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刘晓波的悲剧 zt

刘 晓波被判刑前一天,一位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刘晓波次日就要审判了,他估计会判得很重,盖中央指望以此杀一儆百,吓阻国内异议人士,否则他们就有可能组党。 他估计,中共在重判刘晓波之后,关押上一段时间之后,便会把他放逐出来,使得他在“海外民运化粪池”里自动融化,彻底失去影响力。

这位朋友消息灵通,很有洞察力,他的话我不能不信。次日特地上网,果然不出他所料,刘晓波给判了11年,顿时只觉说不出的悲伤和沮丧,这些天来什么心思都没有,觉得中国真是个被上帝诅咒过的国家,永远在那既定轨道上运行,一点改弦易辙的指望都没有。

后来就看到了判决书,佩服到五体投地。我过去总认为无论中共做出什么事来,我都不会惊讶,不料拜读了那伟大的历史文献,这才发现自己过去严重低估了我党脸皮厚度——竟然连这种不要脸的弱智玩意,他们都有本事在全世界面前亮出来!

据说,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全部证据是两条,一是《零八宪章》,二是刘在境外网站上发表的六篇文章。这种白痴玩意都有本事拿出来现世,令人不能不佩服我党果然是无所畏惧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没有脸皮一说。

如 果说《零八宪章》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这就是个涉及到一万人以上的集团犯罪。就算刘晓波是集团军司令,那起码也得把所有的从犯都抓起来,作为一 个叛国大案来审讯,以查明各人的犯罪性质与程度并作相应判决吧?只审判刘晓波,余人不问,岂非玩法轻纵了那一万多名叛国罪犯?这就是党国的法律尊严?

那 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的“罪证”更是令人笑掉大牙。我做梦也没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竟然能管到境外去!文章既然发表在境外网站,那么,它是否犯法, 当然只能由网站所在国判定,岂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悍然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强行代替其他国家操刀执法?“境外犯罪境内审”,党国政府发明的这新 时代的“治外法权”,是不是也太特别了些?这一套,就连当年的英法帝国主义者也没干过吧?莫非今日中国真是成了独霸世界的超级大国,可以任意侵犯别国的司 法主权?

尤可笑者,判决书还承认,刘晓波那些文章是从2005年以来开始发表的。那就是说,这叛国犯罪行为持续了三年之久。那为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要包庇他持续犯罪,既不立即制止,甚至也不加以警告,而要无所事事,坐视他猖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达三年之久?包庇犯 罪,本身就是犯罪,可见公安局乃至公安部才是包庇纵容刘晓波犯罪的幕后黑手,才应该被抓到被告席上去。

还不止此。如所周知,我党动用 大批民脂民膏搞所谓“金盾工程”,把伟大社会主义祖国严丝合缝地密封起来,连电子都没法穿透那网上柏林墙。刘晓波的文章发表在海外,国内网民根本就看不 见,那还有什么“煽动”一说?那几篇文章的总点击率最低为57,最高748。阅读者只会是海外华人,并非中国公民,就算是中国公民,就那么几个人,还都在 海外,怎么个颠覆中国政府法?连这都算犯罪,那在梦里批评共党也是犯罪了。我党是不是还该投入重金,研发“梦幻监测工程”,好把每个公民梦中的反动言行都 及时记录下来,必要时用作法庭审判依据?

如果向境外网站投稿算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我党为何还要提供经费,让居住在境内的前“民运”垃圾胡安宁在境外开办网站,四处剽窃批评我党的文章,在该网站大量刊登并提上导读呢?那罪行是不是比向境外网站投稿更严重万倍?

当 然,胡安宁这次大概是接到指示,除了刊登判决书之外,便是登出《北京日报》在六四后不久发表的所谓刘晓波的反革命言论,还特地把日期抹掉,企图让读者以为 那是刘最近的言论,使得我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更像回事些,却不敢转载声援刘晓波的只言片语。不容否认,胡确实为我党正面宣传此案作了密切配合。 但他在此之前犯下的严重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总不能因此就一笔勾销吧?

总而言之,我党这次出的丑,堪称新时代《笑林广记》之 最。无耻和弱智都是我党的行事常规,在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使我惊奇,但这次中共居然脸皮厚到如此地步,敢把这白痴判决书公诸于世,却不能不令我倍感绝望。这 涵义连盲人都能看出来:如今我党是有恃无恐,再不把文明世界放在眼里了。

刘晓波判刑如此之重,堪比魏京生。但魏京生好歹还有个什么 “出卖国家机密情报”的借口,而且政府始终没敢把那判决书亮出来。那还是在铁血强人邓小平当国之时。如今胡锦涛不过是个积极分子出身,刘晓波的言行中根本 就抓不到什么把柄,但胡就是不但敢重判刘晓波,还居然敢把那白痴判决书公诸于世。他敢这么做,当然不是因为其魄力堪比老邓,而是国力今非昔比,中国已非昔 日之吴下阿蒙了。过去中国必须仰赖西方的金钱和技术,因此行事不能不有所顾忌,如今据说中国成了救世主,西方正翘首盼望中国广撒金子,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 拯救出来。既然如此,党国政府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就是第一个令人绝望之处——再也没有管束那个无法无天的流氓政府的国际压力了。

第 二个令人绝望之处,乃是中共通过此举,向全世界明确无误地宣布了他们绝不会允许体制内的反对派出现。判决书说得明明白白:“反对=颠覆=犯罪”。中国人只 能有两条路可供选择,要么当奴才,要么做响马。谁若想向刘晓波那样走出第三条路来,坚持做体制内的反对派,谁就是罪犯,就要遭到“人民民主专政”铁拳的无 情痛击。

这才是最令人悲哀之处。我在旧作中反复说过,中国人只会走极端,不是当奴才,就是作响马。不是逆来顺受,俯首帖耳,听任暴君 宰割,就是扯旗造反,试图推翻暴君,却从来不知道,无论是当奴才,还是做响马,社会都不会因此前进一毫微米,反而只会倒退。要想建立一个常态社会,就必须 在政府之外有个“忠诚的反对派”(也就是体制内的反对派)。没有这种拮抗机制,则社会只会一天天烂下去,不知伊于胡底。

这就是老子说的“反者道之动”。就连传统社会的君王都知道这浅显道理,为此特地设置御史台,构成古典的体制内反对机制。尽管那设计的作用与效果非常有限,但毕竟还是说明古人有点起码的政治智慧。

中 共却连传统帝王都不如,专门提拔奖励无耻拍马的佞臣,专门整肃直言敢谏之士,就连刘宾雁那种拥护共党领导、相信社会主义的现代御史都容不得,要把他放逐出 国,连死后都不许埋骨乡梓。中共更把阿谀奉承统治者当成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谁若是敢批评我党,不管动机如何,统统都是犯了叛国罪,都要以大牢伺候。通 过刘晓波案,我党已经把这基本国策再次说得清清楚楚了。

这是何等可怕的前景!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毫无起码约束,为所欲为,只许人民规规矩矩,不许人民乱说乱动,若要乱说乱动,坚决镇压。这种毫无刹车的国家会开到什么样的深渊里去,恐怕就连白吃也能想得出来吧?

本 区网友正在争论这道义与功利的问题,却没看到这两者根本就不是对立的。所谓道义,说到底就是全民的功利所在。我反对的,乃是如伪民运良心家们那样,把道义 从功利中剥离出来,使之变成一种超越于功利存在的绝对实体,当成一种政治斗争武器,并不是认为可以只讲个人的功利,不顾全民的功利(亦即道义)。脱离了全 民功利考虑的言行就无所谓道义,而民运良心家们的绝活,正是要求人民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去为他们主观制定的“道义原则”作牺牲。但不能因为有这些骗子良 心家们的存在,就否定出自全民功利考虑的正义行为。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刘晓波坚持在国内当体制内的反对派,试图首次在中国走出响马与 奴才之外的第三条路来,当然是功利上的极大失策,但从全民的角度来看则代表着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现在中共悍然再次宣布此路不通,中国公民若不是奴 才,就只能是敌人。在取消自我完善的一切可能之后,这种烂污社会还有什么痊愈希望,还有什么长治久安的可能?于是医治社会病态的唯一希望,便是大家集体做 响马,再来一次翻烧饼,再使社会来一次大倒退。功利家们为何就看不到这彰明较著的恶果呢?

这就是刘晓波的悲剧所在:在人山人海的奴才 与响马大军中,他代表道道地地的“一小撮”特立独行之士,势必遭到朝野的两面夹击,其遭遇正如当年俄国十月革命前的立宪民主党人与进步党人一般,因为试图 在体制内推进民主改革,最后是既得罪沙皇,又被激进革命乱党蛊惑下的愚民最终无情抛入“历史的垃圾堆”。

的确,在一个愚昧的国家,刘晓波这么干,只能两面不讨好。《零八宪章》固然是我党的眼中钉,但它同时也被海外响马们痛加抨击。以《大纪元》为喉舌的法轮功宗教政治党人,以及何清涟乃至高寒那群形形色色的草寇,一直在辱骂《零八宪章》,污蔑刘晓波是共特。

因 此,说到底,刘晓波的悲剧,其实是民族的悲剧。它响亮地宣布了“改良主义行不通”,而这是朝廷与草寇联合作出的英明决定。中国的事,从来就是糟在这两大势 力手上,不是毁于朝廷,就是毁于草寇。晚清是朝廷要改良,草寇不许改良,八六年、八九年也这样。但六四以后则是朝廷坚决不许改良,草寇则历来不许改良,倒 也没什么立场变化。

正因为此,刘晓波被重判反而是草寇们的盛大节日。要知道这一点,只需在Google里打入“刘晓波革命”的字样,立刻就能看到草寇们的鸦鸣雀噪:

“重判刘晓波是民主革命的反面动员令”

“和解破裂,革命将起——中共重判刘晓波博士将引发时局动荡”

“刘晓波和08宪章:幻想的破灭……这一次,《08宪章》和刘晓波的最大意义,正在于宣告《08宪章》和刘晓波余杰们那种鼓吹和解合作、反对革命的政策和路线的又一次大破灭。”

“‘11年’,是《零八宪章》的悲哀,是刘晓波们的失败。刘晓波们应清醒了!”

看 着这些意淫昏话,我不禁要觉得疑惑:刘晓波为这种愚民牺牲,是不是也太不值得了些?革命?革甚鸟命!时局动荡?动甚鸟荡!诸位的屁股还让海风吹着呢,哪来 的金钱去造反?有谁会听你们的?如今大陆知识分子全是利欲熏心的奴才,人家忙着搂钱还来不及呢,顾得上管这些不相干的事?而没他们的组织领导,工农大众不 过是一堆肉而已。

这就是第三个绝望之处:改良之路走不通,革命之路更走不通。在旧中国,人民好歹还有当奴才或作响马两种选择,如今却只剩下了当奴才一种。而这必将使得我党更加有恃无恐,毫无顾忌,于是政权就只会一天天烂下去,一直烂到党内内讧大规模爆发,将中国再度投入血海而后快。

最 后想说的是,胡紧套看来是铁了心了。从我党的私利来看,老邓的确没有选错人,积极分子历来比高干子弟更左更可怕。在他手上,我党绝不会放松控制,只会王小 二过年,一年紧似一年,而这确实能保证政权稳定。我在旧作中反复指出过,统治者是否具有足够的镇压意志,对政权是否垮台常常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1991 年苏联“八一九政变”的发动者们有胡锦涛的镇压意志,叶利钦就只会乖乖授首,而苏东帝国也就不会土崩瓦解。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运领 袖有谁想把此事闹大,建议他们这就前往中国,陪刘晓波一道坐牢。据我模糊记忆,民运领袖中颇有人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既然国内都有人去投案愿和刘晓波 一道坐牢,那签过名的民运领袖们就更该如此了。若是只敢作隔岸煽火的“远距离革命家”,那最好从此把“道义”二字收起来。

另外,冯正虎的斗争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党不会让步的,他们有恃无恐,根本就不要脸了。这也算“人至痞而无敌”吧。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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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 按反序排列
衣锦夜带刀 [207.216.178.*] @ 2009-12-29 17:01:50
看了这么多,这个还算靠谱。
确实有一股渗到骨里的悲凉,难怪柴玲说:中国人,为你去死不值得。
但是,我想总有一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人吧,比如刘晓波,比如艾未未。
再加上一些架秧子起哄的,如楼主,如牛博的一些铁丝
不论怎么走,总归会是一条向上的曲线,如冉匪所云:日拱一卒,不期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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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支持

特适尔 [65.49.14.*] @ 2009-12-29 21:59:02
人至贱则无敌。不知道民国合法政府是如何被颠覆的。

99010 [65.185.140.*] @ 2009-12-30 0:05:22
我记得何清涟也在<08宪章>签了名的.

trumask [160.129.20.*] @ 2009-12-30 0:36:14
不太清楚楼主到底想说明什么问题。你骂党国无耻倒也罢了,把海外民运分子也骂在里面,跟我们党国平起平坐,不知这些海运们是该高兴还是诚惶诚恐。还说这中 国的事要么毁在党国,要么毁在海外的草寇。这么说是不是过于抬举他们了,你自己也嘲笑他们,流落他乡,要人没有,要枪没有,这中国的好坏又哪里跟他们相干 了,他们至多也不过是磨磨嘴皮子,吐吐唾沫子而已。别的人我不知道,何清涟我从一开始就看她的著作,大致了解她的一些观点。后来看到她也被赶出来,我就已 经感到党国的无耻了。一直到如今80多岁的高耀洁也不得不出来,我都不知该如何感慨了。你把何清涟也一并的骂进去,不知里面有多少合情合理的成分。

在 某种程度上,你的愿望是良好的,我也跟你一样,希望中国能够被改良。刘晓波坐牢,实际上是为我,为中国的理想主义者在坐牢。楼主反对再次的革命,我也不希 望见到流血。现在的问题是,如今刘晓波被判了,敢问楼主,这体制内改良主义的路究竟该如何走。大家也都知道党这是杀鸡儆猴。我认为,这效果应该是有的,中 国的知识分子么,历来就是如此,不想做奴才,就只好做阶下囚。党对中国知识分子的脾气已经摸得很清楚了。

那些被你骂的海外草寇,他们的观 点一部分无非只是说明了,这种改良主义,如同与虎谋皮,在当下的党国,绝无成功的希望。我不想承认他们的观点就是对的,但眼下的现实又不得不逼得我们承认 他们是话糙理不糙。楼主你自己最后不也承认了么。你说海外草寇历来不许改良,我倒是觉得他们还没有这个权力来允许或不允许做什么。他们只不过是根据党国的 历史,预言凡是试图跟共产党讲条件的历来没有好下场。

至于最后楼主宣称凡是签了08的海运,都应该回来陪着坐牢。否则便是说一套做一套。这种嘲笑实在是对不起楼主自以为的理性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楼主有本事把这篇文章发在国内试试?

1 comment:

mountain said...

刘晓波罪有应得
刘晓波,这个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标榜的所谓的自由斗士因其愚蠢而卑劣的行得到了应有下场,是罪有应得。纵观其获罪历程,可以说都是一个“贪”字造成的,是追名逐利的结果。为了挣点钱,他东拼西凑,杜撰出了狗庇不通的“08宪章”,为了出名,他象一只哈八狗一样摇尾乞怜,赢得了西方某些人的欢心,他们拍拍他的头说“好好干,干好了给你火腿肠吃”,于是他开始到处卖力地推销他的“08宪章”,结果因触犯法律而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