光华并不认为五毛党像网友所说的那样,"为了利益而丧失自我"。"我们做事都是出于本心。所谓'出卖自己的灵魂',这只是不同政见者的说辞而已。"
"网络评论员"最早出现于南京大学官方网站上,在"小百合BBS"拒绝按照官方命令进行整改,宣布关站之后,南京大学校方在原域名上开设官方版本的南京大学BBS,指令学生会干部及部分"上进人士"为网评员,纳入学校勤工助学体系,根据每月的考评结果给予补助。
这些网评员发布对学校有利的信息,跟帖抵制负面信息,同时对校内外网站上有关学校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这种有效的引导网络舆论方式,很快做为先进工作经验推广到全国――媒体报道显示。随后,江苏宿迁、福建泉州等地的政府和高校,都效仿建立"网络 评论员"制度,网评员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参与评论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跟帖,及时批驳"不实"言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则要及时引导网上意见,维护"正 面"的声音,最大程度消除各种"负面"影响。
2005年4月,《扬子晚报》报道宿迁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新闻嗅觉敏锐的第一批26名网络评论员。报道称" 该市市委宣传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网站评论员组织培训,年终根据发帖量、跟帖量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列入全市宣传工作表彰奖励范畴。"
曾在某新闻门户任网评员的北风(化名)透露,网评员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新闻网站的专职评论员,另一种是政府系统的兼职评论员,比如各部委、公安系统和理论研究单位。"广东省大概有20个专职网评员,他们每周写2-4篇评论,很少回帖。"
然而当局在谈论网络评论员时,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让网评员平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红网是湖南省官方网站,全省各市州部分县市区建有红网分站。知情人告诉记者,这里的论坛活跃着湖南省内众多网评员。面对CCN记者的采访请求,红网某部门负责人坚定地表示"上班那天,上级领导就告诉我,网评员这个事情是禁区,不能与外界谈论。"
在李光华看来,"中国很多事情是不好说的,说这个事是好事,就是好事,说不好就不好。"在外界一致对网评员持否定态度时,政府的态度也不难理解。
凯迪社区评论总监、版主、高级舆情分析师黎明认为,政府一直让网评员处于地下状态的原因是,一旦公开,网评员就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在网络上发言的风险就更大,所以网评员沦为"真实存在着,但是政府却要证明他们不存在"的尴尬境地。
2010年初,《兰州商报》报道,甘肃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励小捷透露"该省将逐步形成一支网络'高手'、'好手'、'写手'等650人的网评队伍体系"," 了解网上信息并针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帖跟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耐人寻味的是,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各网站转载此文的信息均被删除。
网评员变成了"地下党"。但是在网络江湖上,一直流传着"五毛党"的传说。
专业的"五毛"职业培训
或许不仅仅达到了"邀功"的意图,领导从这些回帖里更能获得虚拟领域里和现实生活中同样"和谐"的管治感受。
据媒体的早期报道,五毛党的称呼源于2006年初安徽省宣传部《关于南昌、长沙、郑州宣传文化工作的考察报告》,该报告中透露:"网络评论员管理系统"对网络评论员的"任务"进行统计,一帖"五毛"。
然而李光华否认了"一帖五毛"的说法,"我们都是在工作之余义务做这些事情,一定的物质奖励是存在的,但是非要说一个帖子五毛钱,这是一些人在刻意羞辱网评员罢了。"
对于CCN记者关于网评员更加深入的问题,李光华讳莫如深。然而一个流传于网络的2008年10月间衡阳网评员的内部讨论帖子,让网评员的工作 内容和工作方式一览无余。李光华并不否认这个帖子的真实性。只是该帖是如何流传到外界,李光华不愿多谈,甚至认为,"这个帖子很普通,媒体没有炒作的必 要。"
这个帖子透露,衡阳这支网评员队伍遍布各县区和文宣系统单位,人数不详,但有一支由20个人组成的各地小组负责人归网名叫"大隐"的李光华领导,责权明确,发帖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李光华给网评员定位的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和政府及衡阳的形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李光华给各位网评员下达了"紧急任务",网评员要编发60条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帖子,并且"需要多少ID就注册多少,ID取名形式越多越好,建议密码统一设为000000,以便大家共享"。上传完的帖子"上传到'网评员系统',作为完成任务统计"。
在培训中,李光华告诫属下注意两种情况,第一是要避免直接批评政府,
向政府提意见,因为"不论是直接批评政府,还是向政府提意见、希望,在网民中产生的影响,都是'这个政府不好',不仅没有正面引导意义,而且还会起负面影响。"
第二是帖子中不要夹杂官方语言。" 比如,'我们的政府'、'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一定有美好的明天'。网民一看就知道是'政府的人',起不到引导效果。因此,这两种情况"要尽量避免"。
李光华建议网评员登录各大门户网站,发表新闻跟帖,或参与论坛讨论,或撰写评论文章。同时将在各大网站发表的引导帖文的具体内容和网址、网名, 粘贴到网络评论员系统的"工作统计"版,以便管理员进行考核。每天重点关注新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中新网等大型知名网站,并且注意搜索"衡阳",有负 面新闻,立刻上报。
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李光华,对网评员的培训非常符合传播学规律。他一一列举出正反两方面的网评示范帖让大家组织学习,如那些"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是好网评帖子,那些"增加网民们的不满情绪,降低党和政府威信"的是不合格的帖子。
对于一些情况复杂的新闻,比如"交警查县委书记座驾遭殴"之类,李光华认为,"这样的事,确实不好评论,稍有不慎,就可能招致网民的攻击。"因此要求网评员开动脑筋,"想办法换个角度来引导网络情绪"。
另一则紧急通知则显示"明天上午10点,市委书记将做客红网直播室,与网友在线交流解放思想心得。据此,他要求网评同志们"精心起草向市委书记的提问,并登录直播帖参与舆论引导工作。"
而在当地文宣系统发起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里,李光华通知网评员队伍:"市委领导非常关注发帖情况,《衡阳日报》将报道此次集中发帖的情况,请网评员积极配合!"
李光华告诉 CCN记者,这些做法无可厚非,网评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很多网评达不到舆论引导的效果,有时还会起到反作用,因此对网评员培训甚为必要。
"号召网评员参与市委书记的讨论是有些邀功的意思,同时也是将市委市政府的精神快速传达给市民的较好的途径。"李光华说。
或许不仅仅达到了"邀功"的意图,领导从这些回帖里更能获得虚拟领域里和现实生活中同样"和谐"的管治感受。
网络已然成为战场
网络上对立的事件并不是孤立。一方面,当地政府派出网评员在网络上维护政府,另一方面,网友们则对这些维护政府的言辞充满了反感情绪。
2008年8月10日上午,焦作一网民因不服交警部门的处罚,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布了恶意诋毁民警的帖子,一些网民跟帖发表评论,"损害了焦作警 方的形象"。该帖发布10分钟后,被焦作市公安局特邀的网络评论员发现,及时通报给该局公共关系部。公共关系部立即组织该局120余名网络评论员在该论坛 发帖,说明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20分钟后,论坛上支持警方的帖子成为主流,许多网友开始"声讨"发帖人。事后,焦作警方将这次网络应对事件作为涉警"舆情"应急处置的成功案例,加以宣传推广。
然而此种情况仅为特例。更多情况下,网评员的发言被淹没在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中。
天涯社区,疑似五毛党发表的一个帖子,酿成了著名的谩骂五毛党事件。
事情的起因是,河南青年王帅因家乡非法征地,在网络上发帖,直言灵宝政府违规。随后,灵宝政府远赴上海拘捕了王帅。
就在舆论高度关注此事时,2009年4月9日,网名叫XBoxPlayer的一篇《上海青年论坛言论失实,应当依法调查――浅论"发帖遭跨省追 捕"引出的法制和其它相关》的帖子,让网友哗然。这篇帖子里,该网友站在政府一方,批评王帅的行为是"试图制造社会混乱,然后趁机从中捞取利益",并且表 示,灵宝县对王帅进行拘捕,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最后,该网友要求大家"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睁大眼睛明辨是非"。
在该帖子发表后的十分钟内,有近20个新注册的ID,回复支持该帖。
网友们对这近二十个新注册的ID,以及不分是非共同支持灵宝县的立场质疑,认为这是"五毛党"组团来天涯社区忽悠。随后在1天时间内,该帖有上千网友发言,网友情绪一度激愤,甚至出现谩骂言辞。
网络上对立的事件并不是孤立的。一方面,当地政府派出网评员在网络上维护政府,另一方面,网友们则对这些维护政府的言辞充满了反感情绪。论坛、网络渐成网友与"五毛"交锋的战场。
黎明对五毛党的直接感触始于2007年。当年,某省宣传部门召集网络知名人士,商谈如何有效使用网评员。黎明从而知道了网络评论员的存在。
作为凯迪社区的版主,黎明对网络背后的局势观察更加深刻,"每次有热点新闻出现,凯迪网上总会新增很多ID,随后双方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在网络上发布大量言论,甚至谩骂,极力捍卫利益相关方。"
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李庄案开庭的前一天,凯迪社区新增了上千ID参与李庄案的评论。"分不清哪些是真的网友,哪些是受某些机构雇用的五毛党,但是网络上的对立却是真实的。"黎明说。
纵使黎明对五毛党持否定态度,不过黎明对五毛党在论坛的活跃不以为然。据他观察,"很多网络评论员是来自一个地方,在全国性的论坛上,他们的声音大多没有理论根基,会埋没在众多的网友声音之内,没有影响力。"
论战"五毛"现象
"五毛党"并不完全是坏事,因为网民会因此培养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
黎明对网络评论员的观点是:要么取消,要么公开。"利用公权力成立机构,组织人员,却要暗地伪装,这太说不过去了,这种在暗地里操纵舆论的行为,难以建立政府的威信。"
事实上,网评员的消息见诸报端后,舆论对于网评员的抨击从未停止。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讲时,有听众怒撒五毛钱以示抗议。这被看成是社会抗议五毛党的最直接表现。
曾高调策划、组织"躲猫猫"网民调查、面对质疑并不回避的伍皓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政府部门应该公开身份直接回应、直接解决问题,比暗中派一批人,用虚拟网名在网络上发言要好得多。"
在评论焦作交警事件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力丹指出,"那位不服交警处罚的网民,行为可能触犯了相关法规。但反过来 讲,身正不怕影子斜,焦作市公安局完全可以就此事在网上或其他正式场合公开作出澄清,而组织网评员制造舆论压制对方,至少在职业道德上是不对的。"
"各级公权力在社会发生混乱的特殊时期,有在整体上引导非理性意见的责任。当遭到网民批评的时候,首先应当检讨自己,然后分清是非。即使对方错 了,温和的态度也会感染众网民。不要在网上与公众捉迷藏,实实在在些,开诚布公些,公权力与公众的矛盾没有不能解决的。如何引导舆论,方式方法上要合理合 法,不可制造舆论,进而绑架舆论。"陈力丹说。
然而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张胜军却对公众责难"五毛党"忿忿不平。他在《环球时报》上发表文章说:"经过西方媒体热炒的'五 毛党'一词,从开始的大帽子,逐渐成为对中国爱国主义挥舞的大棒子。它的实质是要剥夺中国人在互联网上表达真实意见的自由。似乎只有攻击中国、攻击中国政 府,才是真话;只要表达爱国情绪,反对西方的那一套,就一定是'五毛党',一定是拿了政府的好处。这是对大量中国网民的羞辱,是话语上的霸权和专制。
或许张胜军的观点可以代表网评员们的心声。李光华在谈到公众对于网评员的责难,同样内心充满困惑,他言辞稍显激动:"站在政府的一边,跟政府观 点相同就是五毛了?这是很可笑的事情。我们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什么不让我表达?"李光华认为,在网络上,很多人的情绪并不理智,攻击者很盲目,"未必受 指于什么人,就是凡党凡政府必反"。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互联网专家胡泳接受CCN记者采访时认为,政府从从早期的高压管制,到现在的舆论引导,表明在政府和网民博弈的 过程中,发现管制的效果并不是最好,从而不断调整策略。"中国人在经历了观点、意见都趋于一致的时代,政府不得不屈尊地去适应多元化的信息化环境,是一件 好事。"
胡泳认为,现在每个事件出现后,都会立刻动员这样一些人在网络上发声。然而,"五毛党"却成不了气候,只会成为笑柄,"他们会在某时某地起到混淆视听的作用,但从长远来讲,并没有杀伤力,反而让大家提高警惕,注意去识别什么叫做'五毛党'的言论。"
同样,五毛党致命的的软肋是他们只有IP,没有可识别的身份,因此他们无法积累名誉,获得信任。
"最后到一定程度会产生质变,'五毛党 '的社会信用一旦丧失,他们制造的舆论就会土崩瓦解,变成语言垃圾。"胡泳说,"这样说来,'五毛党'并不完全是坏事,因为网民会因此培养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
Wednesday, October 6, 2010
网络语录 zt1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fakegland/archives/367204.aspx
这个国家最让我心悸的,不是国家机器任意妄为地作恶,而是占据主流力量的普通人纷纷告诉你: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的,你改变不了的,习惯了就行。他们可能是你的同学,同事,朋友,亲人,爱人。只要自己不被伤害,他们可以容忍任何人被伤害。
70后父母坚毅地对孩子说:“孩子,我们和老一辈的父母不一样,等我们老了,会直接去养老院,你不用考虑我们,勇敢地去走你自己的人生路吧!”孩子一听就哭了:“你们的意思是我不能继续住在家里,也不能花你们的养老金了?”(via:@和菜头)
转自Q群:按美国的标准中国贫困人口——12亿;按世行标准中国贫困人口达——2.54亿;按联合国标准约——1.5亿人;按中国标准约——3597万人
任何事情发生,无论好坏(无论“安元鼎”有没被查),如果你的反应是习惯性地说“这没什么用”,如果这样说的人是多数,那“安元鼎”的支持就太多了,那么就真没用了。一个有用的世界是由有用的人组成的。(via:@lianyue)
中华帝国是一个神权政治专制国家。家长制政体是其基础,为首的是父亲,他也控制着个人的思想。这个暴君通过许多等级领导着一个组织成系统的政府……个人在精神上没有个性。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黑格尔,1822年
过去我住的新小区冬天取暖达不到规定温度,我和一些小区论坛的刺儿头一起天天去折磨物业和开发商,一个月后他们终于崩溃同意加锅炉,后来大家就不冷了。再后来我就看到一臭傻逼在小区论坛说,最近屋里好温暖啊,其实大家不必整天抱怨的,要相信生活会慢慢变好的——有感于“你们怎么总是盯着阴暗面啊” (via:@luoyonghao)
社会主义的5条原则:不要思考;如果思考了,不要说出来;如果说出来了,不要写下来;如果写下来了,不要签名;如果签名了,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惊讶。(出自1987的波兰)
我发现有的人,对人类能办到的事情非常怀疑,比如登月,火星探测,深海探测等;对人类办不到的事情却深信不疑,比如发气功治病,水变油,中国能超过美国等...(via:@hongyefengle)
优秀名词解释:【建国大业】----人生最痛苦的两件事莫过于生前被苏建国强拆,死后被邱建国抢尸。
这个国家最让我心悸的,不是国家机器任意妄为地作恶,而是占据主流力量的普通人纷纷告诉你:这个国家就是这样的,你改变不了的,习惯了就行。他们可能是你的同学,同事,朋友,亲人,爱人。只要自己不被伤害,他们可以容忍任何人被伤害。
70后父母坚毅地对孩子说:“孩子,我们和老一辈的父母不一样,等我们老了,会直接去养老院,你不用考虑我们,勇敢地去走你自己的人生路吧!”孩子一听就哭了:“你们的意思是我不能继续住在家里,也不能花你们的养老金了?”(via:@和菜头)
转自Q群:按美国的标准中国贫困人口——12亿;按世行标准中国贫困人口达——2.54亿;按联合国标准约——1.5亿人;按中国标准约——3597万人
任何事情发生,无论好坏(无论“安元鼎”有没被查),如果你的反应是习惯性地说“这没什么用”,如果这样说的人是多数,那“安元鼎”的支持就太多了,那么就真没用了。一个有用的世界是由有用的人组成的。(via:@lianyue)
中华帝国是一个神权政治专制国家。家长制政体是其基础,为首的是父亲,他也控制着个人的思想。这个暴君通过许多等级领导着一个组织成系统的政府……个人在精神上没有个性。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黑格尔,1822年
过去我住的新小区冬天取暖达不到规定温度,我和一些小区论坛的刺儿头一起天天去折磨物业和开发商,一个月后他们终于崩溃同意加锅炉,后来大家就不冷了。再后来我就看到一臭傻逼在小区论坛说,最近屋里好温暖啊,其实大家不必整天抱怨的,要相信生活会慢慢变好的——有感于“你们怎么总是盯着阴暗面啊” (via:@luoyonghao)
社会主义的5条原则:不要思考;如果思考了,不要说出来;如果说出来了,不要写下来;如果写下来了,不要签名;如果签名了,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惊讶。(出自1987的波兰)
我发现有的人,对人类能办到的事情非常怀疑,比如登月,火星探测,深海探测等;对人类办不到的事情却深信不疑,比如发气功治病,水变油,中国能超过美国等...(via:@hongyefengle)
优秀名词解释:【建国大业】----人生最痛苦的两件事莫过于生前被苏建国强拆,死后被邱建国抢尸。
Tuesday, October 5, 2010
中国慈善事业的障碍和前途zt
中国慈善事业的障碍和前途
中国政府的基本态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最近全球首富盖茨和巴菲特来华,举行慈善宣传宴会。他们的目的无疑是来劝募慈善捐款。因为中国经济增长非常高,涌现大批亿万富翁。中国的高档消费品市场极其繁荣,高级轿车,艺术品,名表,豪宅销售极旺。在这样的背景下,募捐慈善用款理应不成问题。可是大出人们的意料,响应者了了。这种状况引起一片责骂声,中国富人的良心哪里去了?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有希望吗?
中国富人不愿意出钱做慈善,其原因何在?是他们吝啬,舍不得花钱吗?不是。他们的钱很多,几辈子都用不完,出一点钱对他们来讲不会对生活造成丝毫的损失。他们的心态和一般人不同,用普通人的心理猜测他们的行为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对他们来讲,他们缺的不是钱,而是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声望。如果出钱能够挣来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声望,对他们来讲是十分合算的。用多余的,用不完的东西,交换他们最稀缺的东西是非常理性的行为。
问题就出在这里。在中国做慈善并不能给富人带来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名望,而是恰恰相反。富人露富的结果是更不安全,名声更糟。这是中国富人不愿意出钱做慈善的根本原因。中国的环境很不同于美国。在美国财富象征着个人的成功,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在中国则不同。中国的富人是挨骂的对象,是剥削的典型。不露富还好一点,露富是一点好结果都不会有的。
中国人认同的是劳动价值论。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人与人的劳动差别是不大的,因此根据这个理论,人与人的财富也不应该相差很大。如果财富的差别大,一定是剥削得来的,是别人创造的财富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变成了你的财产。因此富人在中国是没有好名声的。前一阵流行过原罪理论,认为中国的富人都是有原罪的。这个说法恐怕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
在政治环境上来看,解放后我们执行的是打倒富人的政策。农村的地主富农被消灭了,城市里的资本家被改造了。结果在中国彻底铲除了富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穷人国。在改革前夕的1978年全中国没有任何个人有私人小汽车。在社会上三代贫农是依靠和提拔的对象,富人是要被踩在脚底下的。只有穷才能有前途。富则是一切祸害的根源。谁和富字沾上边,谁就会倒霉,一辈子被歧视,连子女都受累。除非你摆脱了和富的关系,或者说,除非你变穷了。
改革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对富字的忌讳减少了。首先对私人财产的看法从非法,逐步承认其合法性。宪法对私人财产的规定经过几次修改,从不保护到勉强的保护,但还是扭扭捏捏,不是理直气壮。比如对公共财产的规定是神圣不可侵犯(没有说是否合法,只要是公共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对于私人财产只保护合法的。至于什么是合法的,要由别的法律来解释。这就留下了很大的灵活空间。尤其是宪法开篇就说,“阶级斗争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是谁和谁斗,当然只能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斗。只要是资产阶级,挨斗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胡锦涛主席提倡和谐社会,很受欢迎。但是大家不知道和谐是真还是斗争是真。和美国(或别的发达国家)比起来,他们不讲剥削和斗争,显然那里比较安全。特别是共产党至今没有改名字,还说是要共产的。这当然叫人不放心。
财产是靠法律保障的。可是我国的法律和党的主张始终在较量。所以有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事实上如果党的领导发了话,法官是不敢违抗的。所以我国的富人都和政治离得远远地,生怕发表了和党的主张不一致的言论招致财产的不安全。更聪明的办法是向党表忠心,争取一个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位置,靠政协人大的特权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不过这种特权也非常不可靠,说废就废。更何况司法还有不透明的时候。正义虽然是明显的,判案的结果却往往不可预见,它完全可能远离正义。
拥有财产会带来剥削者的坏名声,财产的安全缺乏保障。在这样的社会中露富是最愚蠢的做法。所以富人的对策是不声不响地把财产转移去外国安全的地方,而不是捐款做慈善。这就是近年来大批富人移民西方国家的背景。
这一基本情况注定了在中国靠富人做慈善是没有多大希望的。改变这一情况有可能吗?这将涉及到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中国是走向像美国那样的道路,彻底否认剥削理论;还是像北欧那样的社会民主主义?或者还有更理想的方式,甚至采取古巴模式,朝鲜模式,都不能说绝对没有可能。不过这一转变即使可能,也要很长的时间,不是十年八年所能够解决的。在中国已有的观念还将存在下去,富人的地位很难有迅速彻底的改变。因此在中国如何发展慈善事业必须另外找出路。中国的出路我认为就是普通百姓的慈善事业,而非富人的慈善事业。其实在美国慈善捐款的来源也不全是靠富人,更多的是靠普通群众。慈善成为每一个百姓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慈善开支和吃穿用一样,是一个必要的支出。当然,其百分比不大,只不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一,二,三。但就全国而言,总数就非常可观,足够全国慈善事业所需。
这条道路就是现在李连杰所倡导的壹基金,每人每月捐一块钱。我认为这个方向符合中国的国情,能有广阔的发展前途。但是壹基金近来遭遇很大的困难。其原因是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垄断企图有关。中国政府的基本态度是鼓励民间拿钱但是操作要由政府来做。如果民间自己拿钱,自己操作,政府是不鼓励的。这一点很明显表现在慈善组织注册的规定条文,在善款纳税的区别对待上。特别是民间的慈善极难获得合法身份。因此他们不能在银行开设账号,没有自己的图章,也开不出捐款的合法收据。因此也不能向公众募捐。这些事只有挂靠政府的慈善机构能做。当然,如果政府的慈善做得很好,也未尝不可。问题在政府的慈善事业往往毛病丛生。救济目标缺乏合理的针对性,操作不透明,没有热情,是冷冰冰的照章办事,还有不少贪污浪费。使得大家出钱不放心。这就大大地阻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一个根本问题是政府该不该做慈善?我认为不该。这里涉及到政府的功能是什么。政府不同于一般民间组织,它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武力做后盾,可以用强制措施来达到某一特定的目标,如国防,公安,纳税,食品安全,甚至环保,但是不包括慈善。做慈善不需要任何强制性的力量,相反,要的是热情和细致。这正好是政府所缺乏的。所以世界各国的政府都不做慈善(但是政府调整收入差距,提供社会保障),慈善是留给民间做的事业。
由于盖茨和巴菲特访华,引出许多对慈善事业的想法。其实,不管他们两位来不来华,中国慈善事业的方向和前途是一定要讨论并付诸实施的。(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中国政府的基本态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最近全球首富盖茨和巴菲特来华,举行慈善宣传宴会。他们的目的无疑是来劝募慈善捐款。因为中国经济增长非常高,涌现大批亿万富翁。中国的高档消费品市场极其繁荣,高级轿车,艺术品,名表,豪宅销售极旺。在这样的背景下,募捐慈善用款理应不成问题。可是大出人们的意料,响应者了了。这种状况引起一片责骂声,中国富人的良心哪里去了?中国的慈善事业还有希望吗?
中国富人不愿意出钱做慈善,其原因何在?是他们吝啬,舍不得花钱吗?不是。他们的钱很多,几辈子都用不完,出一点钱对他们来讲不会对生活造成丝毫的损失。他们的心态和一般人不同,用普通人的心理猜测他们的行为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对他们来讲,他们缺的不是钱,而是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声望。如果出钱能够挣来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声望,对他们来讲是十分合算的。用多余的,用不完的东西,交换他们最稀缺的东西是非常理性的行为。
问题就出在这里。在中国做慈善并不能给富人带来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名望,而是恰恰相反。富人露富的结果是更不安全,名声更糟。这是中国富人不愿意出钱做慈善的根本原因。中国的环境很不同于美国。在美国财富象征着个人的成功,是大家学习的榜样。在中国则不同。中国的富人是挨骂的对象,是剥削的典型。不露富还好一点,露富是一点好结果都不会有的。
中国人认同的是劳动价值论。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人与人的劳动差别是不大的,因此根据这个理论,人与人的财富也不应该相差很大。如果财富的差别大,一定是剥削得来的,是别人创造的财富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变成了你的财产。因此富人在中国是没有好名声的。前一阵流行过原罪理论,认为中国的富人都是有原罪的。这个说法恐怕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
在政治环境上来看,解放后我们执行的是打倒富人的政策。农村的地主富农被消灭了,城市里的资本家被改造了。结果在中国彻底铲除了富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穷人国。在改革前夕的1978年全中国没有任何个人有私人小汽车。在社会上三代贫农是依靠和提拔的对象,富人是要被踩在脚底下的。只有穷才能有前途。富则是一切祸害的根源。谁和富字沾上边,谁就会倒霉,一辈子被歧视,连子女都受累。除非你摆脱了和富的关系,或者说,除非你变穷了。
改革后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对富字的忌讳减少了。首先对私人财产的看法从非法,逐步承认其合法性。宪法对私人财产的规定经过几次修改,从不保护到勉强的保护,但还是扭扭捏捏,不是理直气壮。比如对公共财产的规定是神圣不可侵犯(没有说是否合法,只要是公共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对于私人财产只保护合法的。至于什么是合法的,要由别的法律来解释。这就留下了很大的灵活空间。尤其是宪法开篇就说,“阶级斗争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是谁和谁斗,当然只能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斗。只要是资产阶级,挨斗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胡锦涛主席提倡和谐社会,很受欢迎。但是大家不知道和谐是真还是斗争是真。和美国(或别的发达国家)比起来,他们不讲剥削和斗争,显然那里比较安全。特别是共产党至今没有改名字,还说是要共产的。这当然叫人不放心。
财产是靠法律保障的。可是我国的法律和党的主张始终在较量。所以有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事实上如果党的领导发了话,法官是不敢违抗的。所以我国的富人都和政治离得远远地,生怕发表了和党的主张不一致的言论招致财产的不安全。更聪明的办法是向党表忠心,争取一个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的位置,靠政协人大的特权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不过这种特权也非常不可靠,说废就废。更何况司法还有不透明的时候。正义虽然是明显的,判案的结果却往往不可预见,它完全可能远离正义。
拥有财产会带来剥削者的坏名声,财产的安全缺乏保障。在这样的社会中露富是最愚蠢的做法。所以富人的对策是不声不响地把财产转移去外国安全的地方,而不是捐款做慈善。这就是近年来大批富人移民西方国家的背景。
这一基本情况注定了在中国靠富人做慈善是没有多大希望的。改变这一情况有可能吗?这将涉及到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中国是走向像美国那样的道路,彻底否认剥削理论;还是像北欧那样的社会民主主义?或者还有更理想的方式,甚至采取古巴模式,朝鲜模式,都不能说绝对没有可能。不过这一转变即使可能,也要很长的时间,不是十年八年所能够解决的。在中国已有的观念还将存在下去,富人的地位很难有迅速彻底的改变。因此在中国如何发展慈善事业必须另外找出路。中国的出路我认为就是普通百姓的慈善事业,而非富人的慈善事业。其实在美国慈善捐款的来源也不全是靠富人,更多的是靠普通群众。慈善成为每一个百姓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慈善开支和吃穿用一样,是一个必要的支出。当然,其百分比不大,只不过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一,二,三。但就全国而言,总数就非常可观,足够全国慈善事业所需。
这条道路就是现在李连杰所倡导的壹基金,每人每月捐一块钱。我认为这个方向符合中国的国情,能有广阔的发展前途。但是壹基金近来遭遇很大的困难。其原因是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的垄断企图有关。中国政府的基本态度是鼓励民间拿钱但是操作要由政府来做。如果民间自己拿钱,自己操作,政府是不鼓励的。这一点很明显表现在慈善组织注册的规定条文,在善款纳税的区别对待上。特别是民间的慈善极难获得合法身份。因此他们不能在银行开设账号,没有自己的图章,也开不出捐款的合法收据。因此也不能向公众募捐。这些事只有挂靠政府的慈善机构能做。当然,如果政府的慈善做得很好,也未尝不可。问题在政府的慈善事业往往毛病丛生。救济目标缺乏合理的针对性,操作不透明,没有热情,是冷冰冰的照章办事,还有不少贪污浪费。使得大家出钱不放心。这就大大地阻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一个根本问题是政府该不该做慈善?我认为不该。这里涉及到政府的功能是什么。政府不同于一般民间组织,它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武力做后盾,可以用强制措施来达到某一特定的目标,如国防,公安,纳税,食品安全,甚至环保,但是不包括慈善。做慈善不需要任何强制性的力量,相反,要的是热情和细致。这正好是政府所缺乏的。所以世界各国的政府都不做慈善(但是政府调整收入差距,提供社会保障),慈善是留给民间做的事业。
由于盖茨和巴菲特访华,引出许多对慈善事业的想法。其实,不管他们两位来不来华,中国慈善事业的方向和前途是一定要讨论并付诸实施的。(博客管理员:陆思同)
中国大学是家可怕的坏公司zt

中国大学是家可怕的坏公司
(2010-10-05 2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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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七窍生烟
恢复高考33年来,中国共选拔了5438万名大学生。千军万马过的不再是独木桥,大学也不再是从前的大学。
可怕的大学
恢复高考33年来,中国共选拔了5438万名大学生。
千军万马过的不再是独木桥,大学也不再是从前的大学。
近三十年来,中国的大学经历了市场化(如取消毕业分配和实行收费制)、国际化(如“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大规模合并)、产业化(如疯狂扩招和建大学城)三大高潮。
它变得像混合了政府和企业功能的奇怪公司:是公共服务,却由家长们高额支出;是产业经营,却背负了2500亿元债务;出售产品,却没有售后服务;是投资,却不保证你的回报。
大学的理念越来越混乱,而其行政管理、评估体系、课程、老师和学生,都出了问题。大学的定位和专业设置同质化严重,从教授到学生的造假舞弊令学术成为笑话。大学的腐败、两性和安全乱象总在社会新闻版出现。中国的大学不再精心培养能独立思考的“人”,而热衷于培养“就业员”。
大学从残酷社会中的象牙塔,堕落成了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坏公司,这是可怕的事!少数好教师和好学生在此瑜不掩瑕,更多人的青春在此虚掷,梦想没来得及描绘就已挫败,这是可怕的事!大学不教新生代做“人”和做事,只教他们听话和考试,这是可怕的事!大学生相信关系和潜规则,甚于相信知识和能力,这是可怕的事!
2010年,中国957万名考生参加了高考,其中657万人有机会成为大学新生。
中国的大学,将如何面对他们?
它不比收费公路好多少,大学是间坏公司
大学这间公司最“妙”的地方是,它既是公共服务,又是产业经营;它既面向社会,又针对个人。它出售产品,却没有售后服务;它是投资,却并不保证你的回报。
“我们不需要教育,我们不需要思想控制,教室里不要有黑暗的挖苦。老师,放过那些孩子……”平克·弗洛伊德在音乐专辑《迷墙》中这样愤怒地唱道,那是 1979年。
放到如今我们的教育体制中,这些激进的话语已经不太合适了。高中以前,或许还有学生苦闷地处于墙内;而一进入大学,整个环境早就已经完全商业化,所有的一切都按照一个商业目标运转起来——如何把学生作为商品出售出去。
我们的大学更像一间公司,无论好坏。
这间公司是怎么做市场的
一个高三学生如果有幸连续看过这十多年的高考志愿填报手册,一定会晕掉。十多年来风水轮流转,各种热门专业层出不穷,如果大学是公司,那它们就是深圳华强北那些山寨手机厂商,iPhone流行时就做HiPhone,什么流行就一窝蜂仿它、山寨它、做滥它。
早些年流行经济类专业,各个大学学院纷纷开设国际贸易、货币银行学、金融学、应用经济学等等;后来又流行法学,人人都想着进公检法,过“律考”;接下来是工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广告学、市场与营销等市场管理专业;没几年风头又转到了IT行业,于是计算机类学科汗牛充栋;然后是影视、艺术、表演、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挤破了头,连工科院校都敢设影视学院;最后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艺术品投资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动漫设计等面向新时代的专业热得烫手。
看看十多年来的大学热门专业,几乎就可以看出一个国家的走向。经济数字虽然高亢,可经济学的学生大多不过在当会计和营业员。“律考”通过率低得可以媲美公务员考试,而公检法早就人满为患,没有后台你想都别想。学商科的去卖保健品、搞传销,学计算机的在网吧里当管理员。学表演的如今连潜规则都不一定捞得上了,转年又有一茬水灵的新人。播音主持、影视编导想去电视台?你等着去当栏目聘的编外民工吧。物流管理去快递公司,电子商务在淘宝卖外贸货,动漫设计的要么在熬命,要么在画山寨动画。唯有房地产红旗不倒,如果你运气好早点去卖楼,你就算赢了。
十多年的大学专业热潮,每一次大学里的专业热潮之后都预示社会上这个行业的烂掉。你必须相信这一点,当下最热的专业,等你毕业的时候一定会烂掉,中国的大学有这个能力。因为它们是山寨公司,它们看重的是“快速反应能力”,谁能短平快地抓住热点,大量吃进原料囤积,迅速做出仿版,就算战略上的成功。
这间公司是怎么做运营的
你总算入学了,来到学校之后你才发现,你所在的校区居然离照片上那个著名的学校大门有几十公里远。这还算好的,要是你在挂着一个城市名前缀的校区里,你会发现它在地图上和本校相距上千公里,要用谷歌地图才能览其全貌。
现在的大学流行开分公司,所有大学都到一个地方去开子公司,于是称作大学城。整合资源、辐射效应、集约模式、融资管理、引领发展、促进转型,这些在大学城建设中经常出现的词汇,就如同商业教科书。大学既然是一间公司,大学城自然应该是一盘生意,这盘生意的体量大得惊人,占地动辄几十平方公里,建筑面积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平方米,投资金额是天量,流水账目自然也是天量。
有知名大学的生意好做,没有知名大学的城市也有新招,便由政府出面撮合当地二三流学校与外地知名大学联办分校。对于当地来说,可算得上是招商引资,对于外地大学则算是拓展业务。负责一点的,隔三差五有本校教师飞行执教,算是连锁经营;不好的则是自生自灭,留个招牌而已,只能算是授权加盟。
有分自然有合。大学公司的生意还有一种是兼并。院校合并算是我国教育界的一项盛事,学院合并升格为大学,专业性大学合并升格为综合大学,理工大学有人文学院,科技大学有影视学院,更不用说如今几乎每所大学都有医学院。合并风潮据说目的是为了集中师资力量、加强学科水平,为合出几所世界级大学而努力。最高目标自然是全国合为一所大学,如此一来,世界大学排名榜必然会有一所仰之弥高的中国大学,再不济,学生人数也是世界前列。
兼并重组到最后,难道就是公司运营手法的尽头了?不,大学们不久后一定会发现资产剥离、拆分上市其实是资本运营的更好办法,这样合并的大学又可以拆开来各自挂牌,再来一次资产评估、征地搬迁、结构调整、资源重组、院系学科调整。
这间公司的收入与支出
既令人惊讶又在意料之中的是,大学这间公司运用了如此多的手法,最后它的资产负债表却如此不堪入目。
大学负上巨债已经不是新闻,燕山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吉林大学等学校都欠下了几亿、十几亿乃至几十亿的债务,曾有媒体报道的数据说,我国高校负债实际的数字可能在4000亿到5000亿元之间。
这真是任何一个职业经理人的噩梦。但好在大学这间公司,有着不同凡响的翻身策略:“扩招负债,卖地偿还”。以平价征得的教育用地,再以数十倍的价格拍卖出去,偿还债务不成问题。别的公司负债搞到破产,大学这间公司负债还会微赚。
也有大学校长提出,因为“大学不印钞票,也不卖产品,大学的主要产品是人才,但是大学人才送出去是不收费的……培养的人才是无偿供应给社会的”,所以大学的债务应该全社会承担。有总经理如此,董事局主席当笑而不语。
大学固然不印钞票,可学生们的钞票却是源源不断地流进来,教育体制改革中的诸多口号中,高等教育产业化是执行得最有力的,这直接就意味着学费连年上涨,扩招年年实行。大学这间公司的生产方式本来就特殊,先收钱,后办事,赢得口碑继而趋之若鹜。如果,学生进大学要交学费,毕业后有公司买走还要花钱,如同机场高速公路一样,进出都收费,那真算是一大经营创新,世界企业史的一朵奇葩了。
大学这间公司美妙的地方是,它的收入既来自政府拨款,又来自学费等自创营收,它的产出既算是公共服务,又算是商品。这样哭穷、赖债时两头都有道理,排列组合一下有不少选择可用。所以我们看到,既有校长呼吁增加拨款,又有校长抱怨学费太低,硬件不够时怨钱少,就业率低时怪社会,负债时它说自己公共服务,收钱时它又成了产业经营。
当然,最美妙的还在于,它永远不用对资产负债表负责,永远不用对股东负责,永远不用对产品质量负责,永远不用对客户负责。作为普通公民的我们,以纳税人的身份已经为这间公共服务公司缴过税,再为子女入学向这间经营性公司交一次费,然后毕业就业再由自己解决,最后它负债还要所有人一起承担。
即使这样,我们也永远看不到它的账单。
大学的企业文化
没有哪间公司的新闻比大学这间公司更像娱乐新闻了。
这里有学术抄袭,从博导到校长,学术抄袭新闻的频发程度比起音乐圈歌曲抄袭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里有男女关系的潜规则,从艺术院校到外语院校,年龄跨度、爆料程度比起影视圈来也不遑多让。这里有骂战,有炒作,有勒索,有杀人,有指桑骂槐,有暗箱操作,这里不仅有情色故事,居然还有推理小说。
这就是为什么大学新闻总是能上网站新闻头条——猛料迭出,随便拎个元素出来就是上好的标题。
历数一下近年的大学,从招生、教学、考研、学术、收费、征地、贷款、就业乃至师生关系、校园生活、社会活动,无不是丑闻连连。一间公司做到整条生产线从头到尾全都有新闻亮点,不能不说是企业文化培育的经典案例。
一名学生,自入学到毕业,从原材料到成品,从产品继而变为员工,经历过这间公司完整的生产线。你以学费为投资,试图换取一个未来,终于——
恭喜你,你毕业了。
来源:《新周刊2010009期:可怕的大学》
全球空气颗粒污染形势图,中国一片大红zt
全球空气颗粒污染形势图,中国一片大红
[此博文包含图片] (2010-10-05 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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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一塌糊涂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10年9月23日
空气污染的一个指标,就是悬浮颗粒的数量。
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对人体危害最大,因为它可以直接进入肺泡。科学家用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这种颗粒的含量,这个值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昨天,美国太空总署公布全球PM2.5数值图(2001-2006)。
全球空气颗粒污染形势图,中国一片大红
(点击看大图)
从图上可以看到,全球PM2.5最高的地区就在中国,华北、华东、华中全部在内。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PM2.5小于10是安全值,我国的这些地区全部高于80,比非洲的撒哈拉沙漠还要高。这说明,沙漠里的空气都比这里干净。
太可怕了。
(完)
Friday, October 1, 2010
没有权利,便没有损害(老罗千万别看)zt
没有权利,便没有损害(老罗千万别看)
辉格 @ 2010-10-1 16:43 阅读(423) 评论(3) 推荐值(58) 引用通告 分类: Q&A
当然,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损害”。
从获得的反应看,不少人认为,在你楼下大音量卖唱,严重干扰了你的生活工作,造成损害的事实是明白无误的,依直觉便可知,理应得到司法救济来加以矫正。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逻辑上,权利先于损害,干扰的事实仅仅表明住户的利益受到了减损,但他人的行为减损了你的利益,并不意味着他在法律上侵犯了你的权利(即法律意义上的损害),要认定损害,必须先证明你拥有排除这种行为的权利。
比如,我住的村子以前有且仅有一家饭店,后来有人又开了一家,此后,前一家店的生意减少了30%,显然,后者的开店行为,减损了前店老板的利益,那么,他是否能够主张:我的权利遭受了侵犯,应获得司法救济来加以矫正呢?
答案并非一目了然,在中世纪欧洲,此类主张通常会得到司法支持,那时候的法律一般会承认商家或行会组织在某地的长期无竞争存在能够构成垄断性权利,因而他/他们拥有排除他人在本村开饭店的权利。
后来,随着自由贸易运动的影响力不断增长,行会权利逐渐被剥夺,到今天,至少在市场经济国家,法律一般不再支持此类权利了,但也有少数例外,比如某些地方的医疗业、律师业、邮递业等等;这一过程之中,法律被改变了,既有的权利被废除了。
扯远一点,经济学家常说,自由交易在增进交易双方利益的同时,没有降低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交易总是带来帕累托改进,而帕累托改进是在主观价值论前提下唯一可被客观确认的改进。
但是,经济学家(至少科斯之前的经济学家)在这么说的时候,常常忘了一个前提:认为交易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前提是权利是明确的,而认定损害的依据是权利而非实际利益;如果脱离这一前提,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交易会带来帕累托改进。
比如,当我在两家相邻饭店门口徘徊时,两位店老板都面临着达成一次交易的机会,而当我终于踏进其中一家并坐下开始点菜时,另一家便即刻丧失了上述交易机会,也就是说,这两家饭店的任何一家,每当他招揽到一笔生意时,便减损了另一家的利益,于是按定义这笔交易便不是帕累托改进。
类似的,作为消费者,在给定供给能力时,我的每次购买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会抬高所购商品的价格,因而减损了其他可能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的利益,于是按定义,这些交易也不是帕累托改进;所以,帕累托效率这个概念,离开权利明确且损害以权利而定这一前提,便毫无用处。
言归正传,上述离题扯蛋说明了,利益冲突无处不在,若法律的宗旨是消除利益冲突,就只能把多人社会降解为一个个鲁滨逊孤岛,舍此无他;但法律的宗旨并不在此,相反,法官的每一次判决,在将确认一方权利的同时,总是减损另一方的利益。
其次,尽管我承认直觉与法律并非无关,但在个案中,个体的直觉常常并不能准确判断权利边界之所在,他们所处信息环境常常令他们将对当事一方所遭受之利益减损的同情,错误的转变为对其权利遭受侵犯的认定,而这种误认指向当事哪一方,与事件被陈述和传播的方式高度相关。
试想,假如你听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外地来的下岗妇女,多年来在某个社区外的街角摆摊卖早点,挣到的钱勉强能供两个孩子上学,在早点摊站稳脚跟之后,她把老公也接来摆了个修车摊了,现在全家租住在某间地下室里,突然有一天,城管来了……(此处省略3000字和20张照片)……声称附近居民投诉早点摊每日早晨人头攒动喧闹不堪致沿街居民损失睡眠时间平均长达1.5小时,现依据XXXX规定予以取缔清除……
很明显,附近居民的利益减损是显著的事实,而他们的投诉和城管的行动也有着充分的成文法支持,但我并不认为公众对此的直觉感受、评价和反应,是一目了然不容置疑的。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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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112232
water112232 [123.2.216.*] @ 2010-10-1 19:43:10
This is good stuff. Everyone should se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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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电花蜓
笑电花蜓 [217.186.192.*] @ 2010-10-1 20:26:51
说的很好,之前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想问题,第一次进行这样的思考,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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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俗的山里人
粗俗的山里人 [99.192.75.*] @ 2010-10-1 20:47:14
这个类比是有问题的.首先,你卖唱的没有任何经营许可和法律程序,你干扰了别人有完全合法程序的单位,人家提意见甚至要你走也是应该的.怎么能用商家之间的公平竞争来类比呢?卖唱的在公共场所,这个公共场所准许这样做吗?我不太懂法律,不过相信在中国一般也是不允许的.其次,文中又举了一个摆摊卖报的例子.什么城管之类的就不说了.但也不能因为摆摊就成了可以喧闹的理由吧.在西方国家一旦扰民是可以随时找警察的,屡教不改也是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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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mask
trumask [160.129.20.*] @ 2010-10-1 22:11:55
还是搞不清博主究竟想说什么。就好比这个卖唱的在博主的家门口天天唱歌,你会如何想。给他们倒杯茶,跟他们一起唱?
这里面其实涉及到一个西方称为社区的bylaw问题,就是说,一个社区里面,那些是能做的,那些是不能做的,这个社区里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共识,然后以文字形式大家签字表示同意(比如,你买了房住进来了,就表示要遵守这样的共识或规则)。就老罗那个例子,老罗去找社区管理部门完全是对的,而社区管理部分也应该出面把问题解决,而不是让老罗作为个人或一个独立的住户(商户)出面解决。在中国就是这样,往往应该是行政部门担当的事情,总需要各人去花无比的力气或公或私地想办法。用中国的术语就叫投诉无门---因为他们不作为。
再举个例子,最近苹果的老乔要改建自己买的一做老房子。理论上,美国够资本主义了,老乔也够有钱的了,对吧,他买的房子也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想干啥就干啥。可不行,他买的老房子是美国一个很老的有钱人住过的地方,当地正试图把它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来保护。所以,老乔想改建,必须打报告被批准。这个事件双方都在法庭上来回搞了很久。据说,最近应该是能通过了。
举老乔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这个权利的事情不能单独地来看,不是你自己想当然有就有的(比如自己买的房子)。也不是你想当然没有就没有的(比如老罗公司所在的公共场所)。
所以,老罗的权利并不是博主写出来的所谓的法律规定有还是没有,而是应该有老罗公司所在的社区bylaw所决定的。这也是为什么老罗发动周边住户或商户签署意见书的做法是对的。事实上,这个做法应该早在这个社区成立之初就已经建立,然后经由各住户协商同意,并聘请管理委员会来执行。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祖国连这么个基本社区的组织都不给予完全的自由。想想,自己买的房子连组织自己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都没有。
基于同样道理,博主最后举的例子也就无法成立:这样的摊子如果没有经过社区同意,当然是不行的。跟城管没什么关系。
博主文中举的饭店竞争的例子更是属于无厘头。
辉格 @ 2010-10-1 16:43 阅读(423) 评论(3) 推荐值(58) 引用通告 分类: Q&A
当然,这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损害”。
从获得的反应看,不少人认为,在你楼下大音量卖唱,严重干扰了你的生活工作,造成损害的事实是明白无误的,依直觉便可知,理应得到司法救济来加以矫正。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逻辑上,权利先于损害,干扰的事实仅仅表明住户的利益受到了减损,但他人的行为减损了你的利益,并不意味着他在法律上侵犯了你的权利(即法律意义上的损害),要认定损害,必须先证明你拥有排除这种行为的权利。
比如,我住的村子以前有且仅有一家饭店,后来有人又开了一家,此后,前一家店的生意减少了30%,显然,后者的开店行为,减损了前店老板的利益,那么,他是否能够主张:我的权利遭受了侵犯,应获得司法救济来加以矫正呢?
答案并非一目了然,在中世纪欧洲,此类主张通常会得到司法支持,那时候的法律一般会承认商家或行会组织在某地的长期无竞争存在能够构成垄断性权利,因而他/他们拥有排除他人在本村开饭店的权利。
后来,随着自由贸易运动的影响力不断增长,行会权利逐渐被剥夺,到今天,至少在市场经济国家,法律一般不再支持此类权利了,但也有少数例外,比如某些地方的医疗业、律师业、邮递业等等;这一过程之中,法律被改变了,既有的权利被废除了。
扯远一点,经济学家常说,自由交易在增进交易双方利益的同时,没有降低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交易总是带来帕累托改进,而帕累托改进是在主观价值论前提下唯一可被客观确认的改进。
但是,经济学家(至少科斯之前的经济学家)在这么说的时候,常常忘了一个前提:认为交易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前提是权利是明确的,而认定损害的依据是权利而非实际利益;如果脱离这一前提,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交易会带来帕累托改进。
比如,当我在两家相邻饭店门口徘徊时,两位店老板都面临着达成一次交易的机会,而当我终于踏进其中一家并坐下开始点菜时,另一家便即刻丧失了上述交易机会,也就是说,这两家饭店的任何一家,每当他招揽到一笔生意时,便减损了另一家的利益,于是按定义这笔交易便不是帕累托改进。
类似的,作为消费者,在给定供给能力时,我的每次购买行为实际上都或多或少会抬高所购商品的价格,因而减损了其他可能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的利益,于是按定义,这些交易也不是帕累托改进;所以,帕累托效率这个概念,离开权利明确且损害以权利而定这一前提,便毫无用处。
言归正传,上述离题扯蛋说明了,利益冲突无处不在,若法律的宗旨是消除利益冲突,就只能把多人社会降解为一个个鲁滨逊孤岛,舍此无他;但法律的宗旨并不在此,相反,法官的每一次判决,在将确认一方权利的同时,总是减损另一方的利益。
其次,尽管我承认直觉与法律并非无关,但在个案中,个体的直觉常常并不能准确判断权利边界之所在,他们所处信息环境常常令他们将对当事一方所遭受之利益减损的同情,错误的转变为对其权利遭受侵犯的认定,而这种误认指向当事哪一方,与事件被陈述和传播的方式高度相关。
试想,假如你听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外地来的下岗妇女,多年来在某个社区外的街角摆摊卖早点,挣到的钱勉强能供两个孩子上学,在早点摊站稳脚跟之后,她把老公也接来摆了个修车摊了,现在全家租住在某间地下室里,突然有一天,城管来了……(此处省略3000字和20张照片)……声称附近居民投诉早点摊每日早晨人头攒动喧闹不堪致沿街居民损失睡眠时间平均长达1.5小时,现依据XXXX规定予以取缔清除……
很明显,附近居民的利益减损是显著的事实,而他们的投诉和城管的行动也有着充分的成文法支持,但我并不认为公众对此的直觉感受、评价和反应,是一目了然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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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电花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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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俗的山里人
粗俗的山里人 [99.192.75.*] @ 2010-10-1 20:47:14
这个类比是有问题的.首先,你卖唱的没有任何经营许可和法律程序,你干扰了别人有完全合法程序的单位,人家提意见甚至要你走也是应该的.怎么能用商家之间的公平竞争来类比呢?卖唱的在公共场所,这个公共场所准许这样做吗?我不太懂法律,不过相信在中国一般也是不允许的.其次,文中又举了一个摆摊卖报的例子.什么城管之类的就不说了.但也不能因为摆摊就成了可以喧闹的理由吧.在西方国家一旦扰民是可以随时找警察的,屡教不改也是有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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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mask
trumask [160.129.20.*] @ 2010-10-1 22:11:55
还是搞不清博主究竟想说什么。就好比这个卖唱的在博主的家门口天天唱歌,你会如何想。给他们倒杯茶,跟他们一起唱?
这里面其实涉及到一个西方称为社区的bylaw问题,就是说,一个社区里面,那些是能做的,那些是不能做的,这个社区里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共识,然后以文字形式大家签字表示同意(比如,你买了房住进来了,就表示要遵守这样的共识或规则)。就老罗那个例子,老罗去找社区管理部门完全是对的,而社区管理部分也应该出面把问题解决,而不是让老罗作为个人或一个独立的住户(商户)出面解决。在中国就是这样,往往应该是行政部门担当的事情,总需要各人去花无比的力气或公或私地想办法。用中国的术语就叫投诉无门---因为他们不作为。
再举个例子,最近苹果的老乔要改建自己买的一做老房子。理论上,美国够资本主义了,老乔也够有钱的了,对吧,他买的房子也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想干啥就干啥。可不行,他买的老房子是美国一个很老的有钱人住过的地方,当地正试图把它作为历史文化遗产来保护。所以,老乔想改建,必须打报告被批准。这个事件双方都在法庭上来回搞了很久。据说,最近应该是能通过了。
举老乔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这个权利的事情不能单独地来看,不是你自己想当然有就有的(比如自己买的房子)。也不是你想当然没有就没有的(比如老罗公司所在的公共场所)。
所以,老罗的权利并不是博主写出来的所谓的法律规定有还是没有,而是应该有老罗公司所在的社区bylaw所决定的。这也是为什么老罗发动周边住户或商户签署意见书的做法是对的。事实上,这个做法应该早在这个社区成立之初就已经建立,然后经由各住户协商同意,并聘请管理委员会来执行。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祖国连这么个基本社区的组织都不给予完全的自由。想想,自己买的房子连组织自己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都没有。
基于同样道理,博主最后举的例子也就无法成立:这样的摊子如果没有经过社区同意,当然是不行的。跟城管没什么关系。
博主文中举的饭店竞争的例子更是属于无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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