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30, 2009

崔卫平的电话煲 2

zt from http://www.21pinglun.com/?p=2696


张颐武是谁?

又一个体制内的既得利益和党的奴才而已。



等待李泽厚对刘晓波被判十一年的看法


询问知识分子同行对于刘晓波被重判十一年的做法,绝不是“拷问”知识分子的良心,言“拷问”太重了。只是想知道他们的看法而已,想知道人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怎么想的,而一般人们也没有渠道公开这些想法。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而且我知道这样做,自己是有“原罪”的。将人们从自己原本的轨道中拉出来,离开日常生活的光线,来面对这么一个晦涩的问题,在我本人也是下了很大决 心的,心里很有些过不去。我平时决不做这种事情。但有的时候,生活的链条断裂了,比如晓波被判重刑,这么大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中间,我们不得不背负起这个断 裂,也背负起自己的“原罪”。

这个做法,也是继承先贤孔子的传统。孔子曰:诗可以“兴、观、群、怨”,其中的“观”,就是让人们可以从诗中了解社会生活、政治风俗的盛衰得失,于是这位老先生将三百篇诗歌放在了一起。我将这许多知识分子的看法放在一起,也是提供一个可以“观”的视野。

向所有接受我访问的人们表示敬意。

思想国网友塔夫, 2009.12.30 20:50 说:

章 立凡的看法:1.宪政民主是庄严的历史承诺,也是通过社会和解维系执政合法性的救赎通道。今年圣诞节,权力的傲慢与偏见再度堵死通道。2.历史上一再失 信,当前经济、政治改革和法制建设全面倒退,社会冲突无解。3.丧失现实判断力,开历史倒车自杀。尽管我不热爱革命,但已确认脑残无救。


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 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


王丹:1996年10月,我也是因为“煽动颠覆政府”被判刑11年。13年过去了,连刑期都一样。那些说中共已经进步了的人,不是瞎子就是骗子。


与张颐武先生通了电话,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别的地方,比如小沈阳。我解释只是想听听周围人们的反应,他说“一点反应也没有”。

Tuesday, December 29, 2009

刘晓波的悲剧 zt

刘 晓波被判刑前一天,一位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刘晓波次日就要审判了,他估计会判得很重,盖中央指望以此杀一儆百,吓阻国内异议人士,否则他们就有可能组党。 他估计,中共在重判刘晓波之后,关押上一段时间之后,便会把他放逐出来,使得他在“海外民运化粪池”里自动融化,彻底失去影响力。

这位朋友消息灵通,很有洞察力,他的话我不能不信。次日特地上网,果然不出他所料,刘晓波给判了11年,顿时只觉说不出的悲伤和沮丧,这些天来什么心思都没有,觉得中国真是个被上帝诅咒过的国家,永远在那既定轨道上运行,一点改弦易辙的指望都没有。

后来就看到了判决书,佩服到五体投地。我过去总认为无论中共做出什么事来,我都不会惊讶,不料拜读了那伟大的历史文献,这才发现自己过去严重低估了我党脸皮厚度——竟然连这种不要脸的弱智玩意,他们都有本事在全世界面前亮出来!

据说,刘晓波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全部证据是两条,一是《零八宪章》,二是刘在境外网站上发表的六篇文章。这种白痴玩意都有本事拿出来现世,令人不能不佩服我党果然是无所畏惧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没有脸皮一说。

如 果说《零八宪章》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么,这就是个涉及到一万人以上的集团犯罪。就算刘晓波是集团军司令,那起码也得把所有的从犯都抓起来,作为一 个叛国大案来审讯,以查明各人的犯罪性质与程度并作相应判决吧?只审判刘晓波,余人不问,岂非玩法轻纵了那一万多名叛国罪犯?这就是党国的法律尊严?

那 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的“罪证”更是令人笑掉大牙。我做梦也没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竟然能管到境外去!文章既然发表在境外网站,那么,它是否犯法, 当然只能由网站所在国判定,岂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机关悍然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强行代替其他国家操刀执法?“境外犯罪境内审”,党国政府发明的这新 时代的“治外法权”,是不是也太特别了些?这一套,就连当年的英法帝国主义者也没干过吧?莫非今日中国真是成了独霸世界的超级大国,可以任意侵犯别国的司 法主权?

尤可笑者,判决书还承认,刘晓波那些文章是从2005年以来开始发表的。那就是说,这叛国犯罪行为持续了三年之久。那为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要包庇他持续犯罪,既不立即制止,甚至也不加以警告,而要无所事事,坐视他猖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达三年之久?包庇犯 罪,本身就是犯罪,可见公安局乃至公安部才是包庇纵容刘晓波犯罪的幕后黑手,才应该被抓到被告席上去。

还不止此。如所周知,我党动用 大批民脂民膏搞所谓“金盾工程”,把伟大社会主义祖国严丝合缝地密封起来,连电子都没法穿透那网上柏林墙。刘晓波的文章发表在海外,国内网民根本就看不 见,那还有什么“煽动”一说?那几篇文章的总点击率最低为57,最高748。阅读者只会是海外华人,并非中国公民,就算是中国公民,就那么几个人,还都在 海外,怎么个颠覆中国政府法?连这都算犯罪,那在梦里批评共党也是犯罪了。我党是不是还该投入重金,研发“梦幻监测工程”,好把每个公民梦中的反动言行都 及时记录下来,必要时用作法庭审判依据?

如果向境外网站投稿算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那我党为何还要提供经费,让居住在境内的前“民运”垃圾胡安宁在境外开办网站,四处剽窃批评我党的文章,在该网站大量刊登并提上导读呢?那罪行是不是比向境外网站投稿更严重万倍?

当 然,胡安宁这次大概是接到指示,除了刊登判决书之外,便是登出《北京日报》在六四后不久发表的所谓刘晓波的反革命言论,还特地把日期抹掉,企图让读者以为 那是刘最近的言论,使得我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指控更像回事些,却不敢转载声援刘晓波的只言片语。不容否认,胡确实为我党正面宣传此案作了密切配合。 但他在此之前犯下的严重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总不能因此就一笔勾销吧?

总而言之,我党这次出的丑,堪称新时代《笑林广记》之 最。无耻和弱智都是我党的行事常规,在一般情况下绝不会使我惊奇,但这次中共居然脸皮厚到如此地步,敢把这白痴判决书公诸于世,却不能不令我倍感绝望。这 涵义连盲人都能看出来:如今我党是有恃无恐,再不把文明世界放在眼里了。

刘晓波判刑如此之重,堪比魏京生。但魏京生好歹还有个什么 “出卖国家机密情报”的借口,而且政府始终没敢把那判决书亮出来。那还是在铁血强人邓小平当国之时。如今胡锦涛不过是个积极分子出身,刘晓波的言行中根本 就抓不到什么把柄,但胡就是不但敢重判刘晓波,还居然敢把那白痴判决书公诸于世。他敢这么做,当然不是因为其魄力堪比老邓,而是国力今非昔比,中国已非昔 日之吴下阿蒙了。过去中国必须仰赖西方的金钱和技术,因此行事不能不有所顾忌,如今据说中国成了救世主,西方正翘首盼望中国广撒金子,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 拯救出来。既然如此,党国政府还有什么可忌讳的?

这就是第一个令人绝望之处——再也没有管束那个无法无天的流氓政府的国际压力了。

第 二个令人绝望之处,乃是中共通过此举,向全世界明确无误地宣布了他们绝不会允许体制内的反对派出现。判决书说得明明白白:“反对=颠覆=犯罪”。中国人只 能有两条路可供选择,要么当奴才,要么做响马。谁若想向刘晓波那样走出第三条路来,坚持做体制内的反对派,谁就是罪犯,就要遭到“人民民主专政”铁拳的无 情痛击。

这才是最令人悲哀之处。我在旧作中反复说过,中国人只会走极端,不是当奴才,就是作响马。不是逆来顺受,俯首帖耳,听任暴君 宰割,就是扯旗造反,试图推翻暴君,却从来不知道,无论是当奴才,还是做响马,社会都不会因此前进一毫微米,反而只会倒退。要想建立一个常态社会,就必须 在政府之外有个“忠诚的反对派”(也就是体制内的反对派)。没有这种拮抗机制,则社会只会一天天烂下去,不知伊于胡底。

这就是老子说的“反者道之动”。就连传统社会的君王都知道这浅显道理,为此特地设置御史台,构成古典的体制内反对机制。尽管那设计的作用与效果非常有限,但毕竟还是说明古人有点起码的政治智慧。

中 共却连传统帝王都不如,专门提拔奖励无耻拍马的佞臣,专门整肃直言敢谏之士,就连刘宾雁那种拥护共党领导、相信社会主义的现代御史都容不得,要把他放逐出 国,连死后都不许埋骨乡梓。中共更把阿谀奉承统治者当成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谁若是敢批评我党,不管动机如何,统统都是犯了叛国罪,都要以大牢伺候。通 过刘晓波案,我党已经把这基本国策再次说得清清楚楚了。

这是何等可怕的前景!一个国家的统治集团毫无起码约束,为所欲为,只许人民规规矩矩,不许人民乱说乱动,若要乱说乱动,坚决镇压。这种毫无刹车的国家会开到什么样的深渊里去,恐怕就连白吃也能想得出来吧?

本 区网友正在争论这道义与功利的问题,却没看到这两者根本就不是对立的。所谓道义,说到底就是全民的功利所在。我反对的,乃是如伪民运良心家们那样,把道义 从功利中剥离出来,使之变成一种超越于功利存在的绝对实体,当成一种政治斗争武器,并不是认为可以只讲个人的功利,不顾全民的功利(亦即道义)。脱离了全 民功利考虑的言行就无所谓道义,而民运良心家们的绝活,正是要求人民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去为他们主观制定的“道义原则”作牺牲。但不能因为有这些骗子良 心家们的存在,就否定出自全民功利考虑的正义行为。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刘晓波坚持在国内当体制内的反对派,试图首次在中国走出响马与 奴才之外的第三条路来,当然是功利上的极大失策,但从全民的角度来看则代表着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现在中共悍然再次宣布此路不通,中国公民若不是奴 才,就只能是敌人。在取消自我完善的一切可能之后,这种烂污社会还有什么痊愈希望,还有什么长治久安的可能?于是医治社会病态的唯一希望,便是大家集体做 响马,再来一次翻烧饼,再使社会来一次大倒退。功利家们为何就看不到这彰明较著的恶果呢?

这就是刘晓波的悲剧所在:在人山人海的奴才 与响马大军中,他代表道道地地的“一小撮”特立独行之士,势必遭到朝野的两面夹击,其遭遇正如当年俄国十月革命前的立宪民主党人与进步党人一般,因为试图 在体制内推进民主改革,最后是既得罪沙皇,又被激进革命乱党蛊惑下的愚民最终无情抛入“历史的垃圾堆”。

的确,在一个愚昧的国家,刘晓波这么干,只能两面不讨好。《零八宪章》固然是我党的眼中钉,但它同时也被海外响马们痛加抨击。以《大纪元》为喉舌的法轮功宗教政治党人,以及何清涟乃至高寒那群形形色色的草寇,一直在辱骂《零八宪章》,污蔑刘晓波是共特。

因 此,说到底,刘晓波的悲剧,其实是民族的悲剧。它响亮地宣布了“改良主义行不通”,而这是朝廷与草寇联合作出的英明决定。中国的事,从来就是糟在这两大势 力手上,不是毁于朝廷,就是毁于草寇。晚清是朝廷要改良,草寇不许改良,八六年、八九年也这样。但六四以后则是朝廷坚决不许改良,草寇则历来不许改良,倒 也没什么立场变化。

正因为此,刘晓波被重判反而是草寇们的盛大节日。要知道这一点,只需在Google里打入“刘晓波革命”的字样,立刻就能看到草寇们的鸦鸣雀噪:

“重判刘晓波是民主革命的反面动员令”

“和解破裂,革命将起——中共重判刘晓波博士将引发时局动荡”

“刘晓波和08宪章:幻想的破灭……这一次,《08宪章》和刘晓波的最大意义,正在于宣告《08宪章》和刘晓波余杰们那种鼓吹和解合作、反对革命的政策和路线的又一次大破灭。”

“‘11年’,是《零八宪章》的悲哀,是刘晓波们的失败。刘晓波们应清醒了!”

看 着这些意淫昏话,我不禁要觉得疑惑:刘晓波为这种愚民牺牲,是不是也太不值得了些?革命?革甚鸟命!时局动荡?动甚鸟荡!诸位的屁股还让海风吹着呢,哪来 的金钱去造反?有谁会听你们的?如今大陆知识分子全是利欲熏心的奴才,人家忙着搂钱还来不及呢,顾得上管这些不相干的事?而没他们的组织领导,工农大众不 过是一堆肉而已。

这就是第三个绝望之处:改良之路走不通,革命之路更走不通。在旧中国,人民好歹还有当奴才或作响马两种选择,如今却只剩下了当奴才一种。而这必将使得我党更加有恃无恐,毫无顾忌,于是政权就只会一天天烂下去,一直烂到党内内讧大规模爆发,将中国再度投入血海而后快。

最 后想说的是,胡紧套看来是铁了心了。从我党的私利来看,老邓的确没有选错人,积极分子历来比高干子弟更左更可怕。在他手上,我党绝不会放松控制,只会王小 二过年,一年紧似一年,而这确实能保证政权稳定。我在旧作中反复指出过,统治者是否具有足够的镇压意志,对政权是否垮台常常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1991 年苏联“八一九政变”的发动者们有胡锦涛的镇压意志,叶利钦就只会乖乖授首,而苏东帝国也就不会土崩瓦解。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民运领 袖有谁想把此事闹大,建议他们这就前往中国,陪刘晓波一道坐牢。据我模糊记忆,民运领袖中颇有人在《零八宪章》上签名的。既然国内都有人去投案愿和刘晓波 一道坐牢,那签过名的民运领袖们就更该如此了。若是只敢作隔岸煽火的“远距离革命家”,那最好从此把“道义”二字收起来。

另外,冯正虎的斗争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党不会让步的,他们有恃无恐,根本就不要脸了。这也算“人至痞而无敌”吧。

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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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4) 按反序排列
衣锦夜带刀 [207.216.178.*] @ 2009-12-29 17:01:50
看了这么多,这个还算靠谱。
确实有一股渗到骨里的悲凉,难怪柴玲说:中国人,为你去死不值得。
但是,我想总有一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人吧,比如刘晓波,比如艾未未。
再加上一些架秧子起哄的,如楼主,如牛博的一些铁丝
不论怎么走,总归会是一条向上的曲线,如冉匪所云:日拱一卒,不期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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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适尔 [65.49.14.*] @ 2009-12-29 21:59:02
人至贱则无敌。不知道民国合法政府是如何被颠覆的。

99010 [65.185.140.*] @ 2009-12-30 0:05:22
我记得何清涟也在<08宪章>签了名的.

trumask [160.129.20.*] @ 2009-12-30 0:36:14
不太清楚楼主到底想说明什么问题。你骂党国无耻倒也罢了,把海外民运分子也骂在里面,跟我们党国平起平坐,不知这些海运们是该高兴还是诚惶诚恐。还说这中 国的事要么毁在党国,要么毁在海外的草寇。这么说是不是过于抬举他们了,你自己也嘲笑他们,流落他乡,要人没有,要枪没有,这中国的好坏又哪里跟他们相干 了,他们至多也不过是磨磨嘴皮子,吐吐唾沫子而已。别的人我不知道,何清涟我从一开始就看她的著作,大致了解她的一些观点。后来看到她也被赶出来,我就已 经感到党国的无耻了。一直到如今80多岁的高耀洁也不得不出来,我都不知该如何感慨了。你把何清涟也一并的骂进去,不知里面有多少合情合理的成分。

在 某种程度上,你的愿望是良好的,我也跟你一样,希望中国能够被改良。刘晓波坐牢,实际上是为我,为中国的理想主义者在坐牢。楼主反对再次的革命,我也不希 望见到流血。现在的问题是,如今刘晓波被判了,敢问楼主,这体制内改良主义的路究竟该如何走。大家也都知道党这是杀鸡儆猴。我认为,这效果应该是有的,中 国的知识分子么,历来就是如此,不想做奴才,就只好做阶下囚。党对中国知识分子的脾气已经摸得很清楚了。

那些被你骂的海外草寇,他们的观 点一部分无非只是说明了,这种改良主义,如同与虎谋皮,在当下的党国,绝无成功的希望。我不想承认他们的观点就是对的,但眼下的现实又不得不逼得我们承认 他们是话糙理不糙。楼主你自己最后不也承认了么。你说海外草寇历来不许改良,我倒是觉得他们还没有这个权力来允许或不允许做什么。他们只不过是根据党国的 历史,预言凡是试图跟共产党讲条件的历来没有好下场。

至于最后楼主宣称凡是签了08的海运,都应该回来陪着坐牢。否则便是说一套做一套。这种嘲笑实在是对不起楼主自以为的理性了。举个简单的例子,楼主有本事把这篇文章发在国内试试?

Monday, December 28, 2009

国际社会同声谴责中国重判刘晓波 zt

国际社会同声谴责中国重判刘晓波

作者 安娜

发表日期 25/12/2009 更新日期 25/12/2009 23:23 TU

中国大陆知名异议人士刘晓波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周五宣判,刘晓波被判入狱11年,并且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虽然对刘晓波的重刑判决是选择在西方传统的圣诞节,但消息传出,仍受到国际社会的同时谴责。美国欧盟及各国际人权团体都一致呼吁北京当局释放刘晓波。

美 国政府希望中国尊重所有公民以和平方式发表言论的自由认为,任何打压公民和平表达政治意愿的做法都与国际间公认的人权理念不相符。与美国同时在第一时间对 中国重判刘晓波作出反应的还有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代表表示,判处著名异议人士刘晓波11年监禁“极为不妥”。欧盟认为,对刘晓波的判决,使人们对中国的 言论自由及司法公正感到担忧。德国总理默克尔则对中国“在多方面取得进步的同时却钳制言论自由”深表遗憾。再就是人权组织大赦国际和人权观察,联合国人权 事务高级专员,记者无疆界组织等都纷纷对这一判决结果提出强烈的谴责,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似乎被人们淡忘了的中国人权问题,一下子又成为“众矢之的”。

在 刘晓波被宣判的当天,香港约30名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的成员游行前往中联办。他们不仅闯进中联办大门,还与警员和保安冲撞。香港支联会等都普遍批评对 刘晓波被判刑太重。曾与刘晓波同为1989年抗议活动领袖的王丹发表声明,呼吁外界正视中国今天现状,即“在经济崛起的掩护下,中共统治实际上正一步步迈 向法西斯化”。

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中国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模糊指控判刑的人超过35人,刑期自1年半至11年不等。而这些案例中,根据国际大赦组织的记录,刘晓波的刑期是2003年来最长的。

事 实上,对刘晓波11年的重判出乎绝大多数人的意料。因为通常“煽动颠覆罪”都是5年以下量刑,即使被冠以“罪行重大”也很少有人超过10年。网上署名刘路 的文章就认为,刘晓波的“罪证”其实就是6篇350字的文章和《零八宪章》。而写过被当局认定为“煽动颠覆”文字的异议作家几乎都能找出6篇文章350个 汉字;参与签署《零八宪章》的也早已达到上万人,组织和推动宪章运动的也不少于百人,为什么只抓一个刘晓波,并重判11年?所以,任何一个哪怕抱有最善意 理解的人都不能不认为,这是一个政治审判,因为它没有任何法律因素在起作用。事实上在中国异议人士的阵营里,长期以来存在着激进派和温和派的分野,其中很 多知识分子都认为,中国应该走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道路,通过完善法治、保护人权、推行渐进式的和平演进,减少震荡,避免动乱,经过一段比较合理的时间过渡, 实现中国的和平转型,其实这也是《零八宪章》描绘的路线图。但当局对刘晓波的重判让那些“温和派”知识分子彻底失望,刘路的文章就说,其实当局并不管什么 激进派、温和派,2006年抓了激进的高智晟,判三缓五让他人间蒸发,2009年又判温和派的刘晓波,扔进大牢11年叫他彻底失声。但重判刘晓波可能反而 在国际间高高竖立起他的道义形象。

而《公民维权网》发表声明,称对刘晓波的判决是“黑暗、愚蠢和耻辱的判决”。声明 指:“公开地表达思想是对作为每个人的存在和意义的确认和保障,昭示着每个人的生命尊严”。“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 诸领域面临着空前的、广泛而深刻的危机和挑战”。“作为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强的大国,中国对人类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其所作所为也必将对人类及其发 展进程产生和造成巨大的影响和后果。只有终止和摒弃“文字狱”,我们才可能“仰望星空”,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开辟未来。任何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强制地推行 某种思想,或阻止和压制某种思想,这都是专制的表现。而思想之鸟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翼上都洒满了自由的光辉”。

转:崔卫平的电话煲

从中可以看到莫言是一副怎样的嘴脸。中国就是这样的文人太多了。

PS:下文电话采访中的他就是指刘晓波。



转:崔卫平的电话煲

崔卫平的电话煲
作者:石扉客 提交日期:2009-12-29 0:05:00 正常 | 分类:未分类 | 访问量:280

  
石按:以下是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崔卫平的电话采访推特记录整理,她在做的,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界动员工作,更是在传播学意义上的一个创举。
  
另,崔的电话采访都已经过事主授权公开。这个创举还在继续中,用她的话说,那就是“从明天起,谁接到我的电话,心里也许就会说‘鬼来了’”。童庆炳之前 (含童)是1225宣判前的采访,之后是宣判后。为规避传播风险,我已将里面的部分敏感词做了处理,最敏感的三个字人名都置换为一个字:“他”。
  
以下记录,请尽快转走:

崔卫平的电话煲
  
诗人芒克称自己与他“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从来也不认为他做错什么事情。”在听说了他的近况后,芒克说“但愿他明天没有什么事。”
  
他八十年代的朋友、诗歌评论家唐晓渡回忆,当年黑马他明明认识刘再复,当面却假装说不认识。但他同时说,对于他近年来的思想发展,越来越认同,觉得他越来越结实。在中国目前语境中,他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担当和理性。
  
原北师大教授、鲁迅专家王富仁教授今天仍视他为“朋友”,尽管许多观点不相同。王教授听说他近况之后,说:“人在思想上应该是有自由的,在行动上应该是有限制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干涉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解决。”
  
他念博士的导师之一、北师大教授童庆炳先生,听说他近况之后,想对他说:希望他“珍重”。“毕竟有过一段师生情谊,希望他珍重。”

——20091225—— 
 
钱理群先生刚才在电话里说,比起八十年代,他写的文章越来越理性了。他对他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五三五的表现,二是坚守国内。钱先生“不觉得他有什么 罪。”不一定同意他的所有观点和做法,这是另一回事;但他属于平和、理性的批评者,对他都要判刑,是一种虚弱的表现,觉得很难接受。
  
汪晖先生来信:谢谢来信和电话。我不赞成他的许多观点,但反对任何以言治罪的方式。我会关注此事的发展,在了解更多的情况之后,表达我的看法。
  
作家莫言同意将他的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太了解情况,不想谈。家里有客人,正在和他们说话。
  
丁东的看法:文章自古多奇狱,又添十一载;思想从来要自由,何止零八年。——圣诞中国
  
乐黛云的看法:一,看过零八县长,觉得其中没有颠覆国家的想法,是希望改善;二、零八县长是一个讨论,如果一个讨论也要定罪,是违背宪法的,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三、如果(弄得)大家都不敢说话,国家还怎么改善?
  
章诒和的看法: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他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前后相距四十一载。这种状况不得不使人怀疑:我们的制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们的社会,究竟进步了没有?
  
袁伟时的看法:二十一世纪了,还以言获罪,侵犯公民权利,亵渎文明,又一次往中国脸上擦黑!当局认定的罪犯他成了众人心目中的英雄,鸿沟如此巨大,执政者如何面对?
  
徐贲的看法:一个中国公民以宪法给他的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看法,却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感到难以置信。中国是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国 家,中国要在国际上崛起,必须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誉。从许多国家对此事的报道来看,这是一件使中国信誉受到损害的事情。
  
秦晖的看法:现在还搞因言治罪那一套,真是太可悲了。我不是县长的签名者,但我懂得“不赞成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的道理,我坚决反对对他搞文字狱。
  
徐友渔的看法:宣判他,罪名中有08县长。县长重申联合国人权宣言,因此宣判是对人类大家庭公认的文明准则的挑战,也是对中国现存宪法的挑战,因为该宪法载明了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说到底,是对中国人民和人类良知的挑战。

胡杰的看法:社会已经如此开放,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对待)谭作人到他,怎么还会出现如此荒唐、倒退的现象?

#日志日期:2009-12-28 星期一(Monday) 晴

评论人:明镜亦无台 评论日期:2009-12-29 0:21
刚刚还在t上给崔老师提建议,也不知道看见没有
而你是行动派,已经做出来了,我看见崔老师也很赞赏。
评论人:蓝无忧2005 评论日期:2009-12-29 0:23
就莫言的操蛋。

刘晓波判决书(全文)zt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又一黑暗的一天。算起来,我们制造这样的黑暗未免就太多了。正如有人笑言,如果为了每次矿难的群众都要降半旗,那我们的旗一年365天都升不上去了。

最好学习本判决书的办法,就是把被告人这些文章都印成手册,供广大群众学习。免得被他们所利用了。



刘晓波判决书(全文)

刘晓波判决书全文


【明报专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一中刑初字第3901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刘晓波,男,53岁(19551228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吉林省长春市,博士研究生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青春街52-1-2号,暂住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19911月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免予刑事处分;19969月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3年。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8128日被拘传,129日被监视居住,2009623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丁锡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尚宝军,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京一分检刑诉(2009247号诉起书指被告人刘晓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912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检察员张荣革、代理检察员潘雪晴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晓波及其辩护人丁锡奎、尚宝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指控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自2005年以来,通过互联网先后在「观察」、「BBC中 文网」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 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等煽动性文章。在文章中造谣、诽谤﹕「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 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 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 「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

20089月至12月间,被告人刘晓波还伙同他人起草、炮制了《零八宪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主张,试图煽动颠覆现政权。刘晓波在征集300余人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公开发表。

被告人刘晓波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刘晓波犯罪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刘晓波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行重大。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答辩

被告人刘晓波在法庭审理中辩称﹕自己无罪,自己只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自己所发表的批评性言论,并未给他人带来实际损害,也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被告人刘晓波的辩护人在法庭审理中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公诉机关指控刘晓波撰写的6篇文章及《零八宪章》没有造谣、诽谤、诬蔑的内容。刘晓波所发表的文章属于公民言论自由、表达个人观点的范畴,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晓波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满,于200510月至20078月间,在其暂住处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以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中 文网」等网站发表文章的方式,多次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刘晓波在发表的《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 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文章中诽谤﹕「自从中共掌权 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 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 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煽动﹕「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 力量』的不断扩张」。

20089月至12月间,刘晓波又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等多项煽动性主张。刘晓波伙同他人在征集了300余人对文章的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及签名用电子邮件发给境外网站,在「民主中国」、「独立中文笔会」等境外网站上发布。刘晓波在互联网站发布的上述文章,被多家网站链接、转载并被多人浏灠。

被告人刘晓波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证言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在案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证人刘霞的证言证明﹕她是刘晓波的妻子,与刘晓波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 家中一共有三台计算机,其中一个台式机,两个笔记本计算机。因为她根本不懂计算机,所以她从来不用家中的计算机,平日都是刘晓波在使用计算机。刘晓波使用 计算机主要是写文章和上网,家里只有她和刘晓波两个人单独住,没有其它人,平时家里也不怎么来客人,刘晓波有聚会也基本都是到外面去。家里的计算机以什么 形式上网她不清楚,是2001年底刘晓波联系安装的。她和刘晓波平日的生活来源就是刘晓波写东西的稿费,刘晓波在银行以她的名字开户,稿费不定期的汇到账户里,她每月不定期的去银行取钱。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和木樨地支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和《银行汇款单据》证明﹕刘晓波的妻子刘霞的银行账户接收和支取过境外汇款(外币)。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出具的《关于协助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查的覆函》证明﹕刘晓波使用的ADSL账号,有上网纪录。

4、证人张祖桦的证言证明﹕他与刘晓波于2008年年底共同制作完成了《零八宪章》,他也征集了签名,后刘晓波将《零八宪章》发表在境外网站。

5、证人何永勤的证言证明﹕200812月初,他到刘晓波发的《零八宪章》的电子邮件,刘晓波让他看后签名,他看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刘晓波,表示同意签名。

6、证人赵世英的证言证明﹕200810月份,刘晓波通过网络向他传送了宪章,并征求他的修改意见,让他寻找别人签名,他在一次聚会上拿出宪章给聚会的十多人传看,有4人表示愿签名。刘晓波还通过网络让他到广州征集签名,他到广州征集了5人签名。

7、证人姚博的证言证明﹕200810月份,刘晓波在一次他见面时,跟他说了宪章的事,他同意在宪章后签名。

8、证人周舵的证言证明﹕200811月份的一天,刘晓波到他家给他看了《零八宪章》的文稿,让他帮助修改。刘晓波走后他看了文稿内容,但没修改。当时没谈签名的事,可后来在网上看到宪章时有他的签名。

9、证人范春三的证言证明﹕200811月底,他和刘晓波等人一起吃饭时,刘晓波拿出《零八宪章》给他看了,刘晓波问他是否签名,他同意签名。他知道刘晓波在境外的「博讯」、「独立中文笔会」等网站上发表文章,也在网上看到过,刘晓波的文章内容都是时政评论类的。

10、证人徐君亮、智效民、滕彪的证言证明﹕200811月至12月间,他们的电子邮箱先后接收到电子邮件《零八宪章》,不知是谁发给他们的,他们分别签名后将《零八宪章》发回了原邮箱。

11、证人王仲夏的证言证明﹕200812月份,他在网上看到《零八宪章》,他认同文章内容签了名。后他印制了一些《零八宪章》的文化衫,想自己穿和给别人穿,宣传《零八宪章》。

12、公安机关出具的《搜查笔录》及特证照片证明﹕2008128日,公安机关在见证人的见证下,对刘晓波的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单元502号进行了搜查,发现并扣押了刘晓波撰写并发送文章到互联网的工具二台笔记本计算机、一台台式计算机和一份《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的打印件。

13、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20081213日 对搜查起获的刘晓波的三台计算机内存储的数据进行了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鉴定中发现、提取到电子文本《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 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和《零八宪章》。

在计算机中的SKYPE聊天软件纪录信息中,发现、提取该软件自200811月至128日间,多次发送《零八宪章》及其「征求意见文本」的纪录。

14、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工作说明证明﹕

120081219日至2008122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epochtimes.com(大纪元)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5104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5个。

220081219日至20098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epochtimes.com(大纪元)和域名为http://www.observechina.net(观察)的网站,网站服务器均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615日和200616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共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贡链接共计5个,总点击率402次。

320081220日至20098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epochtimes.com(大纪元)和域名为http://www.observechina.net(观察)的网站,网站服务器均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6226日和2006227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5个,总点击率748次。

420081220日至20098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多面的中共独裁》,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www.secretchina.com(看中国)和域名为http://www.observechina.net(观察)的网站,网站服务器均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6313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6个,总点击率512次。

520081220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www.secretchina.com(看中国)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657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7个,总点击率57次。

620081220日至200983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了署名「刘晓波」的文章《刘晓波﹕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该文章存在于域名为http://www.minzhuzhongguo.org(民主中国)和域名为http://www.renyurenquan.org(人与人权)的网站,网站的服务器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781日。该文章截止至20081223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8个,总点击率488次。

72008121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一大队,在互联网上发现并下载标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该文章在于域名为http://www.chinesepen.org(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该网站服务器位于境外,显示网络发布时间为2008129日。作者署名为公民群体。同日在域名为http://www.boxun.com(博讯)和域名为http://www.minzhuzhongguo.org(民主中国)的网站,发现并下载了标题为《中国各界人士联合发布〈零八宪章〉》的文章,网站服务器均位于境外,文章显示发布时间为2008128日和2008129日。上述文章截止至20081212日,在互联网上存在登载或转载该文章的网页链接共计33个,其中境外网站19篇,总点击率5154次,回复158篇。2009129日,在域名为http://www.2008xianzhang.info(零八宪章)的互联网站发现,该网站首页显示截至2009129日,《零八宪章》签名共计10390人。

8200981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对刘晓波使用的电子邮箱进行了核查,经查,刘晓波使用的邮箱属境外,通过密码登陆邮箱中核实,邮箱发件箱中最早发件时间为20081125日,发送的邮件中有30封涉及发送《零八宪章》。

15、 刘晓波签字确认的文章证明:刘晓波对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下载、保存的文章《刘晓波: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刘晓波: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 主」》、《刘晓波: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刘晓波:多面的中共独裁》、《刘晓波: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的负面效应》、《刘晓波: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 问》、《零八宪章》及从其计算机中提取的电子文本《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多面的中 共独裁》、《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进行了辨认,刘晓波确认辨认的文章是其撰写并发布到互联网上的文章。刘晓波辨 认并签字确认的文章,有上述事实认定的煽动性言论。

16、被告人刘晓波的供述证明:刘晓波供认其使用计算机撰写上述文章并发布在互联网站上,刘晓波的供述与上述证据可相互印证。

17、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证明:北京市公安局于2008128日晚,在刘晓波的住处北京市海淀区七贤村中国银行宿舍10号楼1502号将刘晓波抓获。

18、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90)中刑字第2373号《刑事判决书》、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96)京劳审字第3400号《劳动教养决定书》证明:刘晓波于1991126日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免予刑事处分;1996926日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处劳动教养三年。

19、公安机关出具的身分证明材料证明了被告人刘晓波的姓名、住址等身分情。

判决

本 院认为,被告人刘晓波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递信息快、传播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特点,采用 撰写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的方式,诽谤并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犯罪时间长、主观恶性大,发布的文 章被广为链接、转载、浏览,影响恶劣,属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应予从严惩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 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对于被告人刘晓波在法庭审查中提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已充分证明刘晓 波利用互联网的传媒特点,以在互联网上发表诽谤性文章的方式,实施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行为,刘晓波的行为显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畴,构成犯 罪。故刘晓波的上述辩解及其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刘晓波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晓波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623日起至2020621日止。)

二、随案移送的刘晓波犯罪所用物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贾连春

代理审判员郑文伟

代理审判员翟长玺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触摸吧/美丽的魂魄/也许是你先,也许是我先

Monday, December 7, 2009

老邓为何决定开枪?——兼论老邓的其他选择(zt)

老邓为何决定开枪?——兼论老邓的其他选择

老邓为何决定开枪?

——兼论老邓的其他选择


芦笛


前两天还和朋友谈起这事,现在布朗运动网友又引发了讨论,那就再说说我的看法吧。

已经说过,认为六四镇压合理的人分两大派,一派是“法理派”,即认为学运是犯法的,任何主权政府都有权镇压。另一派则是“功利派”,认为镇压换来了稳定和后来的繁荣。大多数人都持后一类态度。有的人则兼而有之,认为镇压既是合法的,在功利上也是合理的。

这两种主张我都详尽批驳过。对法理派,我告诉他们学生和政府都犯了法,但学生是轻微的offence,政府则是犯了大罪:在戒严法制定出来之前几年便无据执法,宣布戒严;欺骗公众罪;屠杀平民罪;以及军事政变罪(非法软禁党总书记,罢免人大常委等等)。

对 功利派,我告诉他们屠杀非但没有解决党内危机,反倒使得党彻底失去民心,内外交困,遭受国际社会一致声讨制裁,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当时若有外敌入侵,则 我党立即垮台。危机是慢慢拖过去的。至于后来的经济繁荣则是90年代东南亚发生经济危机,港澳台资本家为了逃避危机,大量将工厂内迁引出的,与大屠杀什么 关系都没有。把先发生的大屠杀当成后发生的经济繁荣的结果,乃是典型的国产姨爹思维。实际上,大屠杀给中国带来的损失在各方面都是惨痛的。它吓得我党肝胆 俱裂,使得朝野良性互动再无可能,政治改革中断,制造出了如今的庞大的权贵资产阶级以及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都是说过几万次的车轱辘话,再说真成祥林嫂了。这次只想说过去没怎么细说的问题:邓小平为何大开杀戒?

法 理派与功利派的共同假设,都是“若是不开枪,则政府就会被推翻”,而且都以西方政府为论证出发点,认为那是“人类社会常识”,却忘记了人类社会有各种各样 的,他们的社会不是我们的社会,他们的政府不是我们的政府,他们的正义,呃,当然也不是我党的正义。在西方,如果闹出八九那么大的“风波”来,政府确实会 垮台。可惜啊,那是他们的政府,不是我们的政府。

已经反复说过了,民意在中国的作用即使不等于零,也是趋近于零。我党是一个自我支持 的官僚集团,并不需要人民去拥护它。民意只在党内分裂时会被党内野心家用作权力斗争借口。我党真要垮,也只会是因为大规模内讧所致,绝不会被人民推翻。而 且,哪怕是党内分裂也不要紧,只要党魁牢牢捏住枪杆子,他的统治也不会被推翻,文革已经充分演示过这一点了。认为八九年政府会被人民推翻,犹如造反派领袖 认为他们真是靠人民群众“夺了权”一般,都是自我恭维过份。其实都是我党拜民教的流毒。

既然政府不会被人民推翻,老邓还为何杀人?是毛式paranoid的过度病态反应,还是别有用心在焉?

已 经说过了,老邓决定杀人,乃是杀鸡训猴,项庄舞剑,其意常在沛公。那猴,就是党内赵紫阳为首的改革派,那鸡则是倒在长街上的百姓。死难者不过是老邓为了巩 固党内团结付出的“必要开支”而已。他不是因为怕人民推翻他才开枪,而是借头示众,杀人立威,制造一个大血案慑服全党,告诉他们无路可退,只能跟自己干到 底。这就是为水泊梁山发明、为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发扬光大的伟大的“投名状”战略。

八九年中国的确遇到了严峻危机,不过那危机不在党外 而在党内。从一开始,改革就是不得民心、不得党心的,完全是老邓一人逆潮流而动,违反党内外绝大多数人的意愿(除了少数开明知识分子之外)搞起来的。他靠 实力把胡赵提上去,弄了个中顾委,把那伙被毛泽东腊制多年的榆木脑袋们统统弄进去架空了,让胡赵掌握了具体执行权,自己垂帘听政。胡赵虽然拉起了自己的体 系,但一直是党内大佬的眼中钉。86年学运,大佬们以此为理由打下了胡耀邦,把李鹏、姚依林等人推上去。赵紫阳接任总书记后,地位一直不稳。我记得早在 88年,消息灵通的香港《争鸣》杂志上就多次发表他地位不稳,可能会下台的消息。

89学运使得老赵的处境雪上加霜,进退两难。作为对 意识形态负责的总书记,他很可能步胡耀邦后尘,被保守派大佬们指为“自由化”罪魁祸首;如果他主张强硬镇压学生,那未必会赢得大佬们的欢心,反倒让他丧失 可以利用的政治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背水一战,不但在5月3日发表的纪念五四的讲话中不提“反自由化”,而且还说学生的要求与党的一致。在5月4日 召开的亚银会议上,他还公开与“四二六社论”唱反调,说学潮会逐渐平息,中国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以获取学生欢心。

这也倒罢了。最要命 的是,他大概是听了姨爹高参的劝告,居然在5月16日会见戈尔巴乔夫时公开出卖了邓小平,告诉中外记者他其实做不了主,掌舵的不是他而是邓小平。这消息立 即传遍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注:赵在其访谈录里说那是在亚银会议上说的,这与我记忆不符。我牢牢记得国外广播这一消息是在他会见戈尔巴乔夫之时,中文维 基百科也如是说)。

此乃老赵的致命失误。我当时听到这新闻,连连跌足骂姨爹,知道老赵就此完蛋了。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我们的 权力是谁给的?不是人民给的,而是主子给的。”(为本人无耻篡改)。老赵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不是人民,而是他的主子邓小平。可他见不及此,却以为可以像毛 泽东那样,利用人民打代理战争,把人民的斗争矛头引到老邓头上去,借力打力,摆脱太上皇,当个真正的天子,潇洒治一回。

老赵大概看够 了文革中的代理战争,居然会姨爹到去相信我党拜民教,以为可以用人民去当杀人刀,却不知道第一,人民在权力斗争中毫无用处,在党内角力靠的是实力,不是人 民是否拥护你。第二,人民乃是多头怪兽,除了列宁党,谁都无法控制。而六四乃是自发群众运动,属于毫无理性的多头抽风。老赵根本不可能让学生令行禁止,配 合自己。所以,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拥护革命的群众。勿过,那是一堵贾蔷,靠上去后你才发现它根本 不存在。”(关于贾蔷的笑话,请参考《红楼梦》)

这不幸就是老赵的痛苦发现。他让阎明复去游说柴玲、吾尔开希那伙烂仔,让他们撤出广 场,说到几乎声泪俱下,却什么鸟用处都没有。漫说柴玲那“民主克格勃”正在抓“特务”和“学奸”,谁敢去跟党内政客勾结,“出卖学运”?就算是连柴玲也接 受了“招安”,那他们也只会立即被更激进的学生领袖罢免。自发的群众运动根本就是不可控的。老赵不知道这点,乃是因为他终生从事的历来是为列宁党严密操控 的群众运动。

假墙既然靠不住,那还凭什么去跟老邓斗?翻出荷包底来,无非也就只有体改所那几个姨爹罢了。5月17日,严家其、包遵信 等发表声明,公开攻击邓小平,在赵紫阳的棺材上钉上了最后一枚钉子。5月19日凌晨,赵紫阳突赴天安门广场,看望绝食学生。在我看来,此举涵义很明白:他 情知镇压在即,自己行将完蛋,趁自己尚有行动自由,给学生一个含混的警告,劝他们撤出广场,同时为历史留个证据。

老赵的背叛让老邓怒 不可遏,下了铁腕镇压学运的决心。共产党人最痛恨的恶德就是背叛,而在老邓眼中,老赵就是背恩反噬的叛徒(这其实也错不到哪儿去,老赵确实是他一手提拔起 来的)。把他抓起来倒是小菜一碟,问题在于当时党内四分五裂,非但舆论对学运持一边倒的同情态度,而且在李鹏于5月20日颁布戒严令后,就连老帅们也表 示:“军队和老百姓,咱们是一家人,唉嗨咱们是一家人哪!”认为不能用军队去镇压学生。这就更激发了老邓的杀心。他需要一个大屠杀慑服全党,重建他说一不 二的威望。

这是共党的思维定式,他们深知贱民心理,知道要让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真心拥戴你,先得让他们怕你。所谓“敬畏”,畏是 因,敬是果。伟大领袖毛主席把这点参悟得很透彻,在建国之初便英明指示:“要杀掉一批人,不杀政权不能巩固。但要杀得有理有据有节,让各界无话说。”敬爱 的春桥同志也曾指示:“如何巩固政权:杀人。”因此,老邓动了杀机,乃是无耻阶级革命家们“突出重围”、解决难题的典型便捷手段。

可 惜从权术的眼光来看,老邓不及老毛多矣,他忘记了老毛那后半截话“但要杀得有理有据有节,让各界无话说”。学运的全过程都让海内外人民看得清清楚楚,他还 有那本事硬说“一小撮反革命暴徒发动反革命暴乱”。于是非但没有达到原设计效果,反倒弄得政府彻底失去民心,党内四分五裂,危机不是解决而是深化了。更糟 糕的是,打掉赵紫阳引来了保守派复辟的趋势。六四后,《人民被日报海外版》读来如同文革出版物。此后国家长期陷入“鸟笼经济”的困境中,达到了国内外还债 高峰。老邓的个人威望也并未得到恢复。江泽民、李鹏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公开在报上发表《问一声是姓社还是姓资》,就连经济改革都面临流产之虞。这才逼得 他效法毛泽东“以农村包围城市,以诸侯压制北京”,发表南巡讲话,威胁“谁不改革谁下台”,把朱镕基推上去作总理,把李鹏踢到人大去,这才总算勉强保住了 经济改革。如果老邓92年前就死了,则今日中国肯定还在那困境中。

所以,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老赵和老邓都犯了错误。老赵要扮演开明派没关系,但不能出卖老邓。老邓则即使被老赵出卖,也根本用不着采用大屠杀这种极端手段。

这 事若摊在老毛手上,分分钟搞掂。他根本不必下那戒严令,只要发挥“革命的灵活性”,来个华丽转身,公开表态说,学生提出的反官倒是帮助我党整风的,对学生 的善意表示感谢,鼓励他们揭发党内的贪腐,然后由纪检会宣布赵紫阳涉嫌包庇家属搞官倒,实行“双规”,再来一个陈希同式的show trial,即可一劳永逸地搞臭老赵。同时严格约束保守派,不许他们再去刺激学生,则学潮迟早要平息下来。等到事态冷却后,再在学校里加强“爱国主义教 育”,把学领和外国人接触、进餐的秘密录像抛出来,打成间谍,关进大牢就完了。到时候墙倒众人推,学生们只会忙着洗清自己,哪还敢再生事?

在 我看来,此策完全可行。老赵的政敌,无非是党内保守派大佬。那些人之所以要刺激学生,煽起学运,目的就是以此打倒老赵。只要老邓告诉他们,倒赵没问题,但 不能再去刺激学生,则那伙人完全是可以约束下来的。另一方面,用真实或虚构的经济犯罪去搞倒老赵,不但能迎合民意,“平了民愤”,而且比政治理由更有持久 杀伤力,老赵连翻案的可能性都没有。老邓计不出此,却去以大屠杀的笨拙方式倒赵,非但是杀鸡用牛刀,而且反而成全了老赵“真正的人民领袖”的历史形象,可 谓愚蠢至极。

Friday, December 4, 2009

殷德义:你要为你的邪恶背书(zt)

殷德义:你要为你的邪恶背书(2009-12-01 19:25:57)

标签:德国人 尸体 公民 暴力 唐福珍 中国 杂谈

那个试图用自焚来抗击暴力拆迁的唐福珍女士,最终没有活下来,她死了。死了好啊,省了这些烦恼,活着对她来说是更大的悲剧,从她的行为里,我感受到一种凛然正气,活在这个邪恶制度下国人,都是苟活于世的。

阿伦特曾经说:“在纳粹德国,可以自称是反纳粹的只有那些被处以极刑的人,任何存活下来的人,不管他心里多么不服从、多么反对,他必然没有可能将此公开展现出来,否则他就不会存活下来。”

这让我记起雅斯贝尔斯说过的一句话:“我们碰到不少德国人都说以自己是德国人为耻,我要回答说:‘我以是一个人为耻’。”


而今,这接二连三的暴力拆迁悲剧事件的发生,我确实有了这种感受,我不觉得我是个勇敢的男人,我甚至不觉得自己是人,因为这是非人间,为何我却可以苟活于 此?既然是人,为何要面对这种非人间的残酷和血腥,承受这种类人情感的煎熬?不去努力的改变这个现实,既不能,那么我,有什么资格称自己是“男人”?

被这样的一个政权统治,苟活三十余年,迄今毫无建树,我从来没有因它而自豪过,也从没有因它而幸福,邪恶的权力除了给世人制造更多的恐惧之外还能制造什么?我以生在这样的国家为耻,以自己是中国人为耻,以自己是一个男人为耻,更以自己是一个人为耻!

我深知,一个在自己的国家当奴隶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拥有普遍尊严的,独裁政体以暴力的手段强制把人变成“群 众”,它的这一系列行为一再的告诉我们,理性在公共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已经荡然无存,更使我对理性本身产生巨大的怀疑,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能足够的冷静、理 性,但我发现今天,在这个腐败无能的应该被世人诅咒千万年的党派领导下的中国,“理性”等同于姑息养奸,等同于纵容犯罪,等同于胁从,等同于怂恿……

有人说,人们的世界公民(比如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加拿大人、澳洲人)意识反应的往往是他们对自己国家现实处境的负面看法,在中国,永远没有 机会做世界公民,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公民都成为幻想。光是自己国家发生的事情就已经足够我们用这人生所有的情感去悲戚感怀了,哪有时间去关注身外世界?

总要有人为今天犯下的罪恶背书,总有一个账本会记录的清清楚楚,只要你们还能够繁衍生息,只要你们还有子嗣,这笔账,中国人民总会跟你们算个清清楚楚!!!

殷德义

2009年12月1日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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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成都市金牛区女企业家因拆迁自焚事件爆出新消息,虽经医生的努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无力回天,在与死神搏斗了16天后,自焚者唐福珍于11月29日晚上去世。唐福珍曾打出的标语“房在人在与房屋共存亡”,一语成谶。

“非常蹊跷的是,在唐福珍死亡数小时后、直到晚上11点左右医院才宣布唐福珍死亡。”唐福珍的亲戚要求把尸体交给亲属,成都市金牛区刘岩副区长称要请示领 导,反反复复到第二天凌晨1时左右,才同意亲戚把唐福珍的尸体运往新都区东林殡仪馆安放,“当时有包括警车在内的6、7辆车和警察、治保人员、城管人员共 40人左右护送,尸体安放后政府却留下10多名治保人员监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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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稿到:

  • 樊真人2009-12-01 20:23:58

    最大的黑手黨,堂口兄弟8000萬。

  • 新浪网友2009-12-01 20:55:02

    苟全性命于盛世

  • zhaowei23682009-12-01 20:57:02

    我们以做当代中国人为耻!一定要投奔民主国家做公民!

  • 新浪网友2009-12-01 21:11:11

    人类史上最大的邪教:ZGGCD!!!

  • 洛河渭水2009-12-01 21:33:39

    现实中的选择非常困难!我们有父母有家庭和孩子,自己一人的安危也许可以不顾,但我们的选择很难不考虑对亲人的灾难性后果!因此妥协成为无可奈何的选择!

  • 毒虫虫de艺术空间2009-12-01 22:51:52

    我害怕。。

  • 公民杨恒2009-12-01 23:27:23

    邪恶!!!!!

  • 冷眼旁观2009-12-02 02:17:22

    总要有人为今天犯下的罪恶背书,总有一个账本会记录的清清楚楚,只要你们还能够繁衍生息,只要你们还有子嗣,这笔账,中国人民总会跟你们算个清清楚楚!!!

  • 孤舟2009-12-02 04:17:52

    自焚都被定性为“暴力抗法”,时代的悲哀啊!

  • 主民由自2009-12-02 08:36:15

    你是好样的!加油!!!
    我们一起与邪恶作斗争!!!

  • 昨夜星辰2009-12-02 08:41:54

    我们这里最近也在拆~~

  • 新浪网友2009-12-02 10:26:20

    用生命换来权利迟早也要用生命来还的

  • 朱承志2009-12-02 10:54:53

    关注!!!

  • 坐标2009-12-02 15:42:45

    10多亿人被绑在同一个热锅里

  • 新浪网友2009-12-02 19:47:28

    楼主,息怒,现在是网络时代,人人都是司马迁,所有的邪恶比任何时代记的更仔细.

  • 新浪网友2009-12-02 20:08:45

    在这个国家,,以人为耻.

  • 新浪网友2009-12-02 23:20:54

    生于中国而又卒于中国,真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呀。

  • 爱的门112009-12-03 00:11:27

    俺继续关注此事

  • 新浪网友2009-12-03 02:35:37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大清国 看样子 要完呀。。。。。。

  • 郝东东2009-12-03 08:32:33

    新浪网友2009-12-02 23:20:54
    生于中国而又卒于中国,真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呀。

  • 新浪网友2009-12-03 16:03:50

    和谐社会真是好啊,11月13号的事情大家过了半个多月才知道,这还不知道是哪位有心计的人捅出来的呢,要不然咱们还以为天下太平呢啊。
    只能说这么多,再说点就被和谐了!操

  • 心灵的张力2009-12-04 23:07:00

    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因为没有了哪个人哪个势力集团就会导致一个国家的人没有饭吃,也不会一定过的不好,也不会一定沦为奴隶,内战时,胜为王,败为寇。没有人敢肯定胜负倒过来是什么情况,凡是说没有XXX,就没有XXX的才是真正的奴性深种,愚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