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将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刘晓波
RNW荷广中文网 @ 2010-10-4 16:55 阅读(6693) 评论(21) 推荐值(168) 引用通告 分类: 时事焦点
摘自 荷兰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网
teaser-liu.jpg
中国外交部长在本周二表示,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一位知名的中国异见人士将违反诺贝尔先生的遗愿。
捷克异见人士哈维尔(Vaclav Havel)呼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将和平奖授予目前正在狱中的中国人权卫士刘晓波。
但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这将传出错误的信息。
“这个人是因为触犯中国的法律而被判刑的人。”姜瑜在北京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
“他的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奖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诺贝尔先生的遗愿是诺贝尔和平奖应该授予为促进民族和平,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推动召开和平宣传会议所努力的人。”
刘晓波因撰写倡导多党民主的文章而被视为对中国共产党专权的威胁,并被判处11年监禁。
挪威诺贝尔研究所负责人伦德斯塔德(Geir Lundestad)周一表示,一名中国政府高官向他表示过,如果把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中国政治异见人士刘晓波,将会影响中国与挪威的关系。
当西藏的外逃宗教领袖达赖喇嘛在1989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时,中国政府表示非常愤怒。同在1989年,中国当局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武力镇压示威学生。
中国与挪威目前正进行双边贸易协定谈判,该谈判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中国与欧盟进行贸易协定谈判的蓝图。
能源丰富的挪威也积极向中国输送海外勘探技术。挪威石油公司Statoil于上月宣布计划在中国境内勘探页岩气。
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将于10月8日在奥斯陆宣布今年的和平奖得主。
© RNW 欢迎转载,请注明来源:RNW或RNW荷广中文网。想了解更多荷兰及世界资讯请访问http://www.rnw.nl/helan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新闻通稿
原始来源:http://www.google.com /buzz/freemoren/aTn4bCRhgN1/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
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决定将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公民刘晓波,以表彰其坚持不懈地采取非暴力手段为中国人权事业所做出的贡献。诺贝尔奖委员一直认为,和平与人权之间有着一种密切的联系,正如Alfred Nobel在遗嘱所写的那样,人权是“各国之间友好共处”的先决条件。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历史上不可比拟的长足的进步,她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的经济体。在其数亿国民告别贫困生活之后,他们对政治的参与热情也渐渐高涨起来。
中国所取得的新经济地位意味着她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是我们却看到中国政府在公民政治权利上,不断违反她所签署的一些国际协议甚至违反了本国的宪法。在中国的宪法上,“中国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但是在司法实践上,这些权利在逐渐被剥夺。
在过去的二十年,刘晓波一直是中国人权运动的强势倡导者。他参加了1989年的天安门抗议活动,也是2008年《零八宪章》的发起人。2009年,刘晓波因为“颠覆国家安全”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十一年。刘晓波一直认为,这个判决是有违中国宪法的。
因为对刘晓波的严厉惩罚,越来越多中国国内或国外的中国人加入到了中国人权解放的事业当中来。而刘晓波也成为了中国人权解放运动中最重要的标志人物。
奥斯陆
2010年10月8日
外交部发言人评本届诺贝尔和平奖
2010年10月08日 18:48财新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马朝旭称,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财新网】(记者 马媛)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10月8日举行的记者会上称,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
马朝旭称,诺贝尔和平奖应授予“为促进民族和睦,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召开和宣传和平会议而努力的人”,这是诺贝尔的遗愿。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背道而驰。
马朝旭并称,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也会给中挪关系带来损害。█
附: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答记者问
2010/10/08
问:10月8日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请问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诺贝尔和平奖应授予“为促进民族和睦,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召开和宣传和平会议而努力的人”,这是诺贝尔的遗愿。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背道而驰。诺委会把和平奖授予这样一个人,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
问:刘晓波获奖是否会影响中挪关系?
答:近年来,中挪关系一直保持良好发展,这有利于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诺委会授奖刘晓波与诺贝尔和平奖宗旨背道而驰,也会给中挪关系带来损害。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