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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之声
且听农民说:为何龙泉政府强征良田违法
有媒体问:为何龙泉政府媒体对这次强征的描述和一报如此不同,简单地说:一报是草根公民媒体,不带政治任务,有一说一,在农民目前无从发出自己声音时,草根媒体应当责无旁贷地发出农民之声。
一报已连上龙泉官方网站,想必读者对龙泉政府的观点已清楚。现在讲讲农民们的看法。
(龙泉电视台既然为政府服务,一报也可以为农民服务,留块田让农民发声)
以下是采访农民,综合他们的看法与递交的法律文书后的纪录:
各位,国务院为何裁定龙泉政府败诉,为何责令龙泉政府将未利用地性质更改为耕地?这里面隐藏着一个问题,龙泉政府为何1999年开始把千年良田二千亩以荒地上报,特别是在2005年将显而易见,龙泉人人皆知的龙渊村的200亩千年良田说成荒地,结果导致了谎报丑闻。这是因为,耕地报批手续非常复杂,我国耕地本来就少,因此国务院盯得很紧。基本农田一亩都要国务院批准,耕地超过525亩要国务院批准,525亩以下要省政府批准。而且要更改城市规划。
因此龙泉政府故意将15.4228公顷良田以荒地上报,岂图蒙混过关,不料国务院与我们农民眼睛雪良,被抓住了责令改正。中宣部主办的新华社《半月谈》2007年6期代表中央政府严厉地批评了龙泉政府的违法行为。
至此龙泉政府如果还要征地,要做的三件大事:一,“未利用地”和“耕地”这两种不同地类的报批是两次行政行为,因此龙泉市政府应当按照征地程序重新报批。将土地以耕地重新报批,走完耕地征地的复杂程序.二占用耕地可不是容易的事.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龙泉市的2006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只有230亩,但实际上龙泉市在2006年用地已破土动工1580.65亩(其中一半以上是基本农田)(证据5)。 农用地转用必须依法补充耕地,必须“先补后占”。龙泉市用了这么多地到哪里去补?能开垦的耕地早在“农业学大寨”的时候就开垦了还能等到今天。三,要更改城市规划.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是因为龙泉市政府用欺骗手段把环城东路和以东2000亩耕地当做未利用地进城市规划和报批,而错误认为本案征收土地所在地块是未利用地而作出《关于龙泉市城区调整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浙土资函〔2003〕259号)。既然现在2007年2月1日国务院已查明真相,还原耕地本来面目,龙泉市政府应在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后重新报批,因此被申请人只有在龙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合法变更后才能据此批准征收土地。
可以说龙泉政府这三件大事都没做:既没有重新报批,也没补充耕地.更没有更改城市规划.只做了一件事将原来的征地批文中未利用地改为”耕地.”这简直是把国务院,我们农民统统当呆子.而且是一个批文用二次。荒唐不荒唐?
这种霸王硬上弓不是骗国务院骗农民又是什么呢。
且把这三件大事放在一边,龙泉政府还有起码的三道关没过:1,征地前必须听证。龙泉政府这事肯定没办,农民没收到过听证通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规定)2,村委会与村民大会通过。这事也没办,因为龙泉政府提交的一份“龙渊街道一村委员会关于征收一村集体土地15.4228公顷的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村长张金友的签名,连村委委员都没有签。而且这个张金友是不合法的村长,因为这个村十五年没开过村民大会。张早就下台了。村委会实际瘫痪。一村村委会在2005年5月20日后就已任期届满,现在一村没有合法的村委会。以前的村委会也从未同意过卖地。3,100多户村民没有一户签字。根据《物权法》第60条和《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二是土地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按规定集体土地要小组签字,第一、三、四小组没有一个人签字同意本小组的土地被征用,没卖一寸地,也没有领一分的征地款。
要知,我们这千年良田,政府给我们什么补偿标准:一平方米,65元,现在砂子每立方米都100元了。我们的良田连砂子都不如,让我们怎么活!这还是1991年的征地价格,但龙泉宅基地审批费等杂费却达到全国最高8万元(包括买地与审批费)。国务院认为这是非法的。农民要说: “我们一户人家也只有一亩田,按砂子价我们只能拿四万元补偿,然后让我们交8万元杂费,也就是说征地,我们不仅被白白夺走了地,还要从我们身上再拿走4万元。”这是残酷的剥削农民,把农民连根拔起,剥夺了生存条件。“人人都想走上坡路,赁什么让我们走下坡路?”
以上是我们农民们的看法,字字句句都有法律证据。打到国务院都不怕。我们委托将上述的情况在一报说一说,让大家明白。农民愿意自负其责。
人家不同意,你还硬来?
其它大大小小的手续就不说,这六件事,龙泉政府一件没办,也有胆征地,一报主人只能佩服得紧——“他们胆够大,皮够厚,心够黑。”农民们说。
一报主人翟明磊采访纪录。2007年10月1日
另:一报主人一向信奉言论自由,因此对一报的文章的评论一报主人从不删节,因为一报主人相信,只要讲道理事实总是越辩越明,至于辱骂,谁都不喜欢,但一报认为宽容是宽容痛恨的东西,因此辱骂是言论自由所要承受的。对于辱骂,一报主人不回应,但只要讲道理,一报必回应,有告诸君,请自爱自重。
讲一个笑话罢:“沙漠里两个屎克螂一天到晚忙着推屎球。一天,他们远远看到一只骆驼走来,屎克螂连忙藏起屎球,望骆驼而兴叹:操,长这么大个,得吃多少屎。”
This was written by 守火客. Posted on Monday, October 1, 2007, at 7:07 am. Filed under 傲慢与偏见, 其他. Bookmark the permalink. Follow comments here with the RSS feed. Post a comment or leave a trackback.
8 Comments
1.
YW wrote:
支持! 看中央怎么办。海外的媒体已有报道。
中国的希望不在中央, 在您这样的记者!
如需帮助, 请联系!
Tuesday, October 2, 2007 at 6:16 am | Permalink
2.
11 wrote:
事情闹大了也许有点希望,不然根本就没用。
Tuesday, October 2, 2007 at 10:20 am | Permalink
3.
ZZY wrote:
我是一村的村民,我的房子也于9月25日被强行拆除,龙泉市政府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房子在不到半个小时就推翻了,政府是土匪!梁忆南是法西斯的总指挥,罪该万死!一报,帮我发!
Thursday, October 4, 2007 at 6:13 am | Permalink
4.
ZZY wrote:
一楼楼主,怎么与你联系?
Thursday, October 4, 2007 at 6:16 am | Permalink
5.
Jae wrote:
关注这件事情很久了,很奇怪这个省份的省级领导都是干什么吃的?!!
群众都要死要活的了怎么还不出来看看?!!
Sunday, October 7, 2007 at 9:53 pm | Permalink
6.
complex wrote:
继续关注……,我们或许要做些什么,但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Monday, October 8, 2007 at 12:04 am | Permalink
7.
zhangxiaolu wrote:
致敬.
一个男人,就应该这么活着.追求自己的理想~!
Tuesday, October 9, 2007 at 11:48 am | Permalink
8.
ZZY wrote:
言论自由、言者无罪,但言者要实、不能瞎说。有人攻击一报,说一报唯恐天下不乱,我是一村的人,最有说话的权利,而且我的所见所闻,最有说服力。龙泉市政府强行征地、强拆民宅是事实,一报说的是实话,有人如果想掩盖事实真相,那才是狗说人话,如果是人一定会实事求是的。照片不假,没有任何造假的理由,政府如果没有做过这些事,老百姓为了什么要这样说政府呢?难道是吃饱了撑着吗?不,老百姓不象政府的走狗那样空闲,中国的农民是最朴实的,他们不会说假话。只有政府的走狗才会闭着眼睛说瞎话。
共产党如果都象龙泉市政府及其走狗那样,人民是没有指望了。希望中央能够英明,及时查处龙泉市政府灭田和强拆民宅事件,还一村百姓一个公道。
Thursday, October 11, 2007 at 6:25 am |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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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花自飘零水自流 » 学车记 - Oct 01, 2007 on Tuesday, October 2, 2007 at 8:23 am
[…] 龙泉灭庄稼现场的照片终于来了 农民之声 评“龙泉灭田事件” 艺高人胆大 绝地飞将军 By 飞兵 您还是坐小汽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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