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4, 2012

吴晓灵讲话:《财经》年会2013:预测与战略” 2 zt


吴晓灵的讲话最四平八稳,估计跟她的位置有关系。不过,即便如此,还是可以从中看出许多端倪。中国现在有些事,这些人不是心里不清楚,他们也知道应该怎么做。两个很大的现实阻碍了他们大声地把真相说出来,或真正地干点利国利民的事----第一,党天下。 第二,自身利益集团。


财经年会《从法制经济到法治社会》论坛实录

2012年11月29日 16:20
来源:凤凰财经


第二位发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大副主任吴晓灵女士,

姚洋:刚才江平教授从三个方面谈了它对法制的看法,我们下一位发言人吴晓灵女士刚好从人大的角度再做一些补充,我觉得把他们两个人的观点放在一起会非常有意思。有请吴晓灵。

吴晓灵:谢谢主持人,我非常同意刚才江平教授谈到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法制建设的三步,我今天的讲话其实也是呼应一下江老师的观点,这是原来没有想过的,但是恰恰这个讲话的顺序达到了这一点。怎么样把刚才江老师讲的第一点和第二点来落实下去呢?

我认为应该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推进法制国家的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是有序推进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宪法,全 国人大是立法机构,是代表全国人民的最高的权利机关,我们应该发挥人大作为立法机关在民主立法和监督执法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走向法制轨道。

第二发挥人大在预算审查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让行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让政府变成看得见的责任政府。

第三,发挥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切实对人大任免的干部实行问责制,人大代表不能够只投票选举人,而应该对他被选举出来的人有问责关系。

第二讲一下怎么样发挥人大立法机关的作用,首先明确立法的宗旨,立法是要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核心是制约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在立法 工作当中要处理好人大与政府的关系,要向人大主导立法和修法过度;立法本来应该是人大的权利,但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由于改革过程当中有众多的情 况发生变化,通过修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有点来不及,因而人大授权国务院做了很多的行政法规,以政策和行政法规的方式推进改革,在当时是需要的。但是现在我们 的国家已经基本上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更多的法律来自人大,而且应该由人大来主导法律,人大的组成人员有可能知识不够, 但是可以通过人大组织社会的力量和行政部门当中了解情况的人共同组成起草班子,但是必须是由人大主导,这些才能克服现在部门利益之争和部门利益法制化的这 种倾向。

另外要处理好专门委员会与法工委的关系,充分发挥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刚才讲的是政府和人大的关系,在人大机关里头有人大 法律工作的委员会和人大的法律委员会及各个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的各个委员会是常委会的组成部分,是它的权利机构,法律工作委员会是为法律委员会来做辅 助性工作的。但是,我们在现在的情况下,应该更好地发挥好各个委员会的作用,让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切实能够配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要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法律事实和不断完善法律。我们立的法不可为不多,但是重要的法律是没有认真的进行执法,而在执法过程当中没有很好的追究 责任,这样使得一部分法律难以实施下去,还有一些行政法规,还有一些规定,实际上超越了宪法的规定,超越了上位法的规定,我们国家没有建立起来完善的审查 制度,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如果把违背宪法和上位法的一些做法纠正起来的话,也能够使我们的法律更加的完善起来。时间关系就讲这么多,谢谢大 家。

姚洋:吴晓灵女士的讲话虽然简短,但是内容非常丰富,两个重点,一个是要实行政府官员对人大的问责,另外人大要主导立法,如果这两点能够做到,那我们人大的作用就会真正发挥,回到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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