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来伤害我——那些“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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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补记:
1、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谢谢。
2、我的一位新西兰朋友在这个基础上制作了一个更为完备的“伤害地图”,推荐给大家。
一位喇嘛正“窜访”欧洲(为一个人专门造了一个词,真是罕见)并得到了法国总统的接见,新华社发表评论说:“此举极不明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这么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感情究竟被哪些国家伤害了多少回?以下我谨依靠1946-2006《人民日报》电子版的数据库,进行一个不完备的搜索,得到结果一百余篇。经过整理,发现这60年间伤害我们的国家/组织有19个之多。
【①日本】47次
1985.09.20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就一些学生举行纪念“九一八”事变活动发表谈话 日本内阁成员正式参拜靖国神社严重伤害中国人民感情》
1986.09.24 《吴学谦会见日本等八国外长》
当我们获悉前文部大臣藤尾的讲话时,我们非常愤慨。他的讲话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87.06.04 《光华寮问题的实质是什么?》
1987.06.10 《徒劳的狡辩》
1987.06.11 《日外务省首脑恶意攻击邓小平谈话 我外交部新闻发言人据理予以驳斥》
1987.06.20 《日中友好六团体举行群众集会 要求日本政府早日解决光华寮问题》
1989.02.23 《如何对待侵略战争的性质和责任 日驻华大使奉命说明竹下态度》
1994.09.28 《中国奥委会声明》
日本政府无视中国政府和亚洲体育界朋友的反对,一意孤行,又给台湾政要徐立德发了签证,给广岛亚运会带来了政治麻烦,使中日两国关系蒙受损害……日本政府配合台湾当局,使其实现政治阴谋的做法,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了中日两国的友好关系。
1994.09.29 《日本政府难辞其咎》
1994.09.30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希望日方不做失信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事》
1995.09.03 《和平与正义是不可战胜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
近年来日本有些人包括内阁成员多次否认侵略中国的历史,为法西斯主义开脱罪责,这不仅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伤害了亚洲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感情。
1995.09.09 《不智之举》
最近,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规劝,以中国进行核试验为由,决定冻结本年度的对华无偿援助。这笔数额不大的款项本不值一提,但日本政府采取的这一举动前所未有,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坏了中日关系。
1996.08.18 《为了民族的尊严——记天津光荣软件有限公司四青年》
日方副总经理承认《提督的决断》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96.08.28 《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军在华罪行不容辩驳》
1996.09.04 《李鹏会见竹下登》
1997.07.07 《警惕荒谬历史观作祟——纪念“七七卢沟桥事变”六十周年》
1997.12.19 《日本的大国外交》
1998.09.02 《为友好合作架桥——访日中友好协会副会长中江要介》
1998.12.29 《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指出 东史郎诉讼案并不是普通民事诉讼》
1999.04.26 《日本工会总联合会会长鹫尾悦也说“石原慎太郎的反华言论不得人心”》
2000.01.24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 中国强烈谴责日本国内否定侵华罪行事件》
2000.01.24 《是谁在制造谎言》
2000.04.10 《理解·信赖·合作——访日本驻华大使谷野作太郎》
2001.03.16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 朱镕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教科书问题)
2001.04.05 《唐家璇就日本政府审定通过右翼教科书问题约见日本驻华大使 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
2001.04.06 《不许歪曲历史美化侵略》
2001.06.20 《全国律师协会等团体发表声明支持中国受害妇女对日索赔诉讼》
2001.08.14 《挑衅正义的举动——评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
2001.08.15 《各地强烈抗议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
2002.03.20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2003.01.15 《一意孤行 触犯众怒 小泉三拜靖国神社 韩表示强烈抗议》
2004.03.15 《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 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靖国神社问题)
2004.04.04 《温家宝会见日本外相川口顺子》
2004.12.25 《日中友协递交请愿书 要求小泉停止参拜靖国神社》
2005.04.23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就中日经贸关系答记者问》
2005.04.23 《高度负责任 积极向前看》
2005.04.26 《坚持对话 平等协商 妥善处理分歧》
2005.04.27 《以史为鉴 面向未来》
2005.05.01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分歧——访武汉大学副校长、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黄进》
2005.05.06 《加强中日经贸合作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
2005.10.25 《极不和谐的行径》
2005.11.05 《曾庆红会见日本客人》
2005.11.17 《吴邦国分别会见日本和新加坡客人》
2005.12.08 《曾庆红会见日本客人》
2006.04.07 《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会》
2006.08.21 《唐家璇会见日本社民党前党首土井多贺子》
2006.10.09 《温家宝与安倍晋三首相会谈 就未来中日关系发展提出五点意见》
【②美国】23次
1980.10.15 《抗议洛杉矶市议会前升起台湾所谓“国旗”》
1983.04.08 《一幕政治丑剧 美国给予胡娜“政治庇护”的前前后后》
1983.11.26 《中日两国外长举行会谈 吴学谦就中苏、中美关系问题发言》
不久前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了所谓“台湾前途”决议案,说台湾的事务由台湾人来解决,反对“外来胁迫”……美国参议院的决议是不友好的,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83.12.09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外交工作报告时 强烈谴责美国国会制造“两个中国”的霸权行径》
1987.06.26 《美众院通过两修正案粗暴干涉我内政 我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强烈愤慨》
1987.09.20 《我驻美使馆就西藏问题及DL喇嘛访美一事 阐述我国政府的立场》
1988.04.07 《我驻美大使发表演讲 期待中美关系明天更美好》
遗憾的是,去年美国国会数次通过议案,干涉中国的内部事务,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89.01.01 《迎接中美友好合作第二个十年》
在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事件时有发生。这虽然是美国极少数人的举动,但它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中美关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后果不容忽视。
1989.03.21 《政协外事委员会发表声明 谴责美参院欧洲议会干涉我国内政》
1989.11.23 《就美国会通过制裁中国的修正案 政协外事委员会严正声明 指出任何制裁阻止不了中国人民胜利前进》
1990.12.05 《美国纽约时报竟鼓吹“两个中国” 我驻美公使严正批》
1992.09.12 《我国一些团体和个人发表声明和谈话强烈要求美取消向台出售战斗机决定》
1993.09.07 《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径——评美国在“银河号”事件中的所作所为》
1995.06.08 《美政府违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李登辉倒行逆施干扰和平统一》
1995.07.29 《外经贸部发言人谈复关及中美贸易中国对复关的立场未变》
最近美国政府自食其言,邀请李登辉访美,侵犯了中国的主权,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95.08.28 《钱其琛会见美国副国务卿》
美国允许李登辉访美给中美关系带来了严重后果,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造成了海峡两岸关系的紧张。
1998.10.30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中国坚决反对美国会通过含有反华条款的法案》
1998.11.12 《就美方派内阁官员访台和美领导人会见DL 我向美国政府提出抗议》
1998.11.13 《我大使就美部长访台和DL访美指出 美方应立即纠正错误》
1999.09.03 《挫折后的希望——从亚太经合组织峰会看当前中美关系》
2001.04.09 《各地各界继续声讨美国霸权行径》(撞机事件)
2001.08.14 《江泽民主席接受纽约时报采访 阐述我对中美关系等问题的立场和观点》
2004.09.15 《美国会众议院通过所谓“支持香港自由”决议案 中国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③北约】10次
1999.05.14 《各地各界群众收听收看江总书记重要讲话沉痛悼念烈士 把深切悼念化作振兴中华伟大力量》
1999.05.18 《自觉肩负起跨世纪历史重任》
1999.05.20 《国际社会继续强烈谴责北约暴行》
1999.05.23 《就我驻南使馆遭袭击事件 我要求美尽快通报调查结果》
1999.07.03 《一些美国会议员要求进一步调查美袭击我驻南使馆事件》
2000.04.11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2000.04.14 《就美国对轰炸中国驻南联盟使馆事件的调查结果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不能接受》
2000.05.08 《外交部发言人就美国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一周年发表谈话》
2000.06.13 《南联盟议会两院举行联席会议 李鹏应邀发表演讲》
2000.06.13 《在南斯拉夫联盟议会的演讲》
【④印度】7次
1986.12.12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印度非法通过法案企图永占我领土 中国绝不承认所谓“阿鲁纳恰尔邦”》
1986.12.17 《非法的“阿鲁纳恰尔邦”的由来——新华社答读者问》
1987.02.22 《印度强行成立“阿鲁纳恰尔邦” 为合情合理解决中印边界问题设置新障碍》
1998.05.13 《我驻印使馆批驳“中国威胁论”》
1998.05.15 《称霸南亚的图谋》
1998.06.06 《迷途应知返》
6月3日,印度国防部长费尔南德斯在印度议会关于预算的辩论中再次无中生有,诬蔑“中国侵占了印度3.8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这不仅破坏了两国和平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进程,而且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和正在发展中的两国友好关系。
1998.12.31 《不和谐的噪音》
【⑤法国】5次
1989.04.26 《我驻西德法国大使强调 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我驻西德法国大使分别举行记者招待会 重申西藏是中国一部分 强调中国内政不容干涉》
1989.10.01 《钱其琛外长会见法国外长迪马》
1993.09.16 《李岚清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谈中法中欧关系及我国经济形势》
近几年来由于法国方面的原因,两国关系多次出现问题,特别是法国前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交涉和坚决反对,悍然批准向我国台湾省出售战斗机,严重损害了中法关系的基础,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1997.03.31 《中法关系新的春天》
2004.01.16 《走出低谷 全面合作——1989—1997年的中法关系回顾》
【⑥诺贝尔奖委员会】4次
【⑦德国】3次
1990.10.07 《就魏茨泽克总统会见DL一事 我外交部向德国政府提出抗议》
1996.06.22 《就德联邦议院通过干涉中国内政决议我驻德使馆表示强烈愤慨》
1996.06.24 《就中方决定推迟德国副总理兼外长金克尔访华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⑧梵蒂冈】3次
2000.10.02 《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抗议梵蒂冈“封圣”》
2000.10.02 《国家宗教局发言人关于梵蒂冈“封圣”问题的谈话》
2000.10.04 《我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全国性团体分别举行座谈会 强烈反对梵蒂冈借“封圣”搞反华活动行径》
【⑨欧洲议会】2次
1996.07.25 《某些欧洲议员要干什么》
欧洲议会最近在少数议员的鼓动下,通过一项“关于台湾在国际组织中的作用”的决议案,要求联合国考虑台湾在其所属组织中的活动范围,使之“享有比目前更佳的代表权”。这是明目张胆地支持台湾当局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这种公然侵犯中国主权、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恶劣做法,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愤慨。
1997.05.24 《就欧洲议会外委会邀请章孝严去访全国人大外委会发表严正声明》
【⑩危地马拉】2次
1997.01.09 《安理会磋商危地马拉问题我代表阐述中国立场》
1997.01.11 《我代表在安理会发言敦促危地马拉放弃错误立场》
【印度尼西亚】1次
1959.12.17 《陈嘉庚在全国侨联全体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致开幕词》
印度尼西亚的某些报刊为了煽动反华情绪,配合排华活动,还大量散布诬蔑和诋毁我国的言论,甚至公然侮辱我国人民敬爱的领袖,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阿尔巴尼亚】1次
1978.07.14 《阿尔巴尼亚领导在反华道路上越走越远》
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阿尔巴尼亚领导人公开地恶毒攻击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越南】1次
1979.03.23 《一九七七年六月十日李先念副总理同范文同总理谈话备忘录》
越南方面的某些言论和行动,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了两国的友谊。越南的高级干部公开发表诋毁中国的言论。
【英国】1次
1994.10.11 《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英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多次严正交涉,执意允许台湾势力利用港英政府辖下的官方场地举办“伪庆”活动……它不仅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而且给中英关系增添了新的困难。
【荷兰】1次
1980.12.05 《这种做法损害中国人民感情》
听到荷兰政府批准设在鹿特丹的来因—斯凯尔特—维罗梅公司为台湾提供建造两艘潜艇和其它战略物资的消息,我们周围的职工都感到意外和愤慨。……现在,荷兰政府为了眼前一些经济利益,又一次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不能不对中荷两国关系产生不良影响。
【冰岛】1次
1997.10.10 《外交部发言人评连战访问冰岛》
【约旦】1次
1998.02.27 《外交部发言人指出 中国对约旦允许连战往访表示遗憾》
【尼加拉瓜】1次
1995.07.21 《就少数国家向联合国提出所谓台湾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我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南非】1次
1996.09.05 《“双重承认”此路不通》
总结:
1、1978年之前中国人民只被“伤害”过一次,看来“被伤害”是开放的必然代价。
2、可惜资料库只更新到2006年,如果统计到2008年,估计法国的排名会跃升。
3、“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国家遍布于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目前尚未涉及的只有大洋洲和南极洲。
4、为中国人民坚强的神经叫好!
Tags: 中国人, 国际关系
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Tuesday, December 9, 2008
凤凰周刊邓飞:派出所里自杀的秘密(z)
我想问方舟子,对于此报道中的法医鉴定,普通老百姓该如何认识它的科学性?
凤凰周刊邓飞:派出所里自杀的秘密
王小山 @ 2008-12-9 9:35 阅读(4876) 推荐(66) 分类: 奇文转帖
月11 日,周口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警察杀人案件——警察帮助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把一名叫李胜利的男子打得半死,抛下派出所三楼,称其跳楼自杀。来自中央领导人的批示最终揭开真相,引发一个令人不安的追问——中国羁押场所每年诸多被定性“自杀”的事件背后是否也隐藏着像李一样的冤屈和凄惨。
派出所里“自杀”的秘密
文 邓飞
只有四楼的那个房间没有灯火,寒风把一段窗帘吹起,清冷寂寥。雨夜,河南省周口市。李艳红又一次来到文明路福利厂临路的一栋家属楼边,“那个家散了”。
2004年9月20日晚上,她也来到了这栋四楼,摸索着试图打开哥哥李胜利的家门。门开了,她的手哆嗦了一下,坐到了地上,“哥哥真的死了。”
那个晚上,周口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一名勤杂工找到了她,交给了她一串钥匙。他说送一具尸体到太平间时,白布滑落,他惊愕发现是李胜利的脸。李家在医院大门右侧开了一个报刊亭,他们相识。
那一串钥匙顺利打开李胜利的房门,粉碎李家家人最后一点侥幸。
家人随后在太平间看见了李,他左眼乌青肿大、一脸是血,下身穿一条短裤,左脚鞋袜不知去向,长裤扔在一边,上有很多皮鞋印。
勤杂工说,李是被七一路派出所民警送到医院的,当时已奄奄一息。
深夜24时许,家属们聚集在派出所寻求一个说法。匆匆赶到的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凌洋称,李上午到一个移动收费厅闹事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在二楼值班室反省。下午14时许,李在上四楼解手时跳楼自杀。
两年之后的2006年年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七一派出所警察李立田、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吕留生。4月初,该所原副所长冷飞被改诉故意杀人罪,成为杀死李胜利的共犯之一。此外,还有数名警察将被另案处理,他们涉嫌在派出所内殴打李胜利并将其扔下三楼,制造跳楼自杀的假象。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背后,是李胜利家人两年来不断的申诉,“告御状”获得来自中央高层的批示帮助周口的检察机关在这个案件上赢得了一个短暂、未被干扰的空间。
“堡垒已经牢固形成,从初查到立案、刑拘、逮捕、移送起诉、退侦、再移送起诉、起诉每一个环节都艰难复杂。”一名参与本案调查的工作人员后来告诉李家亲属,“即便是你们来办理此案,也不一定能够忍受其中艰难和压力”。
(小标题)派出所的自杀事件报告
李胜利的死在较长一段时间一直被定性“跳楼自杀”。
事发第二天清晨,家属来到了“自杀”现场。派出所正在盖新房,暂时在周口市燃气公司院内办公,李胜利的坠落惊动了很多人,其中有人看见他趴在地上,整个身体和墙壁呈现平行,靠墙根很近,“这个人死得太奇怪了”。
同日,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向李的家属提供了一份编号为周沙南公(2004)118号的《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
这份报告称,2004年9月20日上午九时五十七分左右,110指挥中心指令,人民路中心医院家属院西100米路北移动收费厅有人闹事,七一路派出所民警冷飞、孟军伟立即到达现场,将吵架双方李胜利和吕留生带回值班室。中午12时许,民警王海宇在所内食堂吃饭,由民警刘青峰值班,大约14时许,有人喊“有人跳楼了”,见李胜利躺在地上。
报告说,分局局长赵建设指派副局长凌洋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在医院里,多次和李胜利家属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李最后死亡。
李家经营的一处报刊亭在医院门口,距离派出所500米。
报告中所称的移动收费厅为一个叫吕秋玲的女人在2004年5月所开,相距李家的报刊亭约一百米,报刊亭所售的电话卡一直由吕提供,吕还曾经对她的同行竞争者称她和李胜利是亲戚。
而检察院起诉书中的主要被告人吕留生则是吕秋玲的胞弟。
2004年9月,吕秋玲经营的移动收费厅被其口头转让给了李胜利,转让费用八万元。但双方后来因为转让发生了争执。李胜利的家属回忆,2004年9 月19日上午,李胜利找到吕秋玲交纳8万元的转让费,而吕却扬着手中的一张存折说,别人已经将钱存到她的存折,收费厅已经转让给了别人。
当天晚上,李胜利和妻子周影霞在家里越想越生气,就下楼给吕秋玲打电话理论。吕挂断电话后,周影霞再次拨打了电话,并且气愤的说要让吕秋玲丢丢人,随即挂断了电话。
周说她只是说了一句气话,但次日上午,李胜利经过吕秋玲的收费厅时被警察带走。
(小标题)奇怪的伤痕
认识李胜利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37岁的李会跳楼自杀,他们认为李行事谨小慎微,不会遇到最后需要靠跳楼才能解决的事情。
李胜利的生活在高二时发生第一次重大转折——一个小学同学走在他背后,踢跺地面想给他一个惊讶,李一回头,一根踢起的竹签刺中他的右眼,鲜血直流,李不得不换了一只义眼。
李为了保护仅存的左眼而辍学回家。每次和该同学家索要医疗费时,李的父母都需要和对方父母大吵一次。生活中的太多无常或危险让李几乎变了一个人,他不再大笑,开始封闭而小心翼翼地生活。他下岗后曾在另一条街开影碟店,但一年被警方白条罚款三次共计6000元,他不得不来姐姐李金花的报刊亭帮助照看。
李的忍耐力很多人都曾目睹,一名凶悍妇女因为五毛钱大骂李胜利,骂了无数粗口,引得数十人围观,李则低着头坐在报刊亭里,时不时推紧玻璃窗,不做任何回应。
2004年9月21日下午,周口市区两级检察院法医对李进行尸检。后来的法医鉴定显示李的身上多处大面积青紫伤和皮下瘀血,左眼眶乌青,颅底骨骨折,鼻耳流血,左侧肋骨有十根骨折,其中三根肋骨中线断裂,右侧肋骨三根骨折,左胳膊肘鹰嘴骨折,心脏、肝、牌、肺、肾等多处破裂,膀胱大面积瘀血,双上肢多处创伤,左侧腰部大面积皮下瘀血等上下几十处伤痕。
周口市医院一名医生私下告诉李胜利的家属,李身上很多伤痕不可能是跳楼造成,生前极有可能遭遇殴打。
在李胜利死后第3天,有人发现参与办案的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失踪,当日值班民警刘青峰也不知去向。越来越多的疑点让李家开始认为李胜利之死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而两个民警的潜逃坚定了他们的判断。
警方将李胜利的家属叫到公安局,登记了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在周口市公用事业局工作的李艳红和李胜利的大哥也被登记在册。
之后,警方找到了公用事业局的主管领导,让单位对李家兄妹严加看管,不得请假外出和上访,否则扣发工资、开除公职,该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资格将被取消。
2004年10月14日,李家姐妹二人和周影霞与她的嫂子,拿着李胜利一身伤痕的照片到周口市委门口上访,结果被几十名防暴警察以妨碍社会秩序为由强行带离现场。周影霞在警车里大哭,被警察抓着窗帘捂住口鼻,“当时我几乎窒息。”
“他们(警察)把我的上衣扒了个精光,把我抬起向警车塞,上千人在旁边看着”,李的大姐李金花说,在念高中的女儿因此被同学取笑。
李的父母当时正在沙南公安分局上访,警车转而把四名妇女送到周口市火车站派出所。直到警方听说,郑州有媒体已经到周口了解此案,四人才被释放。
(小标题)三次司法鉴定力证自杀
家属提出对李胜利尸检,还原李胜利死亡的真相。
第一次尸检由周口市两级检察院进行。法医临走时,李的家人跪在两名法医脚下,乞求他们公正鉴定。2004年9月27日出具的《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鉴定文书》称,李胜利系高坠造成呼吸循环中枢功能障碍,失血、创伤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李家更加无法接受法医鉴定的结果。10月2日,河南省检察院的法医对李胜利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李的家人又一次跪在他们面前,乞求公正。10月14日法医出具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称,高坠可以形成李胜利身体伤痕,李的死亡原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10月的一天,李家一个亲戚在建筑工地上无意中听见烧饭老太太说起李胜利死亡的事情,她那天正好在派出所里帮助侄女处理一个事情,“听到一声巨响,像一面墙倒了”。
老太太的侄女姓刘,她恰是当天和李胜利一起被留置在值班室的人。
李金花通过刘,得知当天还有一个姓赵的人也在派出所。她找到了赵家。赵的母亲说,已经有警察来过她家,要赵作证说李是自己跳楼的,“我们只好向着活人,不向死人”。
李金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录音机,当家属们下午再度来到赵家。李胜利的女儿跪在赵母面前,乞求赵母重复上午说过的话时,赵母只是不住的叹气,不肯再说一句关于警察的事情。
2004年12月22日夜,周口大雪皑皑,李家两姐妹拎着浆糊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贴出数以千计的求助信,信上说“现因本案缺乏有正义感、有良知的目击证人证实当时的案发经过,致使案件进展缓慢,凶手逍遥法外”。李家呼吁知情者能够站出来提供和反映当时的案发情况或者线索。
李家要求做第三次尸检,这让一些人感觉烦躁——区检察院要家属拿出三万元,称如果拿不出三万元,就等于放弃尸检的权力。后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三次法医鉴定。2005年1月,该中心提供的鉴定书称,李胜利的死亡原因是高坠致创伤合并失血性休克。
三级法医鉴定程序已经走到了尽头,李胜利自杀似乎证据确凿。父亲李清武说,他第一次感受。给人下跪显然无法获取公正,李家选择了上街自救——李清武翻出了一面铜锣,他当年是豫剧团的锣鼓手,老人每敲一声就喊一声,“七一路派出所警察打死人了”,最后几乎声嘶力竭,后面是子女们搀扶着老母亲缓缓前行,一脸泪水。
路上行人很惊讶这个家庭,但没有人阻挡他们,一些人陪着他们缓缓走,一边抹着眼泪。
2005年元月,李家写了一封致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及领导的公开信,直指冷飞和其他民警及吕留生将李胜利打成重伤后从四楼扔下摔死,当地公安机关包庇、庇护。
后来,川汇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副所长冷飞控制了起来,并委托周口警方对他执行监视居住,但案件就此石沉大海。
(小标题)戏剧性转机
2004年10月,李的家人经过周口市法院,看见有人打着“人民公安害人民”白色横幅,他们发现一个同病相怜的家庭。
恰好是李胜利死在派出所的一年前,一个叫杨洪伟的人在舞厅里和一名顾姓警察发生冲突。杨在两分钟之内被顾和他的朋友打成半死,拖出舞厅后死亡。顾是市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司机,继而成为沙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杨洪伟的爷爷在他死后一月悲愤弃世,杨的父母最后去了北京告状,得到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批示。次日凌晨一时,一副局长带队找到杨承诺说,警方将赔偿杨家10万元,且一定将顾处死。
李胜利死后一个月,周口市法院判决顾死刑。
杨家不肯向李家提供究竟透过何种渠道得到领导人批示的信息。之前,周口警方曾找过他们,说警方将会处理好他们的事情,要他们不要掺合李家告状。
李艳红决定到北京告状。李家四个女人带着一家人最大的希望“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和众多上访者一样,她们住在天安门附近的便宜旅馆,四处打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任何她们认为可能告状的部门。
遭遇了多次驱赶后,一个晚上,李家姐妹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遇见了一个跑步的老人。老人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字,要她们去找一位中央级媒体的记者。
该记者把李胜利的遭遇写进一份上报中央领导人阅读的内参,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就此案做出了批示,2005年2月22日,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再次做出批示。2005年5月9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再次就此案做出批示。
来自北京的严厉批示很快帮助李家扭转了局面。案件被提到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抽调了相当大的侦查力量全力介入。
办案的检察官几乎是在一种空前压力下介入,该案事发半年,没有控制现场,不变证据很少。七一路派出所当天的接警、出警记录和询问记录全部被销毁,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检察机关走访了派出所周边两百多户人家,却一无所获。
检察官转而固定该派出所21名干警和当日在该所活动的所有人员的活动情况。突破口从检察官在周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取的一份出警指令开始。检察机关找到了当时报警的一个电话,进而找到了周口市四中一名姓杨的学生,他当天被人殴打后,和同学报警进入派出所。
杨很快说出他的同学董某在三楼看见了警察打人的事情,董两次对他惊叹警察下手好狠,而董当时入伍南京军区某部队。
2006年5月17日,面对远道而来的家乡检察官,董某表现慌张,在经过办案检察官的劝服之后,董某说出了他所看见的一切——
9月20日下午,董某因为等不到警察来处理他们的事情,而四处寻找警察,无意中进入了三楼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里,几个警察正抬着一脸是血、戴眼睛的男子要出来,警察们看见他后又慌忙将男子抬进了办公室的一个里间,一名女警察迎上来带他到隔壁房间,不久他就听见了外面一声响,然后有人大喊跳楼。
董某说,迎出来的女警察威胁他说,“如果你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你和你的家人都要小心点”。
就在检察官从董某口中寻找到突破口的同时,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托对李进行了第四次尸检。这次《司法鉴定书》称,李具有高坠伤的损伤特征,也存在非高坠伤的损伤。此外,根据李坠地距离和坠地姿势不排除李系被动坠地,且楼层更倾向三层。
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周口市公安局最先出示的《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值得推敲。
(小标题)警察杀人真相
检察机关最终通过调查勾勒出了当时真实的情况。
2004年9月19日,吕秋玲拒绝向李胜利转让移动收费厅,又害怕李的妻子来找事,便找到其胞弟吕留生商量。当日下午,吕便找到了他的朋友——该辖区片警李立田,商量如何教训李胜利。
李立田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要吕留生去买一把刀,然后由他以警察的身份来裁定李带刀来营业厅闹事,警方可以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而对李拘留15天。吕于是去周口市中州商贸城一个老太太的摊上花10元钱买了一把木把尖刀,交给了李。
2004年9月20日上午,李立田在派出所和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商量了“修理”李胜利的计划,然后带着张伞、许磊两个实习民警开车埋伏在移动收费厅边,见吕留生将李拦住后,李立田趁乱把尖刀放到李胜利的车篓里,然后将李带到派出所,留置在二楼值班室。
在值班室里,李胜利试图劝说吕留生放弃对他的报复,被拒绝。
为了酬谢帮忙的警察,吕留生在位于周口市文明路的一个饭馆点好了酒菜。派出所来了两辆警车,副所长冷飞、女警察王海宇、李立田七名警察和一名叫贾学会的男子到场,贾是一个外地农民,租住在派出所旁边,是派出所的线人兼零工。席间,吕做了一个自我介绍,要警察朋友们好好收拾下李胜利。
在警察们畅饮期间,李胜利在派出所里似乎感受到了威胁,他央求人家借给他手机打电话通知家人,终于有人借他手机,但却无法接通电话——他家电话因为欠费停机,电话亭的话筒坏了。
李胜利最后拨通了吕秋玲的电话,央求她放过他,被吕秋玲拒绝。
下午2点左右,喝完三瓶白酒和一箱啤酒的警察和吕留生回到派出所。李胜利被警察们带到了三楼北起的第三个房间,这是一个前派出所所长办公的套间。
李立田在后来的调查中供述,他进入房间后对着李胜利开骂,“听说你是一个地痞,经常去找事,今天你还不老实,可要收拾你”,并问刀子是不是他的,李胜利坚决否认。
吕留生冲上去扇了李胜利两个耳光,李胜利想还手,被贾学会按住,吕揪住李的领口往里屋拖,李开始大喊救命。
李胜利左脚上的袜子被脱掉,然后堵住了他的嘴。吕抓起一件衣服蒙住李的头,一手抱住李的头,一手开始殴打李。李再也看不见、叫不出。
吕的行为显然鼓舞了其他警察的暴力欲望,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和贾学会一拥而上对李拳打脚踢。七八分钟后,李胜利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立田此时还在踢打并不住的叫骂。
李胜利还是没有动弹,吕留生弯下腰去掐了掐李的人中,李口鼻流血,呼吸虚弱。
李立田和吕留生说,把他从楼上扔下去,就说他是跳楼自杀。
身为派出所领导之一的冷飞想了几分钟,觉得警察打人的事情不能被外界知晓。他对李立田的建议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他负责把楼下的人都召集到其他房间里。
涉案民警在后来的供述中说,他们心想如果刑讯逼供并导致人重伤的事一旦暴露,他们将被开除警队,还将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中国一些地区警方殴打或者孽待犯罪嫌疑人,造成了诸多事故和恶劣影响,引发中国政法高层制定越来越多的严格规范,将刑讯逼供列入警务督察重点,力图遏制“警察打人”。
冷飞特意安排贾去四楼装做上厕所,还要大喊“有人跳楼啦”,制造假象,随后冷开始召集派出所工作人员开会。
看见楼下院子里已没有人了,李立田指挥其他人将李胜利抬出套间里屋。董某就在这时候冲进了房间。王海宇走上去,将董带到隔壁的房间,其他的人又抬着李胜利出去。
事实恰如李胜利家属分析的一样,警察们把李胜利平放在三楼栏杆上。他们实在没有气力或者勇气把晕死的李胜利举起,做出一个纵身跳状的姿势,而是匆匆将其一推,被平扔下去的李胜利落地后,也就靠近墙壁,且和墙壁呈现平行状。
在四楼厕所的贾学会听到轰的一声之后,便立刻冲出,大叫,“不好啦,有人跳楼啦”。
(小标题)中央领导批示打破攻守同盟
参与抬扔李胜利的警察和吕留生回到套间里,相互约定谁也不能说出真相。几个小时后,冷飞、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和王海宇再次在冷飞的办公室中订立攻守同盟。
吕在向检察机关的供述中称,冷说李胜利是精神病,他是自己跳楼的,谁走漏了风声谁负责。李立田则举起拳头,说谁走漏了风声,他就把谁的脑袋打扁,抄谁的家。
吕留生事后抱怨说,李立田这个人就是凶恶,“没有他就没有这个事”。
冷飞在事发后致电派出所指导员李大兰,说有人在所里跳楼。李大兰指令所有干警不得回家,都来到警察们殴打李胜利的房间——所长办公套间开会。
这位指导员要求全所人员行动起来,围绕李胜利之死做好工作,“把该记的材料记记,把该补的材料补补”。一位民警被安排找派出所门卫张师傅做了一份笔录,随后还和另外一个民警去了人民路一个电焊门市部,找他们制作李胜利和吕秋玲纠纷的笔录,连夜交给所里。
派出所的其他民警对李胜利自杀也同样抱有怀疑,“李没有必要自己脱掉一只袜子再跳楼”,一位该派出所民警说。后来,这位民警告诉检察官,他不敢乱说话,他害怕报复。
案发当晚,贾学会便离开了周口,在外地躲避风声。后被冷飞电话叫回。贾回到周口市后就去了沙南公安分局,和该局一个李姓政委见面后,李安排人将贾带到川汇区检察院接受询问。
贾后来承认他向川汇区检察院调查人员说了假话。
李胜利的家人在寻找目击证人时不知道的是,他们正在和一些人在赛跑。和李胜利曾在一个房间等待警察处理的赵某从派出所出来后去了青岛。10月底,沙南公安分局副局长凌洋找到赵,“谈好了条件”,赵回到周口,当晚20点来到凌的办公室,得到1000元后,川汇区检察院的人随后来到凌的办公室对赵某做了笔录。
后来,赵某在接受周口市检察官询问时承认,他也在区检察院说了谎。
李胜利死亡后的第二天,周口市公安局提供的该事件调查报告称,沙南公安分局局长和两名副局长、一名党委委员当晚专门就此事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下一步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周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亲自到沙南分局听取该事件的情况汇报。
一位知情者透露说,周口市警方高层其实很早就发现了李胜利之死的蹊跷,但他们仍然选择认定李系自杀一说。
“警察打死杨洪伟案已惊动中央,让周口警方焦头烂额。再出一个警察打死李胜利案件,警方真是无法交代”。知情者透露说,一些不希望李家找出真相的人合力通过三次法医鉴定、操纵现场目击者提供伪证和限制李家上访基本完成了布局,试图以李跳楼自杀强行结案。“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没有想到李家得到了北京的批示”。
检察官向李的家属承认,如果没有中央领导人的批示和关注,“一场谋杀案几乎就做成了跳楼自杀案”,当事民警最多是一个玩忽职守罪论处。
吕留生在看守所里写了一封悔过书,还一边哭泣一边给李家父母写了一封信。他情绪反覆,想撕掉信件,结果信件被检察官夺下。吕在信里说,他对不起李家父母,他愿意当李家的儿子,给他们养老送终。
李胜利的父母住在一个老旧房子里,距离现在的七一路派出所办公地约500多米,李父每每经过派出所时总是悲从心起,忍不住跑进院子哭骂,警察们总是匆匆走开,有人会劝阻老人说,“打死你儿子的警察要被枪毙的,你放心好了。”
更多人唏嘘的是,这么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却难免惨死。李的父母把李一身伤痕的照片放在自己的床下,有时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李小时候几乎没有生过病,他曾是父母感觉最省心的孩子。
凤凰周刊邓飞:派出所里自杀的秘密
王小山 @ 2008-12-9 9:35 阅读(4876) 推荐(66) 分类: 奇文转帖
月11 日,周口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警察杀人案件——警察帮助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把一名叫李胜利的男子打得半死,抛下派出所三楼,称其跳楼自杀。来自中央领导人的批示最终揭开真相,引发一个令人不安的追问——中国羁押场所每年诸多被定性“自杀”的事件背后是否也隐藏着像李一样的冤屈和凄惨。
派出所里“自杀”的秘密
文 邓飞
只有四楼的那个房间没有灯火,寒风把一段窗帘吹起,清冷寂寥。雨夜,河南省周口市。李艳红又一次来到文明路福利厂临路的一栋家属楼边,“那个家散了”。
2004年9月20日晚上,她也来到了这栋四楼,摸索着试图打开哥哥李胜利的家门。门开了,她的手哆嗦了一下,坐到了地上,“哥哥真的死了。”
那个晚上,周口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一名勤杂工找到了她,交给了她一串钥匙。他说送一具尸体到太平间时,白布滑落,他惊愕发现是李胜利的脸。李家在医院大门右侧开了一个报刊亭,他们相识。
那一串钥匙顺利打开李胜利的房门,粉碎李家家人最后一点侥幸。
家人随后在太平间看见了李,他左眼乌青肿大、一脸是血,下身穿一条短裤,左脚鞋袜不知去向,长裤扔在一边,上有很多皮鞋印。
勤杂工说,李是被七一路派出所民警送到医院的,当时已奄奄一息。
深夜24时许,家属们聚集在派出所寻求一个说法。匆匆赶到的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凌洋称,李上午到一个移动收费厅闹事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在二楼值班室反省。下午14时许,李在上四楼解手时跳楼自杀。
两年之后的2006年年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七一派出所警察李立田、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执行局书记员吕留生。4月初,该所原副所长冷飞被改诉故意杀人罪,成为杀死李胜利的共犯之一。此外,还有数名警察将被另案处理,他们涉嫌在派出所内殴打李胜利并将其扔下三楼,制造跳楼自杀的假象。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背后,是李胜利家人两年来不断的申诉,“告御状”获得来自中央高层的批示帮助周口的检察机关在这个案件上赢得了一个短暂、未被干扰的空间。
“堡垒已经牢固形成,从初查到立案、刑拘、逮捕、移送起诉、退侦、再移送起诉、起诉每一个环节都艰难复杂。”一名参与本案调查的工作人员后来告诉李家亲属,“即便是你们来办理此案,也不一定能够忍受其中艰难和压力”。
(小标题)派出所的自杀事件报告
李胜利的死在较长一段时间一直被定性“跳楼自杀”。
事发第二天清晨,家属来到了“自杀”现场。派出所正在盖新房,暂时在周口市燃气公司院内办公,李胜利的坠落惊动了很多人,其中有人看见他趴在地上,整个身体和墙壁呈现平行,靠墙根很近,“这个人死得太奇怪了”。
同日,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向李的家属提供了一份编号为周沙南公(2004)118号的《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
这份报告称,2004年9月20日上午九时五十七分左右,110指挥中心指令,人民路中心医院家属院西100米路北移动收费厅有人闹事,七一路派出所民警冷飞、孟军伟立即到达现场,将吵架双方李胜利和吕留生带回值班室。中午12时许,民警王海宇在所内食堂吃饭,由民警刘青峰值班,大约14时许,有人喊“有人跳楼了”,见李胜利躺在地上。
报告说,分局局长赵建设指派副局长凌洋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在医院里,多次和李胜利家属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李最后死亡。
李家经营的一处报刊亭在医院门口,距离派出所500米。
报告中所称的移动收费厅为一个叫吕秋玲的女人在2004年5月所开,相距李家的报刊亭约一百米,报刊亭所售的电话卡一直由吕提供,吕还曾经对她的同行竞争者称她和李胜利是亲戚。
而检察院起诉书中的主要被告人吕留生则是吕秋玲的胞弟。
2004年9月,吕秋玲经营的移动收费厅被其口头转让给了李胜利,转让费用八万元。但双方后来因为转让发生了争执。李胜利的家属回忆,2004年9 月19日上午,李胜利找到吕秋玲交纳8万元的转让费,而吕却扬着手中的一张存折说,别人已经将钱存到她的存折,收费厅已经转让给了别人。
当天晚上,李胜利和妻子周影霞在家里越想越生气,就下楼给吕秋玲打电话理论。吕挂断电话后,周影霞再次拨打了电话,并且气愤的说要让吕秋玲丢丢人,随即挂断了电话。
周说她只是说了一句气话,但次日上午,李胜利经过吕秋玲的收费厅时被警察带走。
(小标题)奇怪的伤痕
认识李胜利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37岁的李会跳楼自杀,他们认为李行事谨小慎微,不会遇到最后需要靠跳楼才能解决的事情。
李胜利的生活在高二时发生第一次重大转折——一个小学同学走在他背后,踢跺地面想给他一个惊讶,李一回头,一根踢起的竹签刺中他的右眼,鲜血直流,李不得不换了一只义眼。
李为了保护仅存的左眼而辍学回家。每次和该同学家索要医疗费时,李的父母都需要和对方父母大吵一次。生活中的太多无常或危险让李几乎变了一个人,他不再大笑,开始封闭而小心翼翼地生活。他下岗后曾在另一条街开影碟店,但一年被警方白条罚款三次共计6000元,他不得不来姐姐李金花的报刊亭帮助照看。
李的忍耐力很多人都曾目睹,一名凶悍妇女因为五毛钱大骂李胜利,骂了无数粗口,引得数十人围观,李则低着头坐在报刊亭里,时不时推紧玻璃窗,不做任何回应。
2004年9月21日下午,周口市区两级检察院法医对李进行尸检。后来的法医鉴定显示李的身上多处大面积青紫伤和皮下瘀血,左眼眶乌青,颅底骨骨折,鼻耳流血,左侧肋骨有十根骨折,其中三根肋骨中线断裂,右侧肋骨三根骨折,左胳膊肘鹰嘴骨折,心脏、肝、牌、肺、肾等多处破裂,膀胱大面积瘀血,双上肢多处创伤,左侧腰部大面积皮下瘀血等上下几十处伤痕。
周口市医院一名医生私下告诉李胜利的家属,李身上很多伤痕不可能是跳楼造成,生前极有可能遭遇殴打。
在李胜利死后第3天,有人发现参与办案的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失踪,当日值班民警刘青峰也不知去向。越来越多的疑点让李家开始认为李胜利之死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而两个民警的潜逃坚定了他们的判断。
警方将李胜利的家属叫到公安局,登记了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在周口市公用事业局工作的李艳红和李胜利的大哥也被登记在册。
之后,警方找到了公用事业局的主管领导,让单位对李家兄妹严加看管,不得请假外出和上访,否则扣发工资、开除公职,该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资格将被取消。
2004年10月14日,李家姐妹二人和周影霞与她的嫂子,拿着李胜利一身伤痕的照片到周口市委门口上访,结果被几十名防暴警察以妨碍社会秩序为由强行带离现场。周影霞在警车里大哭,被警察抓着窗帘捂住口鼻,“当时我几乎窒息。”
“他们(警察)把我的上衣扒了个精光,把我抬起向警车塞,上千人在旁边看着”,李的大姐李金花说,在念高中的女儿因此被同学取笑。
李的父母当时正在沙南公安分局上访,警车转而把四名妇女送到周口市火车站派出所。直到警方听说,郑州有媒体已经到周口了解此案,四人才被释放。
(小标题)三次司法鉴定力证自杀
家属提出对李胜利尸检,还原李胜利死亡的真相。
第一次尸检由周口市两级检察院进行。法医临走时,李的家人跪在两名法医脚下,乞求他们公正鉴定。2004年9月27日出具的《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鉴定文书》称,李胜利系高坠造成呼吸循环中枢功能障碍,失血、创伤性休克,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李家更加无法接受法医鉴定的结果。10月2日,河南省检察院的法医对李胜利进行了第二次尸检,李的家人又一次跪在他们面前,乞求公正。10月14日法医出具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称,高坠可以形成李胜利身体伤痕,李的死亡原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10月的一天,李家一个亲戚在建筑工地上无意中听见烧饭老太太说起李胜利死亡的事情,她那天正好在派出所里帮助侄女处理一个事情,“听到一声巨响,像一面墙倒了”。
老太太的侄女姓刘,她恰是当天和李胜利一起被留置在值班室的人。
李金花通过刘,得知当天还有一个姓赵的人也在派出所。她找到了赵家。赵的母亲说,已经有警察来过她家,要赵作证说李是自己跳楼的,“我们只好向着活人,不向死人”。
李金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录音机,当家属们下午再度来到赵家。李胜利的女儿跪在赵母面前,乞求赵母重复上午说过的话时,赵母只是不住的叹气,不肯再说一句关于警察的事情。
2004年12月22日夜,周口大雪皑皑,李家两姐妹拎着浆糊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贴出数以千计的求助信,信上说“现因本案缺乏有正义感、有良知的目击证人证实当时的案发经过,致使案件进展缓慢,凶手逍遥法外”。李家呼吁知情者能够站出来提供和反映当时的案发情况或者线索。
李家要求做第三次尸检,这让一些人感觉烦躁——区检察院要家属拿出三万元,称如果拿不出三万元,就等于放弃尸检的权力。后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三次法医鉴定。2005年1月,该中心提供的鉴定书称,李胜利的死亡原因是高坠致创伤合并失血性休克。
三级法医鉴定程序已经走到了尽头,李胜利自杀似乎证据确凿。父亲李清武说,他第一次感受。给人下跪显然无法获取公正,李家选择了上街自救——李清武翻出了一面铜锣,他当年是豫剧团的锣鼓手,老人每敲一声就喊一声,“七一路派出所警察打死人了”,最后几乎声嘶力竭,后面是子女们搀扶着老母亲缓缓前行,一脸泪水。
路上行人很惊讶这个家庭,但没有人阻挡他们,一些人陪着他们缓缓走,一边抹着眼泪。
2005年元月,李家写了一封致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及领导的公开信,直指冷飞和其他民警及吕留生将李胜利打成重伤后从四楼扔下摔死,当地公安机关包庇、庇护。
后来,川汇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副所长冷飞控制了起来,并委托周口警方对他执行监视居住,但案件就此石沉大海。
(小标题)戏剧性转机
2004年10月,李的家人经过周口市法院,看见有人打着“人民公安害人民”白色横幅,他们发现一个同病相怜的家庭。
恰好是李胜利死在派出所的一年前,一个叫杨洪伟的人在舞厅里和一名顾姓警察发生冲突。杨在两分钟之内被顾和他的朋友打成半死,拖出舞厅后死亡。顾是市公安局某副局长的司机,继而成为沙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杨洪伟的爷爷在他死后一月悲愤弃世,杨的父母最后去了北京告状,得到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批示。次日凌晨一时,一副局长带队找到杨承诺说,警方将赔偿杨家10万元,且一定将顾处死。
李胜利死后一个月,周口市法院判决顾死刑。
杨家不肯向李家提供究竟透过何种渠道得到领导人批示的信息。之前,周口警方曾找过他们,说警方将会处理好他们的事情,要他们不要掺合李家告状。
李艳红决定到北京告状。李家四个女人带着一家人最大的希望“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和众多上访者一样,她们住在天安门附近的便宜旅馆,四处打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任何她们认为可能告状的部门。
遭遇了多次驱赶后,一个晚上,李家姐妹在国家信访局门口遇见了一个跑步的老人。老人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字,要她们去找一位中央级媒体的记者。
该记者把李胜利的遭遇写进一份上报中央领导人阅读的内参,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就此案做出了批示,2005年2月22日,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再次做出批示。2005年5月9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再次就此案做出批示。
来自北京的严厉批示很快帮助李家扭转了局面。案件被提到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抽调了相当大的侦查力量全力介入。
办案的检察官几乎是在一种空前压力下介入,该案事发半年,没有控制现场,不变证据很少。七一路派出所当天的接警、出警记录和询问记录全部被销毁,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检察机关走访了派出所周边两百多户人家,却一无所获。
检察官转而固定该派出所21名干警和当日在该所活动的所有人员的活动情况。突破口从检察官在周口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取的一份出警指令开始。检察机关找到了当时报警的一个电话,进而找到了周口市四中一名姓杨的学生,他当天被人殴打后,和同学报警进入派出所。
杨很快说出他的同学董某在三楼看见了警察打人的事情,董两次对他惊叹警察下手好狠,而董当时入伍南京军区某部队。
2006年5月17日,面对远道而来的家乡检察官,董某表现慌张,在经过办案检察官的劝服之后,董某说出了他所看见的一切——
9月20日下午,董某因为等不到警察来处理他们的事情,而四处寻找警察,无意中进入了三楼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里,几个警察正抬着一脸是血、戴眼睛的男子要出来,警察们看见他后又慌忙将男子抬进了办公室的一个里间,一名女警察迎上来带他到隔壁房间,不久他就听见了外面一声响,然后有人大喊跳楼。
董某说,迎出来的女警察威胁他说,“如果你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你和你的家人都要小心点”。
就在检察官从董某口中寻找到突破口的同时,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托对李进行了第四次尸检。这次《司法鉴定书》称,李具有高坠伤的损伤特征,也存在非高坠伤的损伤。此外,根据李坠地距离和坠地姿势不排除李系被动坠地,且楼层更倾向三层。
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周口市公安局最先出示的《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值得推敲。
(小标题)警察杀人真相
检察机关最终通过调查勾勒出了当时真实的情况。
2004年9月19日,吕秋玲拒绝向李胜利转让移动收费厅,又害怕李的妻子来找事,便找到其胞弟吕留生商量。当日下午,吕便找到了他的朋友——该辖区片警李立田,商量如何教训李胜利。
李立田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要吕留生去买一把刀,然后由他以警察的身份来裁定李带刀来营业厅闹事,警方可以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而对李拘留15天。吕于是去周口市中州商贸城一个老太太的摊上花10元钱买了一把木把尖刀,交给了李。
2004年9月20日上午,李立田在派出所和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商量了“修理”李胜利的计划,然后带着张伞、许磊两个实习民警开车埋伏在移动收费厅边,见吕留生将李拦住后,李立田趁乱把尖刀放到李胜利的车篓里,然后将李带到派出所,留置在二楼值班室。
在值班室里,李胜利试图劝说吕留生放弃对他的报复,被拒绝。
为了酬谢帮忙的警察,吕留生在位于周口市文明路的一个饭馆点好了酒菜。派出所来了两辆警车,副所长冷飞、女警察王海宇、李立田七名警察和一名叫贾学会的男子到场,贾是一个外地农民,租住在派出所旁边,是派出所的线人兼零工。席间,吕做了一个自我介绍,要警察朋友们好好收拾下李胜利。
在警察们畅饮期间,李胜利在派出所里似乎感受到了威胁,他央求人家借给他手机打电话通知家人,终于有人借他手机,但却无法接通电话——他家电话因为欠费停机,电话亭的话筒坏了。
李胜利最后拨通了吕秋玲的电话,央求她放过他,被吕秋玲拒绝。
下午2点左右,喝完三瓶白酒和一箱啤酒的警察和吕留生回到派出所。李胜利被警察们带到了三楼北起的第三个房间,这是一个前派出所所长办公的套间。
李立田在后来的调查中供述,他进入房间后对着李胜利开骂,“听说你是一个地痞,经常去找事,今天你还不老实,可要收拾你”,并问刀子是不是他的,李胜利坚决否认。
吕留生冲上去扇了李胜利两个耳光,李胜利想还手,被贾学会按住,吕揪住李的领口往里屋拖,李开始大喊救命。
李胜利左脚上的袜子被脱掉,然后堵住了他的嘴。吕抓起一件衣服蒙住李的头,一手抱住李的头,一手开始殴打李。李再也看不见、叫不出。
吕的行为显然鼓舞了其他警察的暴力欲望,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和贾学会一拥而上对李拳打脚踢。七八分钟后,李胜利已经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李立田此时还在踢打并不住的叫骂。
李胜利还是没有动弹,吕留生弯下腰去掐了掐李的人中,李口鼻流血,呼吸虚弱。
李立田和吕留生说,把他从楼上扔下去,就说他是跳楼自杀。
身为派出所领导之一的冷飞想了几分钟,觉得警察打人的事情不能被外界知晓。他对李立田的建议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他负责把楼下的人都召集到其他房间里。
涉案民警在后来的供述中说,他们心想如果刑讯逼供并导致人重伤的事一旦暴露,他们将被开除警队,还将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中国一些地区警方殴打或者孽待犯罪嫌疑人,造成了诸多事故和恶劣影响,引发中国政法高层制定越来越多的严格规范,将刑讯逼供列入警务督察重点,力图遏制“警察打人”。
冷飞特意安排贾去四楼装做上厕所,还要大喊“有人跳楼啦”,制造假象,随后冷开始召集派出所工作人员开会。
看见楼下院子里已没有人了,李立田指挥其他人将李胜利抬出套间里屋。董某就在这时候冲进了房间。王海宇走上去,将董带到隔壁的房间,其他的人又抬着李胜利出去。
事实恰如李胜利家属分析的一样,警察们把李胜利平放在三楼栏杆上。他们实在没有气力或者勇气把晕死的李胜利举起,做出一个纵身跳状的姿势,而是匆匆将其一推,被平扔下去的李胜利落地后,也就靠近墙壁,且和墙壁呈现平行状。
在四楼厕所的贾学会听到轰的一声之后,便立刻冲出,大叫,“不好啦,有人跳楼啦”。
(小标题)中央领导批示打破攻守同盟
参与抬扔李胜利的警察和吕留生回到套间里,相互约定谁也不能说出真相。几个小时后,冷飞、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和王海宇再次在冷飞的办公室中订立攻守同盟。
吕在向检察机关的供述中称,冷说李胜利是精神病,他是自己跳楼的,谁走漏了风声谁负责。李立田则举起拳头,说谁走漏了风声,他就把谁的脑袋打扁,抄谁的家。
吕留生事后抱怨说,李立田这个人就是凶恶,“没有他就没有这个事”。
冷飞在事发后致电派出所指导员李大兰,说有人在所里跳楼。李大兰指令所有干警不得回家,都来到警察们殴打李胜利的房间——所长办公套间开会。
这位指导员要求全所人员行动起来,围绕李胜利之死做好工作,“把该记的材料记记,把该补的材料补补”。一位民警被安排找派出所门卫张师傅做了一份笔录,随后还和另外一个民警去了人民路一个电焊门市部,找他们制作李胜利和吕秋玲纠纷的笔录,连夜交给所里。
派出所的其他民警对李胜利自杀也同样抱有怀疑,“李没有必要自己脱掉一只袜子再跳楼”,一位该派出所民警说。后来,这位民警告诉检察官,他不敢乱说话,他害怕报复。
案发当晚,贾学会便离开了周口,在外地躲避风声。后被冷飞电话叫回。贾回到周口市后就去了沙南公安分局,和该局一个李姓政委见面后,李安排人将贾带到川汇区检察院接受询问。
贾后来承认他向川汇区检察院调查人员说了假话。
李胜利的家人在寻找目击证人时不知道的是,他们正在和一些人在赛跑。和李胜利曾在一个房间等待警察处理的赵某从派出所出来后去了青岛。10月底,沙南公安分局副局长凌洋找到赵,“谈好了条件”,赵回到周口,当晚20点来到凌的办公室,得到1000元后,川汇区检察院的人随后来到凌的办公室对赵某做了笔录。
后来,赵某在接受周口市检察官询问时承认,他也在区检察院说了谎。
李胜利死亡后的第二天,周口市公安局提供的该事件调查报告称,沙南公安分局局长和两名副局长、一名党委委员当晚专门就此事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下一步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周口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亲自到沙南分局听取该事件的情况汇报。
一位知情者透露说,周口市警方高层其实很早就发现了李胜利之死的蹊跷,但他们仍然选择认定李系自杀一说。
“警察打死杨洪伟案已惊动中央,让周口警方焦头烂额。再出一个警察打死李胜利案件,警方真是无法交代”。知情者透露说,一些不希望李家找出真相的人合力通过三次法医鉴定、操纵现场目击者提供伪证和限制李家上访基本完成了布局,试图以李跳楼自杀强行结案。“但人算不如天算,他们没有想到李家得到了北京的批示”。
检察官向李的家属承认,如果没有中央领导人的批示和关注,“一场谋杀案几乎就做成了跳楼自杀案”,当事民警最多是一个玩忽职守罪论处。
吕留生在看守所里写了一封悔过书,还一边哭泣一边给李家父母写了一封信。他情绪反覆,想撕掉信件,结果信件被检察官夺下。吕在信里说,他对不起李家父母,他愿意当李家的儿子,给他们养老送终。
李胜利的父母住在一个老旧房子里,距离现在的七一路派出所办公地约500多米,李父每每经过派出所时总是悲从心起,忍不住跑进院子哭骂,警察们总是匆匆走开,有人会劝阻老人说,“打死你儿子的警察要被枪毙的,你放心好了。”
更多人唏嘘的是,这么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却难免惨死。李的父母把李一身伤痕的照片放在自己的床下,有时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李小时候几乎没有生过病,他曾是父母感觉最省心的孩子。
对方舟子、松鼠会和连岳的批评和质疑(万言书)(z)
对方舟子、松鼠会和连岳的批评和质疑(万言书)
逍-遥 @ 2008-12-7 23:20 阅读(8207) 评论(89) 推荐(43) 引用通告 分类: 杂谈
对方舟子、松鼠会和连岳的批评和质疑(万言书)
——————千里我独行
如果无法理性讨论问题,那就干脆全部得罪光,看那一片白茫茫大地,多清爽。
一、质疑方舟子
“可见鸡汤专家不仅讲错了故事,还立错了榜样。虽然他对科学所知甚少还时不时地闹点科学笑话、支持伪科学(比如相信有“民间大师”预测了汶川地震、把某种低毒化工产品说成剧毒之类),但这并不妨碍他毫不谦卑地指点科普作者要把谦卑放在第一位,看来懂科学的人需要谦卑,不懂科学的人反而是可以高高在上的。”————“心灵鸡汤”煲科普——评连岳《爱科普,用爱科普》 方舟子
这个所谓的低毒化工产品说成剧毒,应该就是厦门pX事件了。鉴于方舟子在谈论具体的科学知识时,一贯的严谨态度,我相信此化工产品,在现有证据下,的确是低毒的。但我纳闷的是,在经历过512的众多教学楼垮塌事件,经历过毒奶粉事件后。这些事件对方舟子的信心毫无影响,还要在文章中对厦门px事件,搞这样的暗示,就有点不知所谓了。完全不考虑当前中国民众所处的国情,完全没有考虑到在这片神奇的大地上,可以发生一些任何正常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在官商勾结如此严重,在监管对大一点的企业几乎流于形式的当今。看看那些垮塌的教学楼,难道修个楼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么?再看看,把三聚氰胺掺到奶粉中的企业,他们一定也是查了资料的,资料上说三聚氰胺低毒,于是他们作假,做得肆无忌惮。他们心中一定无数遍告诉过自己,反正搞不死人。
我愿意怀着最大的善意,去猜想那些奶粉厂家,他们绝对没有想故意毒杀我们的婴儿、我们的孩子这样的念头。毕竟,真要死了,谁来买他们的产品呢?于是,众多父母自掏腰包,参与了一次骇人听闻的三聚氰胺毒性测试实验。中国的婴儿们,用确凿无疑的证据显示,这个曾经被认为低毒的三聚氰胺,真的可以杀人。怪只能怪洋人,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原来三聚氰胺是可以毒死婴儿的。当然,要洋人去发现这个科学事实,可能真的是强人所难的一件事。
在政府公信力极低的当下,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现在,在如此神奇的大地上,我反对任何类似px项目的大型化工项目。这些项目一旦出事,其后果简直无法承受。的确,连岳也许真的是在用错误的知识,进行反对,并号召大家反对。但我觉得,在当前的专制状态下,“科学”是少数能被博弈双方,光明正大摆上桌面来谈的事。但在大众对政府毫无信心的情况下,在这样的事件中,“科学”被异化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时候,“科学”只能沦为龙套。我不会在这样的时候,去宣传什么东西是低毒。px项目不被厦门的民众所接受,首要的问题,根本不在于他们知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毒性是高是低,而是关于民主关于个人权利的问题。只有先摆脱制度导致的苦难,在涉及这些工程时,科学才能成为真正的主角。
方舟子是不是对中国现实所知甚少,当然不是。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学术打假,还曾被告上过法庭。方舟子是否不知道512教学楼大量垮塌事件,也许不知道。但至少毒奶粉事件,方舟子写了那么多揭批蒙牛牛奶的文章,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但看来,这些事情,对他没有造成多大的冲击。让他对当前中国的状况,有进一步认识,才直到今天还把这个“低毒化学物质”挂到嘴边。
鉴于我个人的原因,我正式宣布退出,“610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我稍后会发通知邮件,在没有新人支持公开信之前,请先将公开信改名为“609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谢谢大胃君的提醒,特别声明并补充,在这件事上,我依然支持方舟子,但我将独立支持,虽然下一段已经表明这个意思,但还是明确说出来更好。】
无论方舟子本人是否在乎,我在此对他多年来坚持不懈的打击伪科学,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等等努力,致以个人最高的敬意。并在适当的时候,独立的进行声援和支持包括必要的捐助。
支持的方舟子牛人甚多,不少我这么一个无名小卒。我也再不愿涉嫌牵扯或者牵扯到任何一个小团体中,只有把事情做得决绝一点。除非,三思科学网重开,只有在那里,曾经是可以讨论问题的。
二、松鼠会
我对科学松鼠会,有三点批评。
1、如果邀请人加入,就该及时给以在网站上发表文章的权限。我的名字挂在上面不少时间了,但始终没给我权限,直到我最近想发文章时,才发现这一点,写邮件抱怨才获得发表权限。
2、如果你们并不信任,被邀请来的人的能力,最好就不要邀请。在发表文章后的,那个提交审核按钮,让人难以接受。
3、在没有任何通知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随意编辑我的文章。我的一篇戏作,母乳饥渴症,明明有对读者的提示,此为游戏之作,不可当真,我的本意是想借此告诉读者,许多看起来似乎有点道理,并充斥科学术语的文章,完全有可能只是作者的胡猜瞎说。当今类似这样的书籍和文章很多,尤其集中在养生保健类。
但松鼠会在审核该文后,擅自删除了提示。在我留言做了委婉的批评后,也只是把我的提示以留言的形式做了补充,而不是附在文章的末尾。你们明确认为,读者自能分辨什么是搞笑什么是科普。但评论区的留言中,已经显示有读者被误导,在此情况下,也未见你们有任何弥补手段。
鉴于如此情况,我怀疑科学松鼠会为了有趣和看点或者卖点,已经不惜冒着扭曲科学事实以迎合读者的风险。我宣布撤回发表在科学松鼠会上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母乳饥渴症一文,请及时把该文删除,谢谢。另外,我也宣布,退出科学松鼠会,请把我的名字从首页删除。
三、在评连岳 ”爱科普,为爱科普“一文
为了防止一些人,有否定一点就是否定全部,或者赞同一点就是赞同全部的混乱思维。我首先声明,连岳对px项目表达出来的反对,似乎是基于错误的科学知识【我们都不是连岳肚子里的蛔虫,他是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下不了百分之百的断语,在当前情况下,对于这种斗争模式,我并不反对也不赞成。】。基于当今社会现实,我会支持他的“结论”,虽然他的“因为”是错的。具体原因,前面已有陈述。另外,对他在该事件中,面对强权所表现出的人格力量,致以个人最高的敬意。
但在不是这样的情况时,对他所表现出来的对科学的错误认识,我会做出个人的独立批评。给松鼠会的科普书写序,就是这样的情况。尤其是考虑到连岳的影响力巨大,批评就显得更加重要和不可缺少。
有众多读者留言,认为我上篇博文和连岳的序没有关系,或者没有重大冲突,那我就直接针对他的观点说一说。在这个没多少人,愿意稍微花点时间思考的快餐时代,不把话说尽了,看来是不行的。虽然我个人一直赞同,托尔斯泰说过的:“乏味的艺术,就是把话说尽。”,但既然在网上混,就照网上的规矩来也罢。
我不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辩论,我甚至愿意尽可能善意的,去理解作者究竟想说什么。没有什么原则上的问题,就没什么必要,长篇大论。那种纯粹为了掐架,抓住对方一个小辫子不放,并喋喋不休的行为,历来就为我所厌恶。以下蓝字为连岳原文。
爱科普,用爱科普
逍遥: 连岳就写这么一句足矣,印在扉页上,或者印在每一页的右上角右下角或者随便哪只角上,都很好。只此一句,韵味无穷,解释和阐述的可能性多得很,也很符合连岳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人看到这句话,自可以有自己的“善意”理解。比如,但凡认真读过萨根的《暗淡蓝点》《魔鬼出没的宇宙》这样的科普书的人,都会同意,萨根写的书中,有着对人类深厚的爱,有对人类未来命运的焦虑和不安,萨根的书是容易让人感动的。所以说萨根这么个科普界的大牛,是在用爱科普,也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
序言的整篇文字,应该就是连岳自己,对什么是“用爱科普”下的个人阐述和解释。就一些原则性的问题,谈谈我的观点和看法。
连岳序正文
如果我们认为科学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科普就是需要的。严格来说,多数文章可以算成科普,不过有的在普及社会科学,有的在普及自然科学。科学松鼠会普及的,是后一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罗素先生说的人生三要素,是好文章追求的要点:爱、知识以及对人类苦难的同情。
逍遥:到此为止,如果不想鸡蛋里挑骨头都很好。但正如秦晖所言,很多东西都是由一堆好词组成的。道德家宣扬道德,自然也是要说一大堆好词的,但你不搞清楚他所说的“不道德”的东西是什么,就贸贸然支持他的道德,就是被好词所迷惑。比如,某些道德家宣称同性恋是不道德的,那这样的道德家所宣扬的道德,就十分可疑。“比如说,很多人都讲仁义道德,那这个仁义道德是什么意思呢?就取决于你所指的不仁不义,不道不德的那些东西到底指的是什么。”(秦晖,反法之儒: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原动力),下面就是连岳对爱、知识和人类苦难的同情的具体阐述。
曾经有个老太太在罗素演讲后发言,声称宇宙像一只乌龟驮着一群乌龟,而罗素的说法不太正确。乌龟说当然不太符合主流科学,在哲学史、数学史及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的罗素先生,兴致勃勃地开始和老太太探讨宇宙是不是乌龟家族。他并没有以现在的时髦作法,对这个老太太怒喝一声:愚民!疯狗!傻逼!然后在观众的掌声中以漂亮的科学背影退场。
逍遥:关于罗素这个例子,已经有多人反驳,我就不再置喙。
一个写普及性文章的人,应该像罗素一样,平静面对所有的疑问,哪怕其毫无知识含量。这种做法才合乎逻辑科学:正因为他没有知识,你的普及才有价值,如果他跟你知道得一样多(或者比你更多),为什么要来看你的普及文章?在现代社会分工极精细的背景下,优秀的科学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这个问题,我不知道。" 科学的进步使人谦卑,科普作者,应该也把谦卑放在第一位,因为他们最知道,在自己身后,其实有海量的更内行的专业人士,只不过,他们没有写文章罢了。科学松鼠会的模式,志同道合者的聚集,其实是科普比较有效的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只写自己的专业,这既增加了文章的公信力,又避免了在所有科学议题上发言的尴尬 ——因为科普告诉了我们一个常识:没有任何人知道所有种类的科学。
逍遥:这段话中的谦卑,显然是在呼应上一段结尾所描述的傲慢态度。有关谦卑的论述,许多人觉得十分有道理。
但让我们稍等片刻,想一想,按照几乎同样的逻辑,请问谁有资格傲慢呢?不仅科普作家,恐怕任何人在谈论任何问题时,都没有资格傲慢,都应该谦卑,就算他写的不是科普文章。
但网上的现象是,劝某人应该谦卑时,这个某人十有八九是个搞科普的。是这个群体普遍傲慢,其它群体普遍谦卑么,我看未必。到今天为止,我就没看到哪个文青谦卑过。但他们相互之间骂娘的时候,从来没劝过对方,你丫应该谦卑。
或者你认为,搞哪些领域的人,有资格傲慢,用不着谦卑,比如写诗的、画画的?因为,据说只有在傲慢的状态下,才能搞出艺术的杰作,所以他们有傲慢通行证?至于别的行当,就没有这个傲慢的特权?
有人认为,即便如此,谦卑是种美德,提倡科普作家应该谦卑,难道有什么错。但在人人都装大尾巴狼的时候,独独要科普作家谦卑,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为何别人可以,科普作家就不行。否则不谦卑的标签,马上就贴到你身上,就像著名的红字一样。实际上,我认为,这段有关所谓谦卑的论述,其真正目的,压根就不再于试图教化人们谦卑。它真正的用处,就是专门用来,给某些科普作家贴不谦卑的标签罢了。
如果大多数人都认同这样的科普作家谦卑逻辑。那我们只需要给一个科普作家,贴上这么一个标签,就可以让他受万众唾弃,这倒是省事得很。不同的人天生有不同的性格,就因为这个,就否定一个人的努力和文章,在我看来毫无真正的道理可言。
连岳有关科普作家应该谦卑的论述,并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这是一个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一个“思想病毒”,它看起来是如此的有道理,以至于不知道感染了多少人。现在,借连岳的影响力,这个“思想病毒”将会更大范围的传播开。所以,对此做出批评显得十分重要,虽然杯水车薪,也算聊甚于无。
谦卑是个好词,我自己也喜欢用它,不过用的方法不太一样。
在面对科学所告知我们的某些事实面前保持谦卑,以克服我们根深蒂固的自大狂倾向。科学告诉我们,人类也是一种动物,猴子是我们的亲戚,人从生物学上看,并不比细菌更加高等,当然我们无疑要复杂许多,我们也不是生活在,所谓的位居中央的帝国,太阳也并不围绕着我们转,甚至我们所居住的星球,也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在面对这些铁一般的事实时,请收起虚荣心的需要,收敛自大狂的倾向,保持谦卑。不是对另一个自大狂或者另一群自大狂的时候,保持什么谦卑。我们要昂起头做人,反抗专制和暴政,不要把畏君子,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之类的东西,改头换面,重新包装,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或者其它目的,迫使人在面对另一些人或一群人时保持什么谦卑。
如果,大多数人真的都有了这样的——面对某些真相的——谦卑,那么在一些需要众多人参与,需要大家损失一些短期利益的时候,我们也许更能达成共识。现实的例子,就是如今,全球气候变化的一系列谈判。这个把政治、科学、经济,搅在一个大锅里的,对我们后世子孙,影响深远的谈判。特别需要参与各国,在面对科学指出的事实时保持谦卑。不要为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给我们的后世子孙,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世界。如果是那样,我们必将作为一个整体被陪绑,享受后世子孙对我们的唾骂。
一个科普作者始终面临的危机是,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仅仅为了得到科学知识,可以非常方便地查问维基百科及更专业的资料库,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
逍遥:先说说,什么文章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说,小说就具有不可替代性。都写武侠,金庸和古龙两大家。他们各有各的机巧,两者之间就明显的不具有任何可替代性。而科普文章这玩意儿,在连岳乃至众多人看来,也就像一手机,进入门槛不高,生产厂家众多,那别人凭什么要买你生产的?一句话,连岳认为,科普作品是技也非道也。
技就意味着,本质同一,可以相互替代。比如手机,固然各家有各家的卖点,但如果你就看重它最基本的通话功能,手机彼此之间就没什么差别。看科普文章,你就只盯着看科学知识,那么介绍同一个科学知识的文章,也就没有本质差别,除非有人写错了。
当然,就像挑手机一样。你可能还希望,科普文章写得好看、精彩、生动、有趣易懂,说实话要达到这个要求并不容易。所以,仅就此而言,维基百科还替代不了科普文章,就像买手机的人并不只在乎基本的通话功能。
再考虑到,现代科学日益艰深和宽广,非相关领域的人,要直接看懂科学之技,也几乎不太可能。这时候,也尤其需要有人,将艰深的技,转变为易懂的文章。比如对现代物理学的进展有兴趣,我也只有看科普的份,没有那个本事去看原始论文。事实上,谈进化论的科普书籍,我几乎见一本买一本,从没有觉得它们彼此之间有什么可替代性。这是因为这个领域,可以大书特书的东西实在多得根本写不完。就算是同样的知识点,写作手法和观察角度的变换,也能促进你进一步的认识。所以,严格来说,就算仅止于看科学知识,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也绝没有连岳想象中的那么强。
但我真正想说的还不仅仅是这个,而是,许多人如连岳一样,压根不知道,科学也是有道的,不但有道,还是科学最重要的根基。我们实在是像,在重重深宫长大的宫女,只见过伺候我们的太监,没见过真正的男人。
专制者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要管理深宫,缺不得男人,但另一方面又绝对不能容忍,男人勾引坏了宫女们的贞操,生出一大堆可怕的孩子,掀翻了他的宝座。那怎么办呢,把男人给阉了,转职成太监使用。科学之技如此有用,而科学之道则极其危险。解决的办法则是,只谈科学之技,给人灌一大堆科学知识,对于科学之道,则刻意的忽视了。
科学和民主实乃专制的天敌,这是五四时期的先哲同时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原因之一。科学之道的一大要素,就是对所知所闻,要有基本的怀疑精神和批判精神。【我不展开了,希望没人揪住这点,就认为一群缺乏基本科学知识,就忙着否定相对论的所谓研究者的工作,因为这怀疑和批判,也应该就此得到国家和舆论的支持。当然你私人愿意赞助他们,我没意见。虽然我觉得你那样干有点傻。】
如果专制政府在所谓的科学教育中,提倡这种怀疑和批判的精神。那么人一旦有了这样的精神,显然你不可能限定他只用在科学研究上,而不用在现实生活中。那样干岂不是和自己过不去,那还怎么洗脑?再考虑到我们源远流长的实用主义精神,只看到老母鸡下的蛋(科学之技),看不到老母鸡(科学之道),甚至刻意的忽视老母鸡的存在,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何如此。
我们经历的所谓“科学教育”,也许培养了,全世界人数最多的一批,拥有科学知识的科盲。他们记住了地球围着太阳转,和千年前的人们记住太阳围着地球转,没有任何真正本质上了不起的差别。
有了这样的时代大背景,连岳得到,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这样的结论,对我个人而言,也就完全可以理解。
让我强调下,我不是认为,具体的科学知识普及不重要,技当然也是重要的,但只知有技,不知有道,甚至根本不清楚,道是技的根基。不能不让人认为,这是一个悲哀。就如同,只看到民主的框架,看不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乃是根基,其最后的结果就是,连框架都会消失,因为它压根没有存在的根基。这样的偏颇带来的严重后果,已经在我们的现实中得到了体现。
同样的道理,只看到技看不到道,也是中国科学的悲剧所在。你看原子弹爆炸,火箭上天,还马上要登月了。在这种纯粹的技面前,我们并不比别人差太多。但是没有道的结果是,我们目前已经成为,全世界科学论文发表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但质量排名就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了。如今大力提倡创新,但没有道,导致的怀疑和批判精神缺乏,使得模仿容易,创新十分困难。
在这样的时代文化背景下,不知科学有道,自然谈不上有向道之心的需要。其后果则是,在中国最流行的科普有两大类,一者保健养生健康长寿相关的,另一就是猎奇性质的“科普”,这类科普通常都非常可疑。各大门户网站的科普频道,当然要顺应读者需要,于是这两类科普自然也最被重视。由于没有科学之道,怪力乱神的书籍,经常被书店,堂而皇之的放在科普一栏是常事。当然,西方大国也有不少这样的书,我们书店中的许多怪力乱神书,翻译过来的也不少,但在那里,这些书是不会被作为科普书出售的。如果,一本类似这样的书大流行,让公众误以为真。那很快也就能看到,专门反驳该书的严肃科普书籍上市。
在我们这里,反驳怪力乱神的书,要卖出去并不容易。没有这个需要,我们就是要猎奇,说实话通常让人感到十分不快。这时候,也就是贴不谦卑标签的最佳时机。人手拿一个你丫不谦卑的大章,自己喜欢的怪力乱神要是被反驳了,上去就在作者脑门上,盖一个大印,也是中文网络上的奇事。没有科学之道的后果,就是国人在某些方面特别好骗,特别容易上当。从打鸡血针到各类保健产品,以及各类保健专家,全国行骗,四处忽悠,这就是一个诞生骗子的热土。而要真正对骗子对骗局具有敏感性,光靠科学知识也是不足够的。庄子曾说过,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而对科学之道,有所了解和感受,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对科学之道的阐述,和古龙金庸的小说相似,那样的科普书籍和文章,彼此之间因了作者背景的不同,角度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之间的书,根本没有丝毫可替代性可言。读者读这样的书,也总会有新的感受和体悟。
连岳:一个科普作者始终面临的危机是,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仅仅为了得到科学知识,可以非常方便地查问维基百科及更专业的资料库,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因为他感觉到你除了有知识,还有爱,还有同情心。这就牵扯到科普作者为谁代言的问题了,科普作者的人文关怀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确定自己得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他们申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推动社会的进步,都需要科学知识的帮助,也希望自己在面临专业疑惑时,有科普作者能出来帮助他们。强势群体不需要你的背书,在任何时间,他们都有足够的力量将不科学的东西包装成科学的样子。随便抓一个弱势者,你都能从他身上发现诸多不文明、没科学的印迹,用科普的名义暴打一顿,又轻松又愉快,每次都能技术性击倒。但是这种文章你多写几篇,读者就抛弃你,因为他觉得你不过是借了几个科学术语自大而已,你其实并不在乎他缺乏科学知识的痛苦,你甚至希望以他无知的丑陋来衬托出你英俊的科学脸庞。
逍遥:这一段的好词真的很多,爱和同情心,人文关怀,以及为弱势群体代言的政治正确性。人文关怀、爱和同情心这些概念牵涉到的东西太多,没有办法展开谈。
只能提醒一下,佛法上曾说,菩萨低眉现慈悲像,金刚怒目降伏魔怪,都是在弘扬佛法。有人写科普文章,喜欢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有人写科普文章,尤其是在反驳胡说反驳伪科学的时候,喜欢金刚怒目的棒喝。这种种手段,都是有用并且有效的。但观连岳前文的谦卑,我几乎可以断定,连岳恐怕很难承认金刚怒目的棒喝写法,也同样可以是具有人文关怀以及有爱和同情心的。
一般来说,纯粹普及科学知识的不妨春风化雨,但涉及到思想,涉及到世界观的科普,许多作者都会有金刚怒目的倾向,因为他们感觉到那更像一场战争,是思想的战斗,是没有血的沙场。贸然闯入,不动大脑就置喙的言论,引发刀光剑影,是一种常态。因为,网络发言的方便性,就表现得更加的明显。比如,我也曾在网易 bbs上和原教旨基督徒,论辩进化论,要想不带丝毫火气,是相当困难的,虽然我的性子让我尽力克制。
当然,在这方面,萨根是明显的例外。带有抵触情绪的人,但又想了解科学的思想和世界观的读者,优先推荐看萨根的书。直到有所得有所触动,再去看喜欢战斗的如道金斯的书。这时候你才能感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畅快,而不是心生抵触,我也曾有看书被棒喝得冷汗的时候。
事实上,我自己就经历过这样的思想转变,其中不乏痛苦之处。所以,我是努力要求自己保持克制。尽可能的温和。但在某些原则上,我必须坚持,决不能退缩,不能当烂好人,和稀泥。那对我的世界观来说是一种背叛。
为弱势群体代言,在不违背科学之真的前提下,当然值得提倡。如果强权赤裸裸的说谎,作为科普作者挺身而出,驳斥谎言自然是大大值得提倡的事。但如果为了政治正确,作为科普作家,在自己比较明白的领域中,故意扭曲科学之真去做代言,只能看成是政治投机,这样的动机不纯者,发现一个就要批驳一个。科学之真,是最可宝贵的东西之一,不能为了政治目的,就像揉面一样,想怎么捏怎么捏。
当然,科学事实,被政治利用也是常事。因为科学事实,本身并没有价值观在其中。如何看待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观点去看待同一个事实,并最终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对此,刘易斯·托马斯在其论《医学中的巫术》一文,有所调侃。
” 在这个养生七诀的信条中,还包含着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意识形态两面刀,还不算在那两个数字里潜在的幸运观念——逢七见十一(一种骰子戏里的术语——译者)。政治上的左右两派,都能从中各取所需。对于右翼来说,听说个人,这个一直是独立自主,自立更生的美国公民,现在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出了什么事儿都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抽烟喝酒或生活方式不对头(而且他还会高高兴兴的自认倒霉),那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反过来,对于左翼来说,被告知,我们所有的健康问题;包括死亡在内,都是社会造成的,是因为社会没有引导其成员生活得法儿,那也是件好事。如果你们真想改善人民的健康,答案并不是科学研究;你们应该起来推翻现存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这叫作正过来我赢,反过来你输,真可谓左右逢源了。“
我不得不提醒,预设政治立场,对一个科普作者来说,就存在不惜对科学事实,进行某种扭曲性解读的诱惑和风险。科学如果没有真,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另外,就科学问题而言,代言往往超过了科普作家的能力。如px这样的项目,不是几个搞科普的,可以随便就相应的科学问题发言的,那的的确确需要的是相关专业的资深科学家,才有那个能力和资格。
更严谨和诚实的态度只能是,如果谈科学问题,尤其是如px这样的问题。文章中丝毫不能有个人情绪,只能做纯事实的阐述。把所有现在已知道的一切科学事实,以尽可能清晰同时没有错误的方式,呈现给所有人。文章中更不能有明显的情绪偏向,在这种时候,尤其不能塞什么爱和同情心以及代言之类。否则,文章还有何公信力可言。所以,总的来说,连岳的这最后一段的重点是政治,和科普谈不上有什么关系。
好吧,我诚诚恳恳写了这么多,并尽可能的温和用词,这充分表明了,我是”在乎连岳缺乏科学知识的痛苦,“,希望不要有人认为,我写了一整天累得半死的目的是”希望以连岳无知的丑陋来衬托出我并不英俊的科学脸庞。“,这样让人吐血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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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ie [114.111.5.*] @ 2008-12-8 13:04:52
本来懒得和你说了,但是你既然把我在别处的评论揪到这里来示众,那我就再啰嗦两句。
先说句题外话。我的话是刻薄了点,但并不是深文周纳,罗织罪名,你的诛心之论似也不必。网络上讨论问题,只需考虑事实和逻辑,ID背后是什么样的人谁也不知道,我是恶毒之人还是良善之辈,你恐怕无从判断。如果我陈述的事实有出入,逻辑有问题,指出来就完了,用得着把人打成文革余孽吗?我的刻薄固然不好,可你也不必如此诛心吧。
如果你看过我的全部评论,应该知道,我并没有反对你们的标准,我只是认为,连岳的标准也很重要。这些不是对立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我那段话的意思就是,如果只有你们的标准,没有连岳的标准,也许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发生。这里不涉及你们个人的人品和学问,也不认为你们会认同 731,更谈不上像文革一样罗织罪名,人身攻击,我对此没兴趣。只是就事论事。
举例说明:卢梭的人品学问俱好,但把他的理论发扬光大的是希特勒这个怪胎。现在人们提到希特勒,就会把思想源泉追到卢梭那里。显然一定是卢梭的理论有问题,所以我们还要读伏尔泰、狄德罗、托克维尔、汉娜阿伦特。
马克思人品学问也好,但是他的理论给了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这样的人以思想源泉。所以我们要看看他哪里出了问题,要去读哈耶克、柏林、洛克、罗尔斯。
你们几个对于科普工作的标准也很好,我也并未指责你们人品学问上有什么问题,只是认为,按照你们的标准,731部队里面的科学家们完全符合,所以你们的标准里面一定是缺了点什么,因此我赞成连岳的观点,应该多一点同情与爱,要谦卑,要为弱势群体说话,要有人文精神。
用老罗的话讲叫谁也不是外宾,连岳的观点当然有所指,而指的是什么,难道你不清楚吗?你自己也知道,看看在px项目事件和毒奶粉事件中,某些科普人士的嘴脸,连岳提倡的为弱势群体说话,要有同情与爱,要谦卑,难道不必要吗?谁反对科学精神了吗?
算了,多说无益,想来这些话你也听不进去。你认为我是文革思维也好,有些人认为我是浆糊、大仙也好,都无所谓,我也不太介意。我也并不认为自己说的就一定对,只是陈述看法,你尽可以批评。如果可能的话,咱们都有话好好说,不能也无妨。如果你觉得我过于刻薄了,那抱歉,不过一定要诛心的话,那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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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回复 @ 2008-12-8 13:45:46
你关于731的话远远超过了 刻薄 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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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 @ 2008-12-7 23:20 阅读(8207) 评论(89) 推荐(43) 引用通告 分类: 杂谈
对方舟子、松鼠会和连岳的批评和质疑(万言书)
——————千里我独行
如果无法理性讨论问题,那就干脆全部得罪光,看那一片白茫茫大地,多清爽。
一、质疑方舟子
“可见鸡汤专家不仅讲错了故事,还立错了榜样。虽然他对科学所知甚少还时不时地闹点科学笑话、支持伪科学(比如相信有“民间大师”预测了汶川地震、把某种低毒化工产品说成剧毒之类),但这并不妨碍他毫不谦卑地指点科普作者要把谦卑放在第一位,看来懂科学的人需要谦卑,不懂科学的人反而是可以高高在上的。”————“心灵鸡汤”煲科普——评连岳《爱科普,用爱科普》 方舟子
这个所谓的低毒化工产品说成剧毒,应该就是厦门pX事件了。鉴于方舟子在谈论具体的科学知识时,一贯的严谨态度,我相信此化工产品,在现有证据下,的确是低毒的。但我纳闷的是,在经历过512的众多教学楼垮塌事件,经历过毒奶粉事件后。这些事件对方舟子的信心毫无影响,还要在文章中对厦门px事件,搞这样的暗示,就有点不知所谓了。完全不考虑当前中国民众所处的国情,完全没有考虑到在这片神奇的大地上,可以发生一些任何正常人都想不到的事情。
在官商勾结如此严重,在监管对大一点的企业几乎流于形式的当今。看看那些垮塌的教学楼,难道修个楼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么?再看看,把三聚氰胺掺到奶粉中的企业,他们一定也是查了资料的,资料上说三聚氰胺低毒,于是他们作假,做得肆无忌惮。他们心中一定无数遍告诉过自己,反正搞不死人。
我愿意怀着最大的善意,去猜想那些奶粉厂家,他们绝对没有想故意毒杀我们的婴儿、我们的孩子这样的念头。毕竟,真要死了,谁来买他们的产品呢?于是,众多父母自掏腰包,参与了一次骇人听闻的三聚氰胺毒性测试实验。中国的婴儿们,用确凿无疑的证据显示,这个曾经被认为低毒的三聚氰胺,真的可以杀人。怪只能怪洋人,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原来三聚氰胺是可以毒死婴儿的。当然,要洋人去发现这个科学事实,可能真的是强人所难的一件事。
在政府公信力极低的当下,在缺乏有效监管的现在,在如此神奇的大地上,我反对任何类似px项目的大型化工项目。这些项目一旦出事,其后果简直无法承受。的确,连岳也许真的是在用错误的知识,进行反对,并号召大家反对。但我觉得,在当前的专制状态下,“科学”是少数能被博弈双方,光明正大摆上桌面来谈的事。但在大众对政府毫无信心的情况下,在这样的事件中,“科学”被异化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时候,“科学”只能沦为龙套。我不会在这样的时候,去宣传什么东西是低毒。px项目不被厦门的民众所接受,首要的问题,根本不在于他们知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毒性是高是低,而是关于民主关于个人权利的问题。只有先摆脱制度导致的苦难,在涉及这些工程时,科学才能成为真正的主角。
方舟子是不是对中国现实所知甚少,当然不是。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学术打假,还曾被告上过法庭。方舟子是否不知道512教学楼大量垮塌事件,也许不知道。但至少毒奶粉事件,方舟子写了那么多揭批蒙牛牛奶的文章,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但看来,这些事情,对他没有造成多大的冲击。让他对当前中国的状况,有进一步认识,才直到今天还把这个“低毒化学物质”挂到嘴边。
鉴于我个人的原因,我正式宣布退出,“610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我稍后会发通知邮件,在没有新人支持公开信之前,请先将公开信改名为“609名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谢谢大胃君的提醒,特别声明并补充,在这件事上,我依然支持方舟子,但我将独立支持,虽然下一段已经表明这个意思,但还是明确说出来更好。】
无论方舟子本人是否在乎,我在此对他多年来坚持不懈的打击伪科学,打击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等等努力,致以个人最高的敬意。并在适当的时候,独立的进行声援和支持包括必要的捐助。
支持的方舟子牛人甚多,不少我这么一个无名小卒。我也再不愿涉嫌牵扯或者牵扯到任何一个小团体中,只有把事情做得决绝一点。除非,三思科学网重开,只有在那里,曾经是可以讨论问题的。
二、松鼠会
我对科学松鼠会,有三点批评。
1、如果邀请人加入,就该及时给以在网站上发表文章的权限。我的名字挂在上面不少时间了,但始终没给我权限,直到我最近想发文章时,才发现这一点,写邮件抱怨才获得发表权限。
2、如果你们并不信任,被邀请来的人的能力,最好就不要邀请。在发表文章后的,那个提交审核按钮,让人难以接受。
3、在没有任何通知并得到授权的情况下,随意编辑我的文章。我的一篇戏作,母乳饥渴症,明明有对读者的提示,此为游戏之作,不可当真,我的本意是想借此告诉读者,许多看起来似乎有点道理,并充斥科学术语的文章,完全有可能只是作者的胡猜瞎说。当今类似这样的书籍和文章很多,尤其集中在养生保健类。
但松鼠会在审核该文后,擅自删除了提示。在我留言做了委婉的批评后,也只是把我的提示以留言的形式做了补充,而不是附在文章的末尾。你们明确认为,读者自能分辨什么是搞笑什么是科普。但评论区的留言中,已经显示有读者被误导,在此情况下,也未见你们有任何弥补手段。
鉴于如此情况,我怀疑科学松鼠会为了有趣和看点或者卖点,已经不惜冒着扭曲科学事实以迎合读者的风险。我宣布撤回发表在科学松鼠会上的第一篇也是最后一篇,母乳饥渴症一文,请及时把该文删除,谢谢。另外,我也宣布,退出科学松鼠会,请把我的名字从首页删除。
三、在评连岳 ”爱科普,为爱科普“一文
为了防止一些人,有否定一点就是否定全部,或者赞同一点就是赞同全部的混乱思维。我首先声明,连岳对px项目表达出来的反对,似乎是基于错误的科学知识【我们都不是连岳肚子里的蛔虫,他是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下不了百分之百的断语,在当前情况下,对于这种斗争模式,我并不反对也不赞成。】。基于当今社会现实,我会支持他的“结论”,虽然他的“因为”是错的。具体原因,前面已有陈述。另外,对他在该事件中,面对强权所表现出的人格力量,致以个人最高的敬意。
但在不是这样的情况时,对他所表现出来的对科学的错误认识,我会做出个人的独立批评。给松鼠会的科普书写序,就是这样的情况。尤其是考虑到连岳的影响力巨大,批评就显得更加重要和不可缺少。
有众多读者留言,认为我上篇博文和连岳的序没有关系,或者没有重大冲突,那我就直接针对他的观点说一说。在这个没多少人,愿意稍微花点时间思考的快餐时代,不把话说尽了,看来是不行的。虽然我个人一直赞同,托尔斯泰说过的:“乏味的艺术,就是把话说尽。”,但既然在网上混,就照网上的规矩来也罢。
我不喜欢鸡蛋里挑骨头的辩论,我甚至愿意尽可能善意的,去理解作者究竟想说什么。没有什么原则上的问题,就没什么必要,长篇大论。那种纯粹为了掐架,抓住对方一个小辫子不放,并喋喋不休的行为,历来就为我所厌恶。以下蓝字为连岳原文。
爱科普,用爱科普
逍遥: 连岳就写这么一句足矣,印在扉页上,或者印在每一页的右上角右下角或者随便哪只角上,都很好。只此一句,韵味无穷,解释和阐述的可能性多得很,也很符合连岳的文化背景。不同的人看到这句话,自可以有自己的“善意”理解。比如,但凡认真读过萨根的《暗淡蓝点》《魔鬼出没的宇宙》这样的科普书的人,都会同意,萨根写的书中,有着对人类深厚的爱,有对人类未来命运的焦虑和不安,萨根的书是容易让人感动的。所以说萨根这么个科普界的大牛,是在用爱科普,也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
序言的整篇文字,应该就是连岳自己,对什么是“用爱科普”下的个人阐述和解释。就一些原则性的问题,谈谈我的观点和看法。
连岳序正文
如果我们认为科学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科普就是需要的。严格来说,多数文章可以算成科普,不过有的在普及社会科学,有的在普及自然科学。科学松鼠会普及的,是后一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罗素先生说的人生三要素,是好文章追求的要点:爱、知识以及对人类苦难的同情。
逍遥:到此为止,如果不想鸡蛋里挑骨头都很好。但正如秦晖所言,很多东西都是由一堆好词组成的。道德家宣扬道德,自然也是要说一大堆好词的,但你不搞清楚他所说的“不道德”的东西是什么,就贸贸然支持他的道德,就是被好词所迷惑。比如,某些道德家宣称同性恋是不道德的,那这样的道德家所宣扬的道德,就十分可疑。“比如说,很多人都讲仁义道德,那这个仁义道德是什么意思呢?就取决于你所指的不仁不义,不道不德的那些东西到底指的是什么。”(秦晖,反法之儒:近代中国学习西方的原动力),下面就是连岳对爱、知识和人类苦难的同情的具体阐述。
曾经有个老太太在罗素演讲后发言,声称宇宙像一只乌龟驮着一群乌龟,而罗素的说法不太正确。乌龟说当然不太符合主流科学,在哲学史、数学史及文学史上都占据重要地位的罗素先生,兴致勃勃地开始和老太太探讨宇宙是不是乌龟家族。他并没有以现在的时髦作法,对这个老太太怒喝一声:愚民!疯狗!傻逼!然后在观众的掌声中以漂亮的科学背影退场。
逍遥:关于罗素这个例子,已经有多人反驳,我就不再置喙。
一个写普及性文章的人,应该像罗素一样,平静面对所有的疑问,哪怕其毫无知识含量。这种做法才合乎逻辑科学:正因为他没有知识,你的普及才有价值,如果他跟你知道得一样多(或者比你更多),为什么要来看你的普及文章?在现代社会分工极精细的背景下,优秀的科学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这个问题,我不知道。" 科学的进步使人谦卑,科普作者,应该也把谦卑放在第一位,因为他们最知道,在自己身后,其实有海量的更内行的专业人士,只不过,他们没有写文章罢了。科学松鼠会的模式,志同道合者的聚集,其实是科普比较有效的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只写自己的专业,这既增加了文章的公信力,又避免了在所有科学议题上发言的尴尬 ——因为科普告诉了我们一个常识:没有任何人知道所有种类的科学。
逍遥:这段话中的谦卑,显然是在呼应上一段结尾所描述的傲慢态度。有关谦卑的论述,许多人觉得十分有道理。
但让我们稍等片刻,想一想,按照几乎同样的逻辑,请问谁有资格傲慢呢?不仅科普作家,恐怕任何人在谈论任何问题时,都没有资格傲慢,都应该谦卑,就算他写的不是科普文章。
但网上的现象是,劝某人应该谦卑时,这个某人十有八九是个搞科普的。是这个群体普遍傲慢,其它群体普遍谦卑么,我看未必。到今天为止,我就没看到哪个文青谦卑过。但他们相互之间骂娘的时候,从来没劝过对方,你丫应该谦卑。
或者你认为,搞哪些领域的人,有资格傲慢,用不着谦卑,比如写诗的、画画的?因为,据说只有在傲慢的状态下,才能搞出艺术的杰作,所以他们有傲慢通行证?至于别的行当,就没有这个傲慢的特权?
有人认为,即便如此,谦卑是种美德,提倡科普作家应该谦卑,难道有什么错。但在人人都装大尾巴狼的时候,独独要科普作家谦卑,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为何别人可以,科普作家就不行。否则不谦卑的标签,马上就贴到你身上,就像著名的红字一样。实际上,我认为,这段有关所谓谦卑的论述,其真正目的,压根就不再于试图教化人们谦卑。它真正的用处,就是专门用来,给某些科普作家贴不谦卑的标签罢了。
如果大多数人都认同这样的科普作家谦卑逻辑。那我们只需要给一个科普作家,贴上这么一个标签,就可以让他受万众唾弃,这倒是省事得很。不同的人天生有不同的性格,就因为这个,就否定一个人的努力和文章,在我看来毫无真正的道理可言。
连岳有关科普作家应该谦卑的论述,并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这是一个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的一个“思想病毒”,它看起来是如此的有道理,以至于不知道感染了多少人。现在,借连岳的影响力,这个“思想病毒”将会更大范围的传播开。所以,对此做出批评显得十分重要,虽然杯水车薪,也算聊甚于无。
谦卑是个好词,我自己也喜欢用它,不过用的方法不太一样。
在面对科学所告知我们的某些事实面前保持谦卑,以克服我们根深蒂固的自大狂倾向。科学告诉我们,人类也是一种动物,猴子是我们的亲戚,人从生物学上看,并不比细菌更加高等,当然我们无疑要复杂许多,我们也不是生活在,所谓的位居中央的帝国,太阳也并不围绕着我们转,甚至我们所居住的星球,也不过是浩瀚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在面对这些铁一般的事实时,请收起虚荣心的需要,收敛自大狂的倾向,保持谦卑。不是对另一个自大狂或者另一群自大狂的时候,保持什么谦卑。我们要昂起头做人,反抗专制和暴政,不要把畏君子,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之类的东西,改头换面,重新包装,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或者其它目的,迫使人在面对另一些人或一群人时保持什么谦卑。
如果,大多数人真的都有了这样的——面对某些真相的——谦卑,那么在一些需要众多人参与,需要大家损失一些短期利益的时候,我们也许更能达成共识。现实的例子,就是如今,全球气候变化的一系列谈判。这个把政治、科学、经济,搅在一个大锅里的,对我们后世子孙,影响深远的谈判。特别需要参与各国,在面对科学指出的事实时保持谦卑。不要为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给我们的后世子孙,留下一个难以收拾的世界。如果是那样,我们必将作为一个整体被陪绑,享受后世子孙对我们的唾骂。
一个科普作者始终面临的危机是,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仅仅为了得到科学知识,可以非常方便地查问维基百科及更专业的资料库,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
逍遥:先说说,什么文章具有不可替代性。比如说,小说就具有不可替代性。都写武侠,金庸和古龙两大家。他们各有各的机巧,两者之间就明显的不具有任何可替代性。而科普文章这玩意儿,在连岳乃至众多人看来,也就像一手机,进入门槛不高,生产厂家众多,那别人凭什么要买你生产的?一句话,连岳认为,科普作品是技也非道也。
技就意味着,本质同一,可以相互替代。比如手机,固然各家有各家的卖点,但如果你就看重它最基本的通话功能,手机彼此之间就没什么差别。看科普文章,你就只盯着看科学知识,那么介绍同一个科学知识的文章,也就没有本质差别,除非有人写错了。
当然,就像挑手机一样。你可能还希望,科普文章写得好看、精彩、生动、有趣易懂,说实话要达到这个要求并不容易。所以,仅就此而言,维基百科还替代不了科普文章,就像买手机的人并不只在乎基本的通话功能。
再考虑到,现代科学日益艰深和宽广,非相关领域的人,要直接看懂科学之技,也几乎不太可能。这时候,也尤其需要有人,将艰深的技,转变为易懂的文章。比如对现代物理学的进展有兴趣,我也只有看科普的份,没有那个本事去看原始论文。事实上,谈进化论的科普书籍,我几乎见一本买一本,从没有觉得它们彼此之间有什么可替代性。这是因为这个领域,可以大书特书的东西实在多得根本写不完。就算是同样的知识点,写作手法和观察角度的变换,也能促进你进一步的认识。所以,严格来说,就算仅止于看科学知识,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也绝没有连岳想象中的那么强。
但我真正想说的还不仅仅是这个,而是,许多人如连岳一样,压根不知道,科学也是有道的,不但有道,还是科学最重要的根基。我们实在是像,在重重深宫长大的宫女,只见过伺候我们的太监,没见过真正的男人。
专制者一方面不得不承认,要管理深宫,缺不得男人,但另一方面又绝对不能容忍,男人勾引坏了宫女们的贞操,生出一大堆可怕的孩子,掀翻了他的宝座。那怎么办呢,把男人给阉了,转职成太监使用。科学之技如此有用,而科学之道则极其危险。解决的办法则是,只谈科学之技,给人灌一大堆科学知识,对于科学之道,则刻意的忽视了。
科学和民主实乃专制的天敌,这是五四时期的先哲同时引进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原因之一。科学之道的一大要素,就是对所知所闻,要有基本的怀疑精神和批判精神。【我不展开了,希望没人揪住这点,就认为一群缺乏基本科学知识,就忙着否定相对论的所谓研究者的工作,因为这怀疑和批判,也应该就此得到国家和舆论的支持。当然你私人愿意赞助他们,我没意见。虽然我觉得你那样干有点傻。】
如果专制政府在所谓的科学教育中,提倡这种怀疑和批判的精神。那么人一旦有了这样的精神,显然你不可能限定他只用在科学研究上,而不用在现实生活中。那样干岂不是和自己过不去,那还怎么洗脑?再考虑到我们源远流长的实用主义精神,只看到老母鸡下的蛋(科学之技),看不到老母鸡(科学之道),甚至刻意的忽视老母鸡的存在,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为何如此。
我们经历的所谓“科学教育”,也许培养了,全世界人数最多的一批,拥有科学知识的科盲。他们记住了地球围着太阳转,和千年前的人们记住太阳围着地球转,没有任何真正本质上了不起的差别。
有了这样的时代大背景,连岳得到,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这样的结论,对我个人而言,也就完全可以理解。
让我强调下,我不是认为,具体的科学知识普及不重要,技当然也是重要的,但只知有技,不知有道,甚至根本不清楚,道是技的根基。不能不让人认为,这是一个悲哀。就如同,只看到民主的框架,看不到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乃是根基,其最后的结果就是,连框架都会消失,因为它压根没有存在的根基。这样的偏颇带来的严重后果,已经在我们的现实中得到了体现。
同样的道理,只看到技看不到道,也是中国科学的悲剧所在。你看原子弹爆炸,火箭上天,还马上要登月了。在这种纯粹的技面前,我们并不比别人差太多。但是没有道的结果是,我们目前已经成为,全世界科学论文发表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但质量排名就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了。如今大力提倡创新,但没有道,导致的怀疑和批判精神缺乏,使得模仿容易,创新十分困难。
在这样的时代文化背景下,不知科学有道,自然谈不上有向道之心的需要。其后果则是,在中国最流行的科普有两大类,一者保健养生健康长寿相关的,另一就是猎奇性质的“科普”,这类科普通常都非常可疑。各大门户网站的科普频道,当然要顺应读者需要,于是这两类科普自然也最被重视。由于没有科学之道,怪力乱神的书籍,经常被书店,堂而皇之的放在科普一栏是常事。当然,西方大国也有不少这样的书,我们书店中的许多怪力乱神书,翻译过来的也不少,但在那里,这些书是不会被作为科普书出售的。如果,一本类似这样的书大流行,让公众误以为真。那很快也就能看到,专门反驳该书的严肃科普书籍上市。
在我们这里,反驳怪力乱神的书,要卖出去并不容易。没有这个需要,我们就是要猎奇,说实话通常让人感到十分不快。这时候,也就是贴不谦卑标签的最佳时机。人手拿一个你丫不谦卑的大章,自己喜欢的怪力乱神要是被反驳了,上去就在作者脑门上,盖一个大印,也是中文网络上的奇事。没有科学之道的后果,就是国人在某些方面特别好骗,特别容易上当。从打鸡血针到各类保健产品,以及各类保健专家,全国行骗,四处忽悠,这就是一个诞生骗子的热土。而要真正对骗子对骗局具有敏感性,光靠科学知识也是不足够的。庄子曾说过,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而对科学之道,有所了解和感受,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
对科学之道的阐述,和古龙金庸的小说相似,那样的科普书籍和文章,彼此之间因了作者背景的不同,角度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之间的书,根本没有丝毫可替代性可言。读者读这样的书,也总会有新的感受和体悟。
连岳:一个科普作者始终面临的危机是,科普文章的可替代性太强。仅仅为了得到科学知识,可以非常方便地查问维基百科及更专业的资料库,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他为什么要看你的科普?因为他感觉到你除了有知识,还有爱,还有同情心。这就牵扯到科普作者为谁代言的问题了,科普作者的人文关怀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确定自己得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他们申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推动社会的进步,都需要科学知识的帮助,也希望自己在面临专业疑惑时,有科普作者能出来帮助他们。强势群体不需要你的背书,在任何时间,他们都有足够的力量将不科学的东西包装成科学的样子。随便抓一个弱势者,你都能从他身上发现诸多不文明、没科学的印迹,用科普的名义暴打一顿,又轻松又愉快,每次都能技术性击倒。但是这种文章你多写几篇,读者就抛弃你,因为他觉得你不过是借了几个科学术语自大而已,你其实并不在乎他缺乏科学知识的痛苦,你甚至希望以他无知的丑陋来衬托出你英俊的科学脸庞。
逍遥:这一段的好词真的很多,爱和同情心,人文关怀,以及为弱势群体代言的政治正确性。人文关怀、爱和同情心这些概念牵涉到的东西太多,没有办法展开谈。
只能提醒一下,佛法上曾说,菩萨低眉现慈悲像,金刚怒目降伏魔怪,都是在弘扬佛法。有人写科普文章,喜欢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有人写科普文章,尤其是在反驳胡说反驳伪科学的时候,喜欢金刚怒目的棒喝。这种种手段,都是有用并且有效的。但观连岳前文的谦卑,我几乎可以断定,连岳恐怕很难承认金刚怒目的棒喝写法,也同样可以是具有人文关怀以及有爱和同情心的。
一般来说,纯粹普及科学知识的不妨春风化雨,但涉及到思想,涉及到世界观的科普,许多作者都会有金刚怒目的倾向,因为他们感觉到那更像一场战争,是思想的战斗,是没有血的沙场。贸然闯入,不动大脑就置喙的言论,引发刀光剑影,是一种常态。因为,网络发言的方便性,就表现得更加的明显。比如,我也曾在网易 bbs上和原教旨基督徒,论辩进化论,要想不带丝毫火气,是相当困难的,虽然我的性子让我尽力克制。
当然,在这方面,萨根是明显的例外。带有抵触情绪的人,但又想了解科学的思想和世界观的读者,优先推荐看萨根的书。直到有所得有所触动,再去看喜欢战斗的如道金斯的书。这时候你才能感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畅快,而不是心生抵触,我也曾有看书被棒喝得冷汗的时候。
事实上,我自己就经历过这样的思想转变,其中不乏痛苦之处。所以,我是努力要求自己保持克制。尽可能的温和。但在某些原则上,我必须坚持,决不能退缩,不能当烂好人,和稀泥。那对我的世界观来说是一种背叛。
为弱势群体代言,在不违背科学之真的前提下,当然值得提倡。如果强权赤裸裸的说谎,作为科普作者挺身而出,驳斥谎言自然是大大值得提倡的事。但如果为了政治正确,作为科普作家,在自己比较明白的领域中,故意扭曲科学之真去做代言,只能看成是政治投机,这样的动机不纯者,发现一个就要批驳一个。科学之真,是最可宝贵的东西之一,不能为了政治目的,就像揉面一样,想怎么捏怎么捏。
当然,科学事实,被政治利用也是常事。因为科学事实,本身并没有价值观在其中。如何看待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观点去看待同一个事实,并最终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对此,刘易斯·托马斯在其论《医学中的巫术》一文,有所调侃。
” 在这个养生七诀的信条中,还包含着一个颇具吸引力的意识形态两面刀,还不算在那两个数字里潜在的幸运观念——逢七见十一(一种骰子戏里的术语——译者)。政治上的左右两派,都能从中各取所需。对于右翼来说,听说个人,这个一直是独立自主,自立更生的美国公民,现在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出了什么事儿都是他咎由自取,因为他抽烟喝酒或生活方式不对头(而且他还会高高兴兴的自认倒霉),那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反过来,对于左翼来说,被告知,我们所有的健康问题;包括死亡在内,都是社会造成的,是因为社会没有引导其成员生活得法儿,那也是件好事。如果你们真想改善人民的健康,答案并不是科学研究;你们应该起来推翻现存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这叫作正过来我赢,反过来你输,真可谓左右逢源了。“
我不得不提醒,预设政治立场,对一个科普作者来说,就存在不惜对科学事实,进行某种扭曲性解读的诱惑和风险。科学如果没有真,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另外,就科学问题而言,代言往往超过了科普作家的能力。如px这样的项目,不是几个搞科普的,可以随便就相应的科学问题发言的,那的的确确需要的是相关专业的资深科学家,才有那个能力和资格。
更严谨和诚实的态度只能是,如果谈科学问题,尤其是如px这样的问题。文章中丝毫不能有个人情绪,只能做纯事实的阐述。把所有现在已知道的一切科学事实,以尽可能清晰同时没有错误的方式,呈现给所有人。文章中更不能有明显的情绪偏向,在这种时候,尤其不能塞什么爱和同情心以及代言之类。否则,文章还有何公信力可言。所以,总的来说,连岳的这最后一段的重点是政治,和科普谈不上有什么关系。
好吧,我诚诚恳恳写了这么多,并尽可能的温和用词,这充分表明了,我是”在乎连岳缺乏科学知识的痛苦,“,希望不要有人认为,我写了一整天累得半死的目的是”希望以连岳无知的丑陋来衬托出我并不英俊的科学脸庞。“,这样让人吐血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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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ie [114.111.5.*] @ 2008-12-8 13:04:52
本来懒得和你说了,但是你既然把我在别处的评论揪到这里来示众,那我就再啰嗦两句。
先说句题外话。我的话是刻薄了点,但并不是深文周纳,罗织罪名,你的诛心之论似也不必。网络上讨论问题,只需考虑事实和逻辑,ID背后是什么样的人谁也不知道,我是恶毒之人还是良善之辈,你恐怕无从判断。如果我陈述的事实有出入,逻辑有问题,指出来就完了,用得着把人打成文革余孽吗?我的刻薄固然不好,可你也不必如此诛心吧。
如果你看过我的全部评论,应该知道,我并没有反对你们的标准,我只是认为,连岳的标准也很重要。这些不是对立排斥的,而是互相补充的。我那段话的意思就是,如果只有你们的标准,没有连岳的标准,也许会有什么样的情况发生。这里不涉及你们个人的人品和学问,也不认为你们会认同 731,更谈不上像文革一样罗织罪名,人身攻击,我对此没兴趣。只是就事论事。
举例说明:卢梭的人品学问俱好,但把他的理论发扬光大的是希特勒这个怪胎。现在人们提到希特勒,就会把思想源泉追到卢梭那里。显然一定是卢梭的理论有问题,所以我们还要读伏尔泰、狄德罗、托克维尔、汉娜阿伦特。
马克思人品学问也好,但是他的理论给了斯大林、毛泽东、波尔布特这样的人以思想源泉。所以我们要看看他哪里出了问题,要去读哈耶克、柏林、洛克、罗尔斯。
你们几个对于科普工作的标准也很好,我也并未指责你们人品学问上有什么问题,只是认为,按照你们的标准,731部队里面的科学家们完全符合,所以你们的标准里面一定是缺了点什么,因此我赞成连岳的观点,应该多一点同情与爱,要谦卑,要为弱势群体说话,要有人文精神。
用老罗的话讲叫谁也不是外宾,连岳的观点当然有所指,而指的是什么,难道你不清楚吗?你自己也知道,看看在px项目事件和毒奶粉事件中,某些科普人士的嘴脸,连岳提倡的为弱势群体说话,要有同情与爱,要谦卑,难道不必要吗?谁反对科学精神了吗?
算了,多说无益,想来这些话你也听不进去。你认为我是文革思维也好,有些人认为我是浆糊、大仙也好,都无所谓,我也不太介意。我也并不认为自己说的就一定对,只是陈述看法,你尽可以批评。如果可能的话,咱们都有话好好说,不能也无妨。如果你觉得我过于刻薄了,那抱歉,不过一定要诛心的话,那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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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回复 @ 2008-12-8 13:45:46
你关于731的话远远超过了 刻薄 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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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病?没病上什么访(z)
没病?没病上什么访
阿丁 @ 2008-12-10 2:28 阅读(127) 评论(1) 推荐(0) 引用通告 分类: 瞎B侃
从定州案到上访者,新京报还不是那么不堪,此处一小撮新闻人的梦想未死、良知未死。
没死透没冷透的东西,就是有希望的东西,希望是一种有热量的物质,但有丝毫,就不绝望。
结局莫测。泰安方面开始反噬,最新消息是已亮出由山东省级精神疾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证明那几个因上访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人,的确是精神病,并驳斥地那么义正词严——(电话采访)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不存在,政府这种行为不可能存在,先有精神病,我们才把它们送到精神病院的,他们都是常年上访的,精神偏执(这词我得土摩托一下,即便某人是精神偏执,这词也是指个性而言,不等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我们正在和有关媒体对接,越解释越不清楚,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一些小媒体记者(跟人民日报比,新京报的确不大)向我们施压,在了解很少的情况下,不符合实际(符合实际的采访,就得把你们夸成治病救人悬壶济世)就采访,报道的太偏了。”。
只要有足够的权力,就能证明任何一个人是精神病,悲观地说,只要权力的掌握者够狠,把一个正常人治成精神病也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写报道的同事堪忧,如果新泰方面再无耻一点,权力还可以轻易地证明记者的文字是假新闻。
愿他平安,愿这份报纸平安。愿这张报纸能保护自己的员工。
头一天看报纸大样,记得原文中还有这样一句——那位57岁的上访者对医生说,我是上访的,我没病!医生说:谁说你没病,没病你上什么访!——声称所谓收治上访者属迫于压力无奈之举的医院方面,并不像他们择得那么干净。他们的精神病诊断依据(没病你上什么访)已足以彰显白衣天使们没那么白。他们管辖的病房,早就是契诃夫的第六病室,带着罪孽深重的味道。
鉴定一个人是否患精神疾病的程序,该是科学手段了吧。偏执的科普达人们可以看看这个事例:当科学牵在权力的手里,让它咬谁就咬谁的时候,赛先生是不是就变成了森然犬齿,变成了狼牙棒,变成了李森科。所以连岳那序里说要有爱。我说不清爱是具体的什么,但是爱这个字里,一定包含良知和勇气。所以,哲人王治国,会治的跟狗屎一样,赛先生治国,会把国治得跟上了发条能走的狗屎一样。如你所知,很先进的狗屎还是狗屎。德赛二位先生还是一起干活的为妙。
PS 祝北风(一打这两个字就出现“被封”,MMD)兄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吧。顺便赘一句,懦弱是头脑清醒和心存良善者的正常反应。极权的绞肉机确实可怕,你我都有成为其中肉屑的可能。引用你那天的乐观,窃以为我们成为肉屑的可能越来越小,而那绞肉机生锈氧化的可能,越来越大越来越近了。
© 触摸吧/美丽的魂魄/也许是你先,也许是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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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5235 [58.251.179.*] @ 2008-12-10 4:07:10
由于“无耻”,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它可以声称财产申报制不符合中国国情,而拒绝实行。
由于“无耻”,它可以在杨佳案审判最紧要的时候,让最重要的证人杨佳的母亲“失踪”,当杨佳案审判得差不多时,再让杨佳的母亲重新出现。
由于“无耻”,它可以拒绝对汶川大地震中的劣质教学楼事件进行调查,并声称这完全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由于“无耻”,它可以一边在奥运会开幕式上搞假唱,一边却公然声称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形象。
由于“无耻”,它可以对“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涉嫌在龙岗区舞王歌舞厅拥有干股,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元”的消息进行这样的辟谣:没有这么一回事,只受贿六万元。
由于“无耻”,当三鹿劣质奶粉被迫曝光后,高官不愿承担责任,而将责任推到三鹿。三鹿不愿承担责任,而将责任推到奶农!
由于“无耻”,在别的国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高官要辞职,但它却可以不辞职,至少暂时避一下风头,不久又可以东山再起。
由于“无耻”,当公众强烈批评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长期不变,造成观众审美疲劳时,它可以解释:新闻联播主持人是特殊职业,不宜经常变化。
由于“无耻”,它只喜欢听外国新闻媒体的歌功颂德,一旦外国新闻媒体发表了批评文章,就说是反华,就说是亡我之心不死,来转移视线,骗取本国无知民众的支持。
由于“无耻”,它可以把效益良好的国有企业廉价卖掉,自己由于收取贿而大发横财,国家资源遭到损害,无数国企职工因此下岗,衣食无靠。
由于“无耻”,它不惜一切渠道为自己聚敛钱财,它千方百计把自己子女按排到党政军、国企的重要岗位上,而不管自己的子女是不是有才华有德。这一切,只有一个出发点:最大程度地最大限度地攫取自身利益,而置国家和民众利益于不顾。
由于“无耻”, 当孩子们在演出中发生火灾时,重要的不是救护孩子的生命,而是“让领导先走!”
由于“无耻”,可以搞婚外恋,可以市长与省委副书记在,甚至可以当11岁小女孩热心帮助其引路,到头来不但不感激,反而强行卡住小女孩的脖子,对其进行猥亵。
阿丁 @ 2008-12-10 2:28 阅读(127) 评论(1) 推荐(0) 引用通告 分类: 瞎B侃
从定州案到上访者,新京报还不是那么不堪,此处一小撮新闻人的梦想未死、良知未死。
没死透没冷透的东西,就是有希望的东西,希望是一种有热量的物质,但有丝毫,就不绝望。
结局莫测。泰安方面开始反噬,最新消息是已亮出由山东省级精神疾病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证明那几个因上访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人,的确是精神病,并驳斥地那么义正词严——(电话采访)新泰市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不存在,政府这种行为不可能存在,先有精神病,我们才把它们送到精神病院的,他们都是常年上访的,精神偏执(这词我得土摩托一下,即便某人是精神偏执,这词也是指个性而言,不等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我们正在和有关媒体对接,越解释越不清楚,根本就不是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一些小媒体记者(跟人民日报比,新京报的确不大)向我们施压,在了解很少的情况下,不符合实际(符合实际的采访,就得把你们夸成治病救人悬壶济世)就采访,报道的太偏了。”。
只要有足够的权力,就能证明任何一个人是精神病,悲观地说,只要权力的掌握者够狠,把一个正常人治成精神病也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写报道的同事堪忧,如果新泰方面再无耻一点,权力还可以轻易地证明记者的文字是假新闻。
愿他平安,愿这份报纸平安。愿这张报纸能保护自己的员工。
头一天看报纸大样,记得原文中还有这样一句——那位57岁的上访者对医生说,我是上访的,我没病!医生说:谁说你没病,没病你上什么访!——声称所谓收治上访者属迫于压力无奈之举的医院方面,并不像他们择得那么干净。他们的精神病诊断依据(没病你上什么访)已足以彰显白衣天使们没那么白。他们管辖的病房,早就是契诃夫的第六病室,带着罪孽深重的味道。
鉴定一个人是否患精神疾病的程序,该是科学手段了吧。偏执的科普达人们可以看看这个事例:当科学牵在权力的手里,让它咬谁就咬谁的时候,赛先生是不是就变成了森然犬齿,变成了狼牙棒,变成了李森科。所以连岳那序里说要有爱。我说不清爱是具体的什么,但是爱这个字里,一定包含良知和勇气。所以,哲人王治国,会治的跟狗屎一样,赛先生治国,会把国治得跟上了发条能走的狗屎一样。如你所知,很先进的狗屎还是狗屎。德赛二位先生还是一起干活的为妙。
PS 祝北风(一打这两个字就出现“被封”,MMD)兄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吧。顺便赘一句,懦弱是头脑清醒和心存良善者的正常反应。极权的绞肉机确实可怕,你我都有成为其中肉屑的可能。引用你那天的乐观,窃以为我们成为肉屑的可能越来越小,而那绞肉机生锈氧化的可能,越来越大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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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5235 [58.251.179.*] @ 2008-12-10 4:07:10
由于“无耻”,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它可以声称财产申报制不符合中国国情,而拒绝实行。
由于“无耻”,它可以在杨佳案审判最紧要的时候,让最重要的证人杨佳的母亲“失踪”,当杨佳案审判得差不多时,再让杨佳的母亲重新出现。
由于“无耻”,它可以拒绝对汶川大地震中的劣质教学楼事件进行调查,并声称这完全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由于“无耻”,它可以一边在奥运会开幕式上搞假唱,一边却公然声称这是出于维护国家形象。
由于“无耻”,它可以对“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涉嫌在龙岗区舞王歌舞厅拥有干股,家藏现金千万余元,总资产过亿元”的消息进行这样的辟谣:没有这么一回事,只受贿六万元。
由于“无耻”,当三鹿劣质奶粉被迫曝光后,高官不愿承担责任,而将责任推到三鹿。三鹿不愿承担责任,而将责任推到奶农!
由于“无耻”,在别的国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高官要辞职,但它却可以不辞职,至少暂时避一下风头,不久又可以东山再起。
由于“无耻”,当公众强烈批评央视新闻联播主持人长期不变,造成观众审美疲劳时,它可以解释:新闻联播主持人是特殊职业,不宜经常变化。
由于“无耻”,它只喜欢听外国新闻媒体的歌功颂德,一旦外国新闻媒体发表了批评文章,就说是反华,就说是亡我之心不死,来转移视线,骗取本国无知民众的支持。
由于“无耻”,它可以把效益良好的国有企业廉价卖掉,自己由于收取贿而大发横财,国家资源遭到损害,无数国企职工因此下岗,衣食无靠。
由于“无耻”,它不惜一切渠道为自己聚敛钱财,它千方百计把自己子女按排到党政军、国企的重要岗位上,而不管自己的子女是不是有才华有德。这一切,只有一个出发点:最大程度地最大限度地攫取自身利益,而置国家和民众利益于不顾。
由于“无耻”, 当孩子们在演出中发生火灾时,重要的不是救护孩子的生命,而是“让领导先走!”
由于“无耻”,可以搞婚外恋,可以市长与省委副书记在,甚至可以当11岁小女孩热心帮助其引路,到头来不但不感激,反而强行卡住小女孩的脖子,对其进行猥亵。
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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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z)
莫之许 @ 2008-12-9 21:31 阅读(5909) 评论(54) 推荐(103)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12 月8日晚9点之后,居住在北京的著名作家、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和前会长刘晓波博士,刚访德归来的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家门前同时出现众多警察站岗。9点半钟张祖桦下楼散步,近11点回家,和刘晓波通了电话,互道警察上岗。几分钟后,11点整,警察同时涌入刘、张家,向张出示的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传讯证,对刘晓波出示的则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证。
两人被带走之后,大批警察开始对刘张二人进行抄家。刘晓波家11名警察一直抄到9日上午九点,抄走刘晓波和妻子刘霞的电脑3台,全部私人信件和大批书籍。张祖桦家同样抄走夫妻二人的电脑四台,全部私人信件和几十本书籍之后,又来抄第二回,抄走张家(包括岳父母的)全部现金、银行卡和存折,后经交涉,只留下现金一万元。次日上午10点多钟,张祖桦被放回家。
对刘、张二人采取的警察行动,最直接原因显然是与中国知识界为纪念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公布六十周年联署的《零八宪章》有关。此外,在此前后,北京与各地的一些警察《零八宪章》签署人也收到警方盘问、骚扰和、设岗和禁止外出等。
参考文件:
O八宪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303人
于浩成(北京,法学家)
张思之(北京,律师)
茅于轼(北京,经济学家)
杜 光 (北京,政治学家)
李 普 (北京,老记者)
沙叶新(上海,剧作家)
流沙河(四川,诗人)
吴茂华(四川,作家)
张显扬(北京,思想家)
孙文广(山东,教授)
鲍 彤(北京,公民)
丁子霖(北京,教授)
张先玲(北京,工程师)
徐 珏(北京,研究员)
蒋培坤(北京,教授)
刘晓波(北京,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高 瑜(北京,记者)
戴 晴(北京,作家)
江棋生(北京,学者)
艾晓明(广东,教授)
刘军宁(北京,政治学家)
张旭昆(浙江,教授)
徐友渔(北京,哲学家)
贺卫方(北京,法学家)
莫少平(北京,律师)
陈子明(北京,学者)
张博树(北京,政治学家)
崔卫平(北京,学者)
何光沪(宗教学专家)
郝 建(北京,学者)
沈敏骅(浙江,教授)
李大同(北京,记者)
栗宪庭(北京,艺术评论家)
张 鸣(北京,教授)
余 杰(北京,作家)
余世存(北京,作家)
秦 耕(海南,作家)
周 舵(北京,学者 )
浦志强(北京,律师)
赵达功(深圳,作家)
姚立法(湖北,选举专家)
冯正虎(上海,学者)
周 勍(北京,作家)
杨恒均(广州,作家)
滕 彪(北京,法学博士)
蒋亶文(上海,作家)
唯 色(西藏,作家)
马 波(北京,作家)
查建英 (北京,作家)
胡发云(湖北,作家)
焦国标(北京,学者)
李公明(广东,教授)
莫之许(北京,评论家)
李柏光(北京,法学博士)
傅国涌(浙江,作家)
马少方(广东,商人)
张 闳(上海,教授)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家)
冉云飞(四川,学者)
廖亦武(四川,作家)
王 怡(四川,学者)
王晓渔(上海,学者)
苏元真 (浙江,教授)
强剑衷(南京,老报人)
欧阳小戎(云南,诗人)
刘 荻(北京,自由职业者)
昝爱宗(浙江,记者)
周鸿陵(北京,社会活动家)
冯 刚(浙江 教授)
陈 林(广州 学者)
尹 贤(甘肃,诗人)
周 明(浙江,教授)
凌沧洲(北京,新闻人)
铁 流(北京,作家)
陈奉孝(山东,北大右派学生)
姚 博(北京,评论家)
张津郡(广东,职业经理人)
李剑虹(上海,作家)
张善光(湖南,人权捍卫者)
李德铭(湖南,新闻工作者)
刘建安(湖南,教师)
王小山(北京,媒体人)
范亚峰(北京,法学博士)
周明初(浙江,教授)
梁晓燕(北京,环保志愿者)
徐 晓(北京,作家)
陈 西(贵州,人权捍卫者)
赵 诚(山西,学者)
李元龙(贵州,自由撰稿人)
申有连(贵州,人权捍卫者)
蒋绥敏(北京,工程师)
陆中明(陕西,学者)
孟 煌(北京,画家)
林福武(福建,人权捍卫者)
廖双元(贵州,人权捍卫者)
卢雪松(吉林,教师)
郭玉闪(北京,学者)
陈焕辉(福建,人权捍卫者)
朱久虎(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高超群(北京,编辑)
柏 风(吉林,诗人)
郑旭光(北京,学者)
曾金燕 (北京 维权人士)
吴玉琴(贵州,人权捍卫者)
杜义龙(陕西,作家)
李 海(北京,人权捍卫者)
张 辉(山西,民主人士)
江 山(广东,业主维权者)
徐国庆(贵州,民主人士)
吴 郁(贵州,民主人士)
张明珍(贵州,民主人士)
曾 宁(贵州,民主人士)
全林志(贵州,民主人士)
叶 航(浙江,教授)
马云龙(河南,资深媒体人)
朱健国(广东,自由撰稿人)
李 铁(广东,社会活动人士)
莫建刚(贵州,自由撰稿人)
张耀杰(北京,学者)
吴报建(浙江,律师)
杨 光(广西,学者)
俞梅荪(北京,法律人)
行 健(北京,法律人)
王光泽(北京,社会活动家)
陈绍华(广东,设计师)
刘逸明(湖北,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研究员)
高 兟(山东,艺术家)
高 强(山东,艺术家)
唐荆陵(广东,律师)
黎小龙(广西,维权人士)
荆 楚(广西,自由撰稿人)
李 彪(安徽,商人)
郭 艳(广东,律师)
杨世元(浙江,退休人员)
杨宽兴(山东,作家)
李金芳(河北,民主人士)
王玉文(贵州,诗人)
杨中义(安徽,工人)
武辛源(河北 农民)
杜和平(贵州,民主人士)
冯 玲(湖北,宪政义工)
张先忠(湖北,企业家)
蔡敬忠(广东 农民)
王典斌(湖北,企业主)
蔡金才(广东 农民)
高爱国(湖北,企业主)
陈湛尧(广东 农民)
何文凯(湖北,企业主)
吴党英(上海,维权人士)
曾庆彬(广东 工人)
毛海秀(上海,维权人士)
庄道鹤(杭州,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李任科(贵州,民主人士)
左 力(河北 律师)
董德筑(贵州,民主人士)
陶玉平(贵州,民主人士)
王俊秀(北京,IT从业者)
黄晓敏(四川,维权人士)
郑恩宠(上海,法律人)
张君令(上海,维权人士)
杨 海(陕西,学者)
艾福荣(上海,维权人士)
杨华仁(湖北,法律工作者)
魏 勤(上海,维权人士)
苏祖祥(湖北,教师)
沈玉莲(上海,维权人士)
关洪山(湖北,人权捍卫者)
宋先科(广东,商人)
汪国强(湖北,人权捍卫者)
陈恩娟(上海,维权人士)
李 勇(北京,媒体人)
常雄发(上海,维权人士)
王京龙(北京,管理学者)
许正清(上海,维权人士)
高军生(陕西,编辑)
郑蓓蓓(上海,维权人士)
王定华(湖北,律师)
谈兰英(上海,维权人士)
范燕琼(福建,人权捍卫者)
林 辉(浙江,诗人)
吴华英(福建,人权捍卫者)
薛振标(浙江,民主人士)
董国菁(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玉峰(湖北,法律工作者)
段若飞(上海,人权捍卫者)
王中陵(陕西,教师)
董春华(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修琴(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有(四川,人权捍卫者)
马 萧(北京,作家)
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沈佩兰(上海,维权人士)
叶孝刚(浙江,大学退休教师)
张劲松(安徽,工人)
章锦发(浙江,退休人员)
王丽卿(上海,维权人士)
赵常青(陕西,作家)
金月花(上海,维权人士)
余樟法(广西,作家)
陈启勇(上海,维权人士)
刘贤斌(四川,民主人士)
欧阳懿(四川,人权捍卫者)
邓焕武(重庆,商人)
贺伟华(湖南,民主人士)
李东卓(湖南,IT从业者)
田永德(内蒙,人权捍卫者)
智效民(山西,学者)
李昌玉(山东,教师)
郭卫东(浙江,职员)
陈 卫(四川,民主人士)
王金安(湖北,企业主)
察文君(上海,维权人士)
侯述明(湖北,企业主)
刘汉南(湖北,人权捍卫者)
史若平(山东,教授)
张忍祥(湖北,人权捍卫者)
野 渡(广东,编辑)
夏 刚(湖北,人权捍卫者)
赵国良(湖南,民主人士)
李智英(北京,学者)
张重发(贵州,民主人士)
陈永苗(北京,学者)
江 婴(天津,诗人)
田祖湘(贵州,民主人士)
黄志佳(湖北,公务员)
关业波(湖北,公务员)
王望明(湖北,企业主)
高新瑞(湖北,企业家)
宋水泉(湖北,法律工作者)
赵景洲(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温克坚(浙江,学者)
魏文英(云南,教师)
陈惠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陈炎雄(湖北,教师)
段春芳(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善(云南,工程师)
关 敏(湖北,大学教师)
戴元龙(福建,企业主)
余以为 (广东,自由撰稿人)
韩祖荣(福建,企业主)
汪定亮(湖北,律师)
陈青林(北京,人权捍卫者)
钱世顺(广东,企业主)
曾伯炎(四川,作家)
马亚莲(上海,人权捍卫者)
车宏年(山东,自由撰稿人)
秦志刚(山东,电子工程师)
宋翔峰(湖北,教师)
邓复华(湖北,作家)
徐 康(湖北,公务员)
李建强(山东,律师)
李仁兵(北京,律师)
裘美丽(上海,维权人士)
兰志学(北京,律师)
周锦昌(浙江,退休人员)
黄燕明(贵州,民主人士)
刘 巍 (北京,律师)
鄢烈汉(湖北,企业主)
陈德富(贵州,民主人士)
郭用新(湖北,医生)
郭永丰(广东,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
袁新亭 (广州,编辑)
戚惠民 (浙江,民主人士)
李 宇(四川,采编)
谢福林(湖南,人权捍卫者)
徐 光(浙江,企业主)
野 火 (广东,自由撰稿人)
邹 巍(浙江,维权人士)
萧利彬(浙江,工程师)
高海兵(浙江,民主人士)
田奇庄(河北, 作家)
邓太清(山西,民主人士)
裴鸿信(河北,教师)
徐 民(吉林,法律工作者)
李喜阁(河南,维权人士)
王德邦(北京,作家)
冯秋盛(广东,农民)
侯文豹(安徽,维权人士)
唐吉田(北京,律师)
刘荣超(安徽,农民)
李天翔(河南,工人)
崔玉振(河北,律师)
许茂连(安徽,农民)
翟林华(安徽,教师)
陶晓霞(安徽,农民)
张 望(福建,工人)
黄大川(辽宁,职员)
陈啸原(海南,职员)
张鉴康(陕西,法律工作者)
张星水(北京,律师)
马纲权(北京,律师)
王金祥(湖北,维权人士)
王家英(湖北,企业主)
鄢来云(湖北,企业主)
李小明(湖北,维权人士)
肖水祥(湖北,维权人士)
鄢裕祥(湖北,维权人士)
刘 毅(北京,画家)
张正祥(云南,环保人士)
(共303人)
103
老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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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54) 按反序排列
野鸟 [202.103.243.*] @ 2008-12-9 21:54:44
出离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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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支持
joe [116.70.8.*] @ 2008-12-9 21:56:55
转自饱醉豚博客 http://www.bullog.cn/blogs/baozuitun/archives/238654.aspx
签名规则:
1,本宪章为开放签名。
2,请用真名或常用笔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和职业。
3、签名格式:姓名、当前所在省份、职业。如:张XX(北京,作家)
4,签名信箱:2008xianzhang@gmail.com,2008xianzhang2008@gmail.com [*来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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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支持
随便说一说 [193.35.132.*] @ 2008-12-9 21:57:22
支持刘博士。不得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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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支持
大壯 [222.197.61.*] @ 2008-12-9 21:57:43
原來人權=顛覆國家
兩邊取負,得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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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支持
zhuxuezhai [59.107.14.*] @ 2008-12-9 21:58:28
因言获罪,为了我们的孩子们将来不会重蹈覆辙,看来希望小学大批倒掉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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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支持
把酒流逝 [221.199.189.*] @ 2008-12-9 21:59:51
刘晓波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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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支持
五毛党中央 [58.50.203.*] @ 2008-12-9 22:09:14
这样的国家,在体制外寻求改变和激进的革命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搞不好就成了日损一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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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支持
丫头老了 [116.23.250.*] @ 2008-12-9 22:12:56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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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支持
啪啦啪啦 [222.93.222.*] @ 2008-12-9 22:12:59
能不抓么
明年二十周年了
抓这个 抓那个 看来凶得要死 其实怕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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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支持
麦子地边溜达的狗 [119.131.31.*] @ 2008-12-9 22:15:10
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对文中的诸君表示支持!!!
刘老师,你们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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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支持
游客甲 [59.174.46.*] @ 2008-12-9 22:15:25
希望大家转开去,用行动支持这个神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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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支持
金枪鱼 [69.207.156.*] @ 2008-12-9 22:18:04
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早死早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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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支持
国际政治 [114.241.72.*] @ 2008-12-9 22:19:35
看过刘晓波文集,就现在这种操蛋政权,不抓刘晓波我才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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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支持
peterpan99 [61.129.177.*] @ 2008-12-9 22:22:40
土共的宣宣部真的是蠢的可爱,在这么当紧的时刻,搞这些花样,逼的外界来关注,结果又是自己打自己嘴巴,让老大的面子也挂不住。。。感觉宣宣部真的是被国外异议人士潜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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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支持
听风而来 [121.30.104.*] @ 2008-12-9 22:24:06
不被抓我还不知道有这么所谓的宪章.真是讽刺,这不是一个小圈子的人自己和自己玩吗.这和整个社会有多大的关系呢?拜托,下次能不能先把这宪章发出来然后被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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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持
刘亚玲 [194.94.136.*] @ 2008-12-9 22:25:39
波哥啊
我的波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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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支持
黑木崖 [58.20.179.*] @ 2008-12-9 22:27:22
团结起来,抵抗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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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支持
大咕噜 [58.48.223.*] @ 2008-12-9 22:29:08
有种的话就把所以的人都抓起来!!!!!!!!!
这个政府就是我们的耻辱!!!
操他妈的李chang春!!
李chang春就是专门管这种事的最高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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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支持
哈啦盟主 [116.225.121.*] @ 2008-12-9 22:29:46
下一个,,会是谁呢?
哈哈....
反对 6
0 支持
f138138 [222.77.234.*] @ 2008-12-9 22:31:06
支持刘晓波。支持零八宪章。
刘晓波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拘(z)
莫之许 @ 2008-12-9 21:31 阅读(5909) 评论(54) 推荐(103)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12 月8日晚9点之后,居住在北京的著名作家、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和前会长刘晓波博士,刚访德归来的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家门前同时出现众多警察站岗。9点半钟张祖桦下楼散步,近11点回家,和刘晓波通了电话,互道警察上岗。几分钟后,11点整,警察同时涌入刘、张家,向张出示的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传讯证,对刘晓波出示的则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证。
两人被带走之后,大批警察开始对刘张二人进行抄家。刘晓波家11名警察一直抄到9日上午九点,抄走刘晓波和妻子刘霞的电脑3台,全部私人信件和大批书籍。张祖桦家同样抄走夫妻二人的电脑四台,全部私人信件和几十本书籍之后,又来抄第二回,抄走张家(包括岳父母的)全部现金、银行卡和存折,后经交涉,只留下现金一万元。次日上午10点多钟,张祖桦被放回家。
对刘、张二人采取的警察行动,最直接原因显然是与中国知识界为纪念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公布六十周年联署的《零八宪章》有关。此外,在此前后,北京与各地的一些警察《零八宪章》签署人也收到警方盘问、骚扰和、设岗和禁止外出等。
参考文件:
O八宪章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303人
于浩成(北京,法学家)
张思之(北京,律师)
茅于轼(北京,经济学家)
杜 光 (北京,政治学家)
李 普 (北京,老记者)
沙叶新(上海,剧作家)
流沙河(四川,诗人)
吴茂华(四川,作家)
张显扬(北京,思想家)
孙文广(山东,教授)
鲍 彤(北京,公民)
丁子霖(北京,教授)
张先玲(北京,工程师)
徐 珏(北京,研究员)
蒋培坤(北京,教授)
刘晓波(北京,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高 瑜(北京,记者)
戴 晴(北京,作家)
江棋生(北京,学者)
艾晓明(广东,教授)
刘军宁(北京,政治学家)
张旭昆(浙江,教授)
徐友渔(北京,哲学家)
贺卫方(北京,法学家)
莫少平(北京,律师)
陈子明(北京,学者)
张博树(北京,政治学家)
崔卫平(北京,学者)
何光沪(宗教学专家)
郝 建(北京,学者)
沈敏骅(浙江,教授)
李大同(北京,记者)
栗宪庭(北京,艺术评论家)
张 鸣(北京,教授)
余 杰(北京,作家)
余世存(北京,作家)
秦 耕(海南,作家)
周 舵(北京,学者 )
浦志强(北京,律师)
赵达功(深圳,作家)
姚立法(湖北,选举专家)
冯正虎(上海,学者)
周 勍(北京,作家)
杨恒均(广州,作家)
滕 彪(北京,法学博士)
蒋亶文(上海,作家)
唯 色(西藏,作家)
马 波(北京,作家)
查建英 (北京,作家)
胡发云(湖北,作家)
焦国标(北京,学者)
李公明(广东,教授)
莫之许(北京,评论家)
李柏光(北京,法学博士)
傅国涌(浙江,作家)
马少方(广东,商人)
张 闳(上海,教授)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家)
冉云飞(四川,学者)
廖亦武(四川,作家)
王 怡(四川,学者)
王晓渔(上海,学者)
苏元真 (浙江,教授)
强剑衷(南京,老报人)
欧阳小戎(云南,诗人)
刘 荻(北京,自由职业者)
昝爱宗(浙江,记者)
周鸿陵(北京,社会活动家)
冯 刚(浙江 教授)
陈 林(广州 学者)
尹 贤(甘肃,诗人)
周 明(浙江,教授)
凌沧洲(北京,新闻人)
铁 流(北京,作家)
陈奉孝(山东,北大右派学生)
姚 博(北京,评论家)
张津郡(广东,职业经理人)
李剑虹(上海,作家)
张善光(湖南,人权捍卫者)
李德铭(湖南,新闻工作者)
刘建安(湖南,教师)
王小山(北京,媒体人)
范亚峰(北京,法学博士)
周明初(浙江,教授)
梁晓燕(北京,环保志愿者)
徐 晓(北京,作家)
陈 西(贵州,人权捍卫者)
赵 诚(山西,学者)
李元龙(贵州,自由撰稿人)
申有连(贵州,人权捍卫者)
蒋绥敏(北京,工程师)
陆中明(陕西,学者)
孟 煌(北京,画家)
林福武(福建,人权捍卫者)
廖双元(贵州,人权捍卫者)
卢雪松(吉林,教师)
郭玉闪(北京,学者)
陈焕辉(福建,人权捍卫者)
朱久虎(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高超群(北京,编辑)
柏 风(吉林,诗人)
郑旭光(北京,学者)
曾金燕 (北京 维权人士)
吴玉琴(贵州,人权捍卫者)
杜义龙(陕西,作家)
李 海(北京,人权捍卫者)
张 辉(山西,民主人士)
江 山(广东,业主维权者)
徐国庆(贵州,民主人士)
吴 郁(贵州,民主人士)
张明珍(贵州,民主人士)
曾 宁(贵州,民主人士)
全林志(贵州,民主人士)
叶 航(浙江,教授)
马云龙(河南,资深媒体人)
朱健国(广东,自由撰稿人)
李 铁(广东,社会活动人士)
莫建刚(贵州,自由撰稿人)
张耀杰(北京,学者)
吴报建(浙江,律师)
杨 光(广西,学者)
俞梅荪(北京,法律人)
行 健(北京,法律人)
王光泽(北京,社会活动家)
陈绍华(广东,设计师)
刘逸明(湖北,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研究员)
高 兟(山东,艺术家)
高 强(山东,艺术家)
唐荆陵(广东,律师)
黎小龙(广西,维权人士)
荆 楚(广西,自由撰稿人)
李 彪(安徽,商人)
郭 艳(广东,律师)
杨世元(浙江,退休人员)
杨宽兴(山东,作家)
李金芳(河北,民主人士)
王玉文(贵州,诗人)
杨中义(安徽,工人)
武辛源(河北 农民)
杜和平(贵州,民主人士)
冯 玲(湖北,宪政义工)
张先忠(湖北,企业家)
蔡敬忠(广东 农民)
王典斌(湖北,企业主)
蔡金才(广东 农民)
高爱国(湖北,企业主)
陈湛尧(广东 农民)
何文凯(湖北,企业主)
吴党英(上海,维权人士)
曾庆彬(广东 工人)
毛海秀(上海,维权人士)
庄道鹤(杭州,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李任科(贵州,民主人士)
左 力(河北 律师)
董德筑(贵州,民主人士)
陶玉平(贵州,民主人士)
王俊秀(北京,IT从业者)
黄晓敏(四川,维权人士)
郑恩宠(上海,法律人)
张君令(上海,维权人士)
杨 海(陕西,学者)
艾福荣(上海,维权人士)
杨华仁(湖北,法律工作者)
魏 勤(上海,维权人士)
苏祖祥(湖北,教师)
沈玉莲(上海,维权人士)
关洪山(湖北,人权捍卫者)
宋先科(广东,商人)
汪国强(湖北,人权捍卫者)
陈恩娟(上海,维权人士)
李 勇(北京,媒体人)
常雄发(上海,维权人士)
王京龙(北京,管理学者)
许正清(上海,维权人士)
高军生(陕西,编辑)
郑蓓蓓(上海,维权人士)
王定华(湖北,律师)
谈兰英(上海,维权人士)
范燕琼(福建,人权捍卫者)
林 辉(浙江,诗人)
吴华英(福建,人权捍卫者)
薛振标(浙江,民主人士)
董国菁(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玉峰(湖北,法律工作者)
段若飞(上海,人权捍卫者)
王中陵(陕西,教师)
董春华(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修琴(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有(四川,人权捍卫者)
马 萧(北京,作家)
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沈佩兰(上海,维权人士)
叶孝刚(浙江,大学退休教师)
张劲松(安徽,工人)
章锦发(浙江,退休人员)
王丽卿(上海,维权人士)
赵常青(陕西,作家)
金月花(上海,维权人士)
余樟法(广西,作家)
陈启勇(上海,维权人士)
刘贤斌(四川,民主人士)
欧阳懿(四川,人权捍卫者)
邓焕武(重庆,商人)
贺伟华(湖南,民主人士)
李东卓(湖南,IT从业者)
田永德(内蒙,人权捍卫者)
智效民(山西,学者)
李昌玉(山东,教师)
郭卫东(浙江,职员)
陈 卫(四川,民主人士)
王金安(湖北,企业主)
察文君(上海,维权人士)
侯述明(湖北,企业主)
刘汉南(湖北,人权捍卫者)
史若平(山东,教授)
张忍祥(湖北,人权捍卫者)
野 渡(广东,编辑)
夏 刚(湖北,人权捍卫者)
赵国良(湖南,民主人士)
李智英(北京,学者)
张重发(贵州,民主人士)
陈永苗(北京,学者)
江 婴(天津,诗人)
田祖湘(贵州,民主人士)
黄志佳(湖北,公务员)
关业波(湖北,公务员)
王望明(湖北,企业主)
高新瑞(湖北,企业家)
宋水泉(湖北,法律工作者)
赵景洲(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温克坚(浙江,学者)
魏文英(云南,教师)
陈惠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陈炎雄(湖北,教师)
段春芳(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善(云南,工程师)
关 敏(湖北,大学教师)
戴元龙(福建,企业主)
余以为 (广东,自由撰稿人)
韩祖荣(福建,企业主)
汪定亮(湖北,律师)
陈青林(北京,人权捍卫者)
钱世顺(广东,企业主)
曾伯炎(四川,作家)
马亚莲(上海,人权捍卫者)
车宏年(山东,自由撰稿人)
秦志刚(山东,电子工程师)
宋翔峰(湖北,教师)
邓复华(湖北,作家)
徐 康(湖北,公务员)
李建强(山东,律师)
李仁兵(北京,律师)
裘美丽(上海,维权人士)
兰志学(北京,律师)
周锦昌(浙江,退休人员)
黄燕明(贵州,民主人士)
刘 巍 (北京,律师)
鄢烈汉(湖北,企业主)
陈德富(贵州,民主人士)
郭用新(湖北,医生)
郭永丰(广东,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
袁新亭 (广州,编辑)
戚惠民 (浙江,民主人士)
李 宇(四川,采编)
谢福林(湖南,人权捍卫者)
徐 光(浙江,企业主)
野 火 (广东,自由撰稿人)
邹 巍(浙江,维权人士)
萧利彬(浙江,工程师)
高海兵(浙江,民主人士)
田奇庄(河北, 作家)
邓太清(山西,民主人士)
裴鸿信(河北,教师)
徐 民(吉林,法律工作者)
李喜阁(河南,维权人士)
王德邦(北京,作家)
冯秋盛(广东,农民)
侯文豹(安徽,维权人士)
唐吉田(北京,律师)
刘荣超(安徽,农民)
李天翔(河南,工人)
崔玉振(河北,律师)
许茂连(安徽,农民)
翟林华(安徽,教师)
陶晓霞(安徽,农民)
张 望(福建,工人)
黄大川(辽宁,职员)
陈啸原(海南,职员)
张鉴康(陕西,法律工作者)
张星水(北京,律师)
马纲权(北京,律师)
王金祥(湖北,维权人士)
王家英(湖北,企业主)
鄢来云(湖北,企业主)
李小明(湖北,维权人士)
肖水祥(湖北,维权人士)
鄢裕祥(湖北,维权人士)
刘 毅(北京,画家)
张正祥(云南,环保人士)
(共303人)
103
老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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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54) 按反序排列
野鸟 [202.103.243.*] @ 2008-12-9 21:54:44
出离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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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支持
joe [116.70.8.*] @ 2008-12-9 21:56:55
转自饱醉豚博客 http://www.bullog.cn/blogs/baozuitun/archives/238654.aspx
签名规则:
1,本宪章为开放签名。
2,请用真名或常用笔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和职业。
3、签名格式:姓名、当前所在省份、职业。如:张XX(北京,作家)
4,签名信箱:2008xianzhang@gmail.com,2008xianzhang2008@gmail.com [*来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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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支持
随便说一说 [193.35.132.*] @ 2008-12-9 21:57:22
支持刘博士。不得不佩服。
反对 0
35 支持
大壯 [222.197.61.*] @ 2008-12-9 21:57:43
原來人權=顛覆國家
兩邊取負,得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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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支持
zhuxuezhai [59.107.14.*] @ 2008-12-9 21:58:28
因言获罪,为了我们的孩子们将来不会重蹈覆辙,看来希望小学大批倒掉是好事,...
反对 0
21 支持
把酒流逝 [221.199.189.*] @ 2008-12-9 21:59:51
刘晓波 刘晓波
反对 0
18 支持
五毛党中央 [58.50.203.*] @ 2008-12-9 22:09:14
这样的国家,在体制外寻求改变和激进的革命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搞不好就成了日损一卒。
反对 13
10 支持
丫头老了 [116.23.250.*] @ 2008-12-9 22:12:56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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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支持
啪啦啪啦 [222.93.222.*] @ 2008-12-9 22:12:59
能不抓么
明年二十周年了
抓这个 抓那个 看来凶得要死 其实怕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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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支持
麦子地边溜达的狗 [119.131.31.*] @ 2008-12-9 22:15:10
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对文中的诸君表示支持!!!
刘老师,你们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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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支持
游客甲 [59.174.46.*] @ 2008-12-9 22:15:25
希望大家转开去,用行动支持这个神圣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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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支持
金枪鱼 [69.207.156.*] @ 2008-12-9 22:18:04
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早死早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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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支持
国际政治 [114.241.72.*] @ 2008-12-9 22:19:35
看过刘晓波文集,就现在这种操蛋政权,不抓刘晓波我才觉得奇怪。
反对 0
21 支持
peterpan99 [61.129.177.*] @ 2008-12-9 22:22:40
土共的宣宣部真的是蠢的可爱,在这么当紧的时刻,搞这些花样,逼的外界来关注,结果又是自己打自己嘴巴,让老大的面子也挂不住。。。感觉宣宣部真的是被国外异议人士潜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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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支持
听风而来 [121.30.104.*] @ 2008-12-9 22:24:06
不被抓我还不知道有这么所谓的宪章.真是讽刺,这不是一个小圈子的人自己和自己玩吗.这和整个社会有多大的关系呢?拜托,下次能不能先把这宪章发出来然后被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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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持
刘亚玲 [194.94.136.*] @ 2008-12-9 22:25:39
波哥啊
我的波哥
反对 1
9 支持
黑木崖 [58.20.179.*] @ 2008-12-9 22:27:22
团结起来,抵抗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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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支持
大咕噜 [58.48.223.*] @ 2008-12-9 22:29:08
有种的话就把所以的人都抓起来!!!!!!!!!
这个政府就是我们的耻辱!!!
操他妈的李chang春!!
李chang春就是专门管这种事的最高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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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支持
哈啦盟主 [116.225.121.*] @ 2008-12-9 22:29:46
下一个,,会是谁呢?
哈哈....
反对 6
0 支持
f138138 [222.77.234.*] @ 2008-12-9 22:31:06
支持刘晓波。支持零八宪章。
Monday, December 8, 2008
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zhuan)
我们生活在一个大疯人院
十年砍柴 @ 2008-12-8 21:13 阅读(1172) 评论(12) 推荐(35)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向《新京报》及黄玉浩记者致敬,这篇报道的影响将不亚于《孙志刚之死》。那些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疯人院的访民,如果说他们有病,那得的也是“愚病”,他们真以为皇帝圣明地方官奸恶,真以为循进京告状的传统路数能寻求到正义。
Re: 做为暴力机器的精神病院
ilovemilk [新加坡, 星和宽带] @ 2008-12-8 13:10:24
连岳:
我是一个在国外生活的24岁的女生,通过看牛博的一些博客文章(比如这篇),了解你们的一些新闻人的经历(比如你的 PX项目里经历的一些),我对自己国家的政府感觉到很怕很怕。
我立志要成为一个做新闻的人,最好是那种此文一出惊天下然后地球改变运行轨道什么的,反正我的意思我认为这个世界会因为新闻的迅速透明的传播而变得好。
事实上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我,i have to confess,我跟你们比起来,跟你们这些勇敢的人比起来,我非常非常的胆小,很怕。我怕要是真的做了一些揭穿黑暗的事情,自己的家人包括自己就会受到一些想不到的待遇。我觉得你们非常的有勇气,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也像你们一样毫不畏惧。
你有变勇敢的秘诀吗?
milk
milk:
我在PX项目事件期间,确实怕过,但我不希望这种“勇敢”被高估,在一整年时间内,我一直在写专栏、更新BLOG、和朋友吃饭喝酒,既没有失去自由,也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这意味着压力是正常人可以承受的,在此情境下,有大把媒体人可以做我的事情,我不过是恰好那个时候在那个地方。
当然这不是说在中国做媒体人不要有风险意识,事实上,风险可能比许多国家大,程益中、喻华峰他们就是例子——这是最勇敢者的下场(受难者还有李民英、邓海燕,请参阅维基南都案)。我一直认为其他媒体人欠他们一个情,我们受益于他们的受难。如果真的想做新闻,可能对这个最坏的结果要有所准备。
一篇再重要的文章,推动的进步都是有限的,甚至过几天看,它又退回去了,你又得把它往前推,这种韧性是媒体人最重要的素养之一吧。你不要在此时否认自己,想,我用的力、受的罪都白白浪费了……只有你放弃,才算是浪费,你再次用力,原来的就是基础。
制造恐惧感,以后一直会是主要的统治技术。一个国家,很难做到警察比非警察多,很难做到监视者比被监视多,它不可能把每一个说真话的媒体人判刑监禁,它不可能把每一个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即便想这么做,也支付不出这个成本,它只会通过折磨少数人制造恐惧,这个恐惧虽然不会落到大多数人身上,但是它无形地监禁了大多数人。所以罗斯福说,我们唯一应该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那我们的对应就简单了,尽量不理会这种恐惧,你越正常,恐惧统治术就越无力。正如你说的,世界会因为新闻的迅速透明传播而变得更好,传播是每一个人都能做的事情,不像程益中、喻华峰们那么勇敢,你也能传播,多一个人传播,就稀释一分恐惧,那些站在我们前面的人、那些站在我们后面的人,都少了一分危险。
做一个好的媒体人,并不需要太勇敢,不恐惧到无法行动,就行了。这就是我的勇敢秘笈。
连岳
2008年12月8日
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2-8 2:10:55 · 来源: 新京报
山东新泰多名上访者被政府强制收治精神病院,家人称事先均不知情,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大
2008年11月26日,84岁的时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A12-A13版摄影/本报记者 张涛
肥城市精神病院。该院曾收治新泰上访人员。
■ 核心提示
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
部分上访者及家属称不曾被通知精神鉴定,不过政府手里握有他们的鉴定书。家属反映,政府不经家属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访者入院,而当事者坚称自己没病,并因此质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相应医院承认许多“病人”是上访者。而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巨大,若出现越级上访,会受上级处分。
□本报记者 黄玉浩 山东泰安报道
10月19日早晨8时30分,泰安汽车站。
57岁的农民孙法武一下车,就四处张望寻找。约好的同伴还没到。
突然,一辆面包车“嗖”地停在老孙面前。车上下来三人,将他半包围了。
老孙认得其中一人,新泰市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
“干什么去?”
“北京打工去。”
“打什么工!你是去上访。不能让你走!”
两男子一左一右上来,老孙掏出手机报警,被劈手夺下。随后被塞进面包车。
两小时后,泉沟镇大沟桥村村民孙法武,被带进了镇派出所,关在一间屋里。
次日上午11点,老孙又被推进面包车。发觉车往新泰市区方向开去,老孙嚷嚷着,这是要去哪里?
没人搭理。
车最终停在一个院子里。老孙抬头:新泰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称新泰精神病院)。
基本不识字的老孙,隐约识得这几个字。
两人架着他往前走,一个穿白大褂的人迎上来。
强制“治疗”
老孙央求说,我没病,让我回家;院长说让你家人找你们镇政府吧
那天的事,老孙想起来就说头痛,“脑袋要炸”。
10月20日那天,当抬头看见“精神卫生中心”字样,2007年的记忆在脑子里复苏。
老孙冲着那医生大喊:“我没病!我是上访的!”
那天很多“病人”听到了这喊声,包括后来跟老孙关系密切的老时。
“医生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
被押着经过了三道铁门,进入病房区。
老孙听到医生喊了声:来几个人帮忙,把他绑起来!
然后几个“格子服”冲过来,将老孙按倒在床上。
“手脚全绑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脑袋上。”老孙听到有人说快灌药,接着脸部被捏住,嘴被动地张开了。
医生捏了他下颌,几粒药“自己下去了”。
被绑在床上,老孙仍不时喊着我没病,让我回家。
当晚7点左右,主治医生朱风信来给老孙打了一针,之后老孙“没了意识”。
朱医生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镇政府带来鉴定书,只能按精神病治。
老孙醒来时,发现松绑了,脑袋“沉得像个铁锤”,腿发软。想去小便,一下床,一头栽在地上。
次日清晨,老孙观察病房。窗户被一根根钢筋细密地焊住。又想了想,要出去必经三道铁门。
老孙后来说,从没想过要逃,逃不出去。
上午,院长吴玉柱来查房,老孙央求,我没病啊,让我回家吧。
院长说,谁送来的谁签了字,才能让你走,让你家人去找你们镇政府吧。
手机被没收了,怎么通知家人?老孙没想出什么办法。
老孙的“冤屈”
上访几年,事情没结果,儿子被人砍了,老孙开始上访
老孙入院的第二天下午,“病人”老时靠近了他。
那是“放风”时间,大家都在院子里活动。不“放风”时,大家都要待在病房区。
老时后来说,一般新来了人,他都去偷偷问问情况,而他听到了老孙喊“是上访的”。
老孙跟老时说,我的事冤着呢……
老孙是新汶矿务局小港煤矿职工,去年底正式退休。
而因镇煤矿长期采煤,老孙所在的大沟桥村地面大面积塌陷,地没法耕种了,村里大量房屋也斑裂毁坏。1988年起,泉沟煤矿向大沟桥村多次补偿。
按补偿标准,老孙家可获4万多元。但据老孙及村民徐学玲等人讲,全村300多户都没领到补偿款。
而村干部称已发放,具体到老孙,说老孙盖了印章了。老孙坚称造假。
2001年起村民选出数名代表去上访,老孙是代表之一。
2003年11月,新泰市纪委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孙法武等村民的补偿款已发放。调查报告显示,村里“尚欠孙法武1块4毛钱的房屋斑裂补偿”。
老孙等人不服,2004年9月28日他们向新泰市纪委递交了审计该调查报告的申请。
三天后,当年10月1日晚,十多人闯入老孙家打砸。当时老孙没在,老孙的儿子、新婚第五天的孙贵强被砍成重伤。
据孙妻张学芳回忆,那些人喊着,“再上访弄死你们全家”。
自此,家里白天黑夜关着家门。而案发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
孙法武再次踏上信访之路,“市、省、中央不停地跑,不停地递材料”。
村民补偿费的事和儿子的事至今无果,而老孙“不停地跑”,不停“被拘”。
2004年12月26日,老孙从国家信访局门前被“接回”新泰,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14天。
2005年1月14日,泰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老孙作出1年零9个月的劳教决定,理由是“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大声吵闹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老孙被送进了山东省少年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
2007年7月12日,再次赴京的老孙,再次被“接回”。
这一次,时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的陈建法说,你不能再上访了,你有精神病。老孙称,当时一民警让他签字。
“我怎么成了精神病?”老孙拒绝签字,随后被塞进一辆车送到泰安市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
“开始天天吃药,打针”。老孙对药物敏感,“头一直晕,站不起来”。老孙说,后来主治医生孟庆顺给停了药。
孟庆顺11月24日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是陈建法替老孙办的手续,费用也是泉沟镇政府出的。
那次,老孙被“治疗”3个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诉,而老孙答应不再上访后,被放出。
这是老孙2007年对“精神卫生中心”的记忆。
秘密的记录
老时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医院的上访者
对于老孙的经历,老时说,他在偷偷记录这些事,准备向外举报。
84岁的老时是天宝镇的退休干部,因与邻居宅基地纠纷长期没得到解决,曾多次到北京上访反映镇政府不作为。
2006年6月14日,老时被天宝镇信访办人员从北京“接回”,直接送进新泰精神病院。
后出于多种因素,天宝镇政府和医院后来多次通知老时出院,但老时不走了。
“你们强行把我送进来,又吃药又打针,必须申请权威机构对我进行鉴定,给我个说法,我才出去。”
没有讨到说法,老时就一直待着。至今已两年5个月。这期间,他利用“放风”时间搜集材料,发现“很多上访的人被关进来”。
老孙做了许多记录,记在纸片上,甚至旧药盒上。
老时说,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因为护士不让“上访病人”间交谈。
老孙能证实的是,他有次跟一个女上访者说话,护士说:你们上访的人再在一起说话,就绑起来多灌几次药。
两年多时间里,老时秘密记录了18个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
老时还写日记,2006年6月的一篇日记老时写道:“一些精神病人老是打我,只要我和医生、护士顶了嘴,等他们走后,几个病人一定会打我,掐我脖子。肯定是这些医生指使的。”
日记和记录的纸片,老时藏在褥子底下。
老时告诉老孙,关进来没多久,他便让家属捎进来一部手机,他曾偷偷往外打电话举报,都没成功。
老孙发现,老时把中纪委的举报电话写在了内衣口袋上。
听说老时藏有手机,老孙要借来报信。但手机嘟嘟响,无法拨出,而老时也不知原因。
信息传不出去,老孙“只能待着”,但“悄悄抵抗”。
进来第二天开始,每次吃药,他都将药压在舌下,等护士走了再吐掉。
徐学玲手拿自己妹妹被打的照片。今年5月,她因上访被关进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一周。
11月26日,孙法武在自己家中提到去世的母亲,潸然泪下。
护士很快发现,后来吃药会检查舌头。老时和“上访病人”李元亮也这样说。
“病友”之间
“上访病人”李平荣说,一定帮我带个信出去,让他们来救我
老孙试图传信息的时候,家里人正四处找他。
10月19日老孙离家后,家人发现老孙电话打不通了,后来孙妻张学芳找到了谷里镇的张成用等人,张曾跟老孙约好19日一早在泰安会合后进京上访。
张成用说,他打听到老孙被镇里带回去了。
10月22日,张学芳找到了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
安说,你丈夫有病还上访,扰乱社会秩序,我们把他送去精神病院了。
张学芳要求安拿出老孙有精神病的证明,被拒绝。
张学芳又去找代镇长陈建法,说大街上那么多有精神病的人你们不送,偏送他?
陈说,别人没上访, 他上访了。
10月26日,张学芳带着5个亲戚到了新泰精神病院。
她被允许见老孙,但要隔着铁门。
当时,老孙正在院里“放风”,突然听到铁门另一侧有人喊他。
他蹲下来,通过铁门下面半尺高的缝隙,看到了妻子张学芳的脸。
老孙让把手机递给他,打了110,说自己去上访被镇政府强行关在精神病院了,需要解救,110说不管上访的事。
张学芳对老孙说,你放心,我要去北京告,我一定救你出去。
27日,张学芳再次来看老孙时,老孙把老时的名单和日记偷偷交给她,并说了老时的叮嘱:拿到北京去喊冤,还我们一个公道。
送走妻子,老孙也像老时一样注意“上访病人”。
10月31日下午,老孙看见三男两女架着一个40多岁的妇女进来,那女子一直挣扎,大喊“我没精神病,我是上访的”。
3天后,“放风”时,老孙得知该女子叫李平荣,因丈夫工伤处理的事进京上访被关进来,家人尚不知情。她求老孙帮忙带个信出去,传给她在外地上学的孩子,“让他们来救我”。
老孙从老时那里借来烟盒纸和笔,又一次“放风”时,他给了李,李写下了她家地址和亲人的电话。
李写好后,先将烟盒纸扔到院里一个角落。之后,老孙假装瞎逛,去捡起。
11月3日,张学芳探望老孙时偷偷将烟盒纸带出。但迄今没能联系到李的家人。
鉴定与“癔症”
工作了34年,其中29年患精神病,单位还没让我病退?老孙耿耿于怀
在等待被“营救”的日子里,老孙缠着医生要看自己的“鉴定书”,被拒绝。
根据老时的记录,“上访病人”有几个共同点,一是进来时家属不知情,二是不知何时被鉴定过,更没见过鉴定书。记者了解的情况大致如此,除了徐学玲。
46岁的徐学玲,是大沟桥村的致富能手,经营着一家店铺。2006年,她的妹妹徐加玲(聋哑人)在泉沟煤矿被保卫科长打伤,因对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不满,徐学玲此后四处上访。
2008年5月14日,徐学玲被从北京“接回”,关进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一周。
被送出后,徐坚持要说法,镇政府给了她一份“精神疾病鉴定意见书”。这份日期为2008年3月29日的意见书,委托人是新泰市公安局,鉴定地点是泉沟镇政府。
徐学玲说,她根本不知鉴定这回事。她回忆,3月29日,镇信访办副主任薛青刚跟她说,省里派了调查组来查你妹妹的事。她记得,当时见到了镇党委副书记高伟和三个陌生人。高伟跟她说,这三位是省里下来的,你把案子跟他们说一下。徐讲述了妹妹的事,并询问三人单位和姓名,对方说有事你找镇里就可以。
鉴定书称徐学玲“思路清晰、言谈切题,未见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讲到伤心处则痛哭流涕……”诊断结论“癔症”。
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张金响是鉴定人之一。他接受采访时称他们是受当地公安机关委托,他称“臆症基本不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发病时可能产生社会危害”。
11月25日,记者在泉沟镇信访办见到了老孙的鉴定书:“不满村干部侵吞群众房屋斑裂款,多次到省、中央上访……又哭又叫十年……其妻张学芳、子孙贵强等证明:孙法武1979年头部被砸伤患精神病语无伦次……”“意识清,定向力正常……涉及心因时痛哭流涕、泪流满面……诊断:臆症性精神病。”鉴定机关为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时间为2006年3月。
张学芳说,家人均不知老孙被鉴定过,更不用说做证明。“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他有精神病?”
徐学玲称,几十年来,村里人从不知老孙犯过精神病。
从记者处得知2006年3月的“鉴定书”后,老孙回忆,2006年初,被劳教期间他与一名干警发生冲突,该干警打他并让他当众下跪……当晚他想自杀被发现,随后绝食抗议;后来两名干警带他去济南说去看病。
当年3月,老孙被提前释放,但他并不知是因“有精神病”。
对于被称有29年精神病史,老孙耿耿于怀:我工作34年,29年精神病?
不上访保证书
“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继续上访。”签字后,老孙得以回家葬母
11月10日,隔着铁门,老孙又听到妻子的喊声。
80岁的母亲病危了。
这天早晨,孙母跟张学芳说,做了个梦,梦见银海(老孙的乳名)一直在叫娘。
52岁的张学芳慌了神,她去给信访办主任安士智跪下了,边哭边磕头,说,让他见他娘最后一面吧。
安说,老孙是上级安排送进去的,需要请示。他让张学芳回家等消息。
于是张又跑去找老孙。
老孙跑去找院领导,领导说找你们镇政府去。
当天下午5点,孙母逝世,老孙未能回家。
12日上午,老人遗体要火化,按当地风俗,作为长子的老孙必须到场。
送丧的亲属一直等,老孙一直没出现。
张学芳穿着孝服去镇政府找安士智,被门卫拦住,她跪在了镇政府办公大楼前。
1小时后,安士智出现了,说要老孙回,张学芳须在一份保证书上签字:我丈夫孙法武有精神病,再犯了要向精神病医院送。
张学芳签了字。
随后,安士智带她到精神病院。老孙被要求在另一份保证书上签字。
老孙问保证书写了什么,安念了一遍,老孙又让医生念了一遍: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继续上访。
安后来跟记者说,签保证书是为了让老孙不再上访,不再“扰乱社会秩序”。
11月12日中午12点,老孙签了字,离开精神病院,去给母亲送葬。
老孙4岁丧父,跟母亲生活了半个世纪,“没见上最后一面”。
医院的无奈
院长承认医院里有些人是上访户,他说很多现象“医院无能为力”
11月25日,新泰精神病院院长吴玉柱承认,医院里有很多人是上访户,都是各镇政府付费的。
老时记录的那个上访者名单,能看清的名字,都得到了吴的证实。
吴玉柱说,在新泰,被政府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救助治疗”的上访人员很多。
他说,有许多人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医院就拒绝收,但政府送人大部分时候带着鉴定书。“都是同行,我们也不好推翻那些鉴定。每次还有公安的人来送,我们更不好说什么。”
“医院也有苦衷。”吴玉柱称,医院经济压力很大,每个人吃住每月1000多元,而许多镇政府都拖欠,例如老时的费用,天宝镇两年多都没交。
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有关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应属紧急收治范围。”
对于老时、老孙他们属哪种情形,吴玉柱说,我国还没有对精神病人管理的专门法规,很多现象,“医院无能为力”。
镇政府的“压力”
当地镇政府称,若处理不好越级上访的事,“上级就会找我们”
泉沟镇镇长助理陈建法也表达了“无奈”:“信访压力巨大”。
陈建法说,老孙和徐学玲的事,不是镇政府有能力解决的,而若处理不好他们越级上访的事,“上级就会找我们”。
他称,孙和徐都是“信访钉子户”,每年进京上访十多次。每次他们一到,市驻京办就打回电话,市里就责令镇里快去接人。
“每一次都得去三五个人,吃住花销,不是一笔小数目,全由镇里出。泉沟镇仅在这两个上访者身上,这些年花费在10万元以上。”
为了不让徐学玲再上访,今年8月9日,镇政府与徐的妹夫李天平签了协议,一次性支付“苦难救助金”4万元,并协调煤矿付了16万元医疗费及抚慰金。
陈建法说,这可能是一个坏的例子,因为徐加玲的情况应不用赔那么多钱。
对于老孙被强行收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出示了一份新泰市公安局的“建议书”:“鉴于孙法武已经司法鉴定系精神病人,具有一定现实危害性,为减少社会危害,特建议泉沟镇人民政府给予救助治疗。”
而陈建法说,把人送进精神病院,不是镇一级政府能够完成的。
安士智称,新泰市实行信访属人属地管理,信访工作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最重要的一项考核,“出现越级上访,党政一把手要受到处分”。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的规定,采用“走访”形式上访,“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过条例没有对“越级上访”的禁止性规定,更无处罚建议。
来自新泰市信访局网站的消息,新泰今年狠抓信访工作。今年3月4日,新泰的信访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辛显明提出,围绕全国“两会”召开和奥运会,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其中“严禁发生赴省进京丢丑滋事事件”被列为第一条。
同样来自新泰信访局网站的一篇“经验交流”文章写道:针对个别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心态,牢固树立依法打击的意识,做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营造“依法上访受保护、违法上访遭打击”的导向和浓厚氛围……对精神偏执的信访人也进行人文关怀,协助其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精神异常的送医院治疗。”
据当地媒体报道,新泰市因信访成绩突出,曾被山东省授予先进称号。
据该报道,新泰曾因“越级上访不断,被省里亮了‘黄牌’”,后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各项信访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单位和人头,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制,全市上下共同参与,齐抓共建”,新泰成为“首批‘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
■ 相关链接
精神病强制收治规定
因为我国于1985年着手起草的《精神卫生法》至今未出台,目前没有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规。
按《民法通则》规定,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送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宣告。
《刑法》规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会危害,由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
2001年11月卫生部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或周围构成危害者;严重不能适应社会;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病人;严重自伤、自杀、拒食、外跑等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应属紧急收治范围,并应给予特级护理。”
十年砍柴 @ 2008-12-8 21:13 阅读(1172) 评论(12) 推荐(35)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向《新京报》及黄玉浩记者致敬,这篇报道的影响将不亚于《孙志刚之死》。那些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强行关进疯人院的访民,如果说他们有病,那得的也是“愚病”,他们真以为皇帝圣明地方官奸恶,真以为循进京告状的传统路数能寻求到正义。
Re: 做为暴力机器的精神病院
ilovemilk [新加坡, 星和宽带] @ 2008-12-8 13:10:24
连岳:
我是一个在国外生活的24岁的女生,通过看牛博的一些博客文章(比如这篇),了解你们的一些新闻人的经历(比如你的 PX项目里经历的一些),我对自己国家的政府感觉到很怕很怕。
我立志要成为一个做新闻的人,最好是那种此文一出惊天下然后地球改变运行轨道什么的,反正我的意思我认为这个世界会因为新闻的迅速透明的传播而变得好。
事实上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我,i have to confess,我跟你们比起来,跟你们这些勇敢的人比起来,我非常非常的胆小,很怕。我怕要是真的做了一些揭穿黑暗的事情,自己的家人包括自己就会受到一些想不到的待遇。我觉得你们非常的有勇气,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也像你们一样毫不畏惧。
你有变勇敢的秘诀吗?
milk
milk:
我在PX项目事件期间,确实怕过,但我不希望这种“勇敢”被高估,在一整年时间内,我一直在写专栏、更新BLOG、和朋友吃饭喝酒,既没有失去自由,也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这意味着压力是正常人可以承受的,在此情境下,有大把媒体人可以做我的事情,我不过是恰好那个时候在那个地方。
当然这不是说在中国做媒体人不要有风险意识,事实上,风险可能比许多国家大,程益中、喻华峰他们就是例子——这是最勇敢者的下场(受难者还有李民英、邓海燕,请参阅维基南都案)。我一直认为其他媒体人欠他们一个情,我们受益于他们的受难。如果真的想做新闻,可能对这个最坏的结果要有所准备。
一篇再重要的文章,推动的进步都是有限的,甚至过几天看,它又退回去了,你又得把它往前推,这种韧性是媒体人最重要的素养之一吧。你不要在此时否认自己,想,我用的力、受的罪都白白浪费了……只有你放弃,才算是浪费,你再次用力,原来的就是基础。
制造恐惧感,以后一直会是主要的统治技术。一个国家,很难做到警察比非警察多,很难做到监视者比被监视多,它不可能把每一个说真话的媒体人判刑监禁,它不可能把每一个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即便想这么做,也支付不出这个成本,它只会通过折磨少数人制造恐惧,这个恐惧虽然不会落到大多数人身上,但是它无形地监禁了大多数人。所以罗斯福说,我们唯一应该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那我们的对应就简单了,尽量不理会这种恐惧,你越正常,恐惧统治术就越无力。正如你说的,世界会因为新闻的迅速透明传播而变得更好,传播是每一个人都能做的事情,不像程益中、喻华峰们那么勇敢,你也能传播,多一个人传播,就稀释一分恐惧,那些站在我们前面的人、那些站在我们后面的人,都少了一分危险。
做一个好的媒体人,并不需要太勇敢,不恐惧到无法行动,就行了。这就是我的勇敢秘笈。
连岳
2008年12月8日
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2-8 2:10:55 · 来源: 新京报
山东新泰多名上访者被政府强制收治精神病院,家人称事先均不知情,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大
2008年11月26日,84岁的时亨生老人在新泰市精神病院。A12-A13版摄影/本报记者 张涛
肥城市精神病院。该院曾收治新泰上访人员。
■ 核心提示
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上访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
部分上访者及家属称不曾被通知精神鉴定,不过政府手里握有他们的鉴定书。家属反映,政府不经家属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访者入院,而当事者坚称自己没病,并因此质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相应医院承认许多“病人”是上访者。而当地政府表示信访压力巨大,若出现越级上访,会受上级处分。
□本报记者 黄玉浩 山东泰安报道
10月19日早晨8时30分,泰安汽车站。
57岁的农民孙法武一下车,就四处张望寻找。约好的同伴还没到。
突然,一辆面包车“嗖”地停在老孙面前。车上下来三人,将他半包围了。
老孙认得其中一人,新泰市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
“干什么去?”
“北京打工去。”
“打什么工!你是去上访。不能让你走!”
两男子一左一右上来,老孙掏出手机报警,被劈手夺下。随后被塞进面包车。
两小时后,泉沟镇大沟桥村村民孙法武,被带进了镇派出所,关在一间屋里。
次日上午11点,老孙又被推进面包车。发觉车往新泰市区方向开去,老孙嚷嚷着,这是要去哪里?
没人搭理。
车最终停在一个院子里。老孙抬头:新泰市精神卫生中心(下称新泰精神病院)。
基本不识字的老孙,隐约识得这几个字。
两人架着他往前走,一个穿白大褂的人迎上来。
强制“治疗”
老孙央求说,我没病,让我回家;院长说让你家人找你们镇政府吧
那天的事,老孙想起来就说头痛,“脑袋要炸”。
10月20日那天,当抬头看见“精神卫生中心”字样,2007年的记忆在脑子里复苏。
老孙冲着那医生大喊:“我没病!我是上访的!”
那天很多“病人”听到了这喊声,包括后来跟老孙关系密切的老时。
“医生说,我管你有没有病,你们镇政府送来的,我就按精神病来治。”
被押着经过了三道铁门,进入病房区。
老孙听到医生喊了声:来几个人帮忙,把他绑起来!
然后几个“格子服”冲过来,将老孙按倒在床上。
“手脚全绑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脑袋上。”老孙听到有人说快灌药,接着脸部被捏住,嘴被动地张开了。
医生捏了他下颌,几粒药“自己下去了”。
被绑在床上,老孙仍不时喊着我没病,让我回家。
当晚7点左右,主治医生朱风信来给老孙打了一针,之后老孙“没了意识”。
朱医生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镇政府带来鉴定书,只能按精神病治。
老孙醒来时,发现松绑了,脑袋“沉得像个铁锤”,腿发软。想去小便,一下床,一头栽在地上。
次日清晨,老孙观察病房。窗户被一根根钢筋细密地焊住。又想了想,要出去必经三道铁门。
老孙后来说,从没想过要逃,逃不出去。
上午,院长吴玉柱来查房,老孙央求,我没病啊,让我回家吧。
院长说,谁送来的谁签了字,才能让你走,让你家人去找你们镇政府吧。
手机被没收了,怎么通知家人?老孙没想出什么办法。
老孙的“冤屈”
上访几年,事情没结果,儿子被人砍了,老孙开始上访
老孙入院的第二天下午,“病人”老时靠近了他。
那是“放风”时间,大家都在院子里活动。不“放风”时,大家都要待在病房区。
老时后来说,一般新来了人,他都去偷偷问问情况,而他听到了老孙喊“是上访的”。
老孙跟老时说,我的事冤着呢……
老孙是新汶矿务局小港煤矿职工,去年底正式退休。
而因镇煤矿长期采煤,老孙所在的大沟桥村地面大面积塌陷,地没法耕种了,村里大量房屋也斑裂毁坏。1988年起,泉沟煤矿向大沟桥村多次补偿。
按补偿标准,老孙家可获4万多元。但据老孙及村民徐学玲等人讲,全村300多户都没领到补偿款。
而村干部称已发放,具体到老孙,说老孙盖了印章了。老孙坚称造假。
2001年起村民选出数名代表去上访,老孙是代表之一。
2003年11月,新泰市纪委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孙法武等村民的补偿款已发放。调查报告显示,村里“尚欠孙法武1块4毛钱的房屋斑裂补偿”。
老孙等人不服,2004年9月28日他们向新泰市纪委递交了审计该调查报告的申请。
三天后,当年10月1日晚,十多人闯入老孙家打砸。当时老孙没在,老孙的儿子、新婚第五天的孙贵强被砍成重伤。
据孙妻张学芳回忆,那些人喊着,“再上访弄死你们全家”。
自此,家里白天黑夜关着家门。而案发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
孙法武再次踏上信访之路,“市、省、中央不停地跑,不停地递材料”。
村民补偿费的事和儿子的事至今无果,而老孙“不停地跑”,不停“被拘”。
2004年12月26日,老孙从国家信访局门前被“接回”新泰,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14天。
2005年1月14日,泰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老孙作出1年零9个月的劳教决定,理由是“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大声吵闹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老孙被送进了山东省少年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
2007年7月12日,再次赴京的老孙,再次被“接回”。
这一次,时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的陈建法说,你不能再上访了,你有精神病。老孙称,当时一民警让他签字。
“我怎么成了精神病?”老孙拒绝签字,随后被塞进一辆车送到泰安市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
“开始天天吃药,打针”。老孙对药物敏感,“头一直晕,站不起来”。老孙说,后来主治医生孟庆顺给停了药。
孟庆顺11月24日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是陈建法替老孙办的手续,费用也是泉沟镇政府出的。
那次,老孙被“治疗”3个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诉,而老孙答应不再上访后,被放出。
这是老孙2007年对“精神卫生中心”的记忆。
秘密的记录
老时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医院的上访者
对于老孙的经历,老时说,他在偷偷记录这些事,准备向外举报。
84岁的老时是天宝镇的退休干部,因与邻居宅基地纠纷长期没得到解决,曾多次到北京上访反映镇政府不作为。
2006年6月14日,老时被天宝镇信访办人员从北京“接回”,直接送进新泰精神病院。
后出于多种因素,天宝镇政府和医院后来多次通知老时出院,但老时不走了。
“你们强行把我送进来,又吃药又打针,必须申请权威机构对我进行鉴定,给我个说法,我才出去。”
没有讨到说法,老时就一直待着。至今已两年5个月。这期间,他利用“放风”时间搜集材料,发现“很多上访的人被关进来”。
老孙做了许多记录,记在纸片上,甚至旧药盒上。
老时说,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因为护士不让“上访病人”间交谈。
老孙能证实的是,他有次跟一个女上访者说话,护士说:你们上访的人再在一起说话,就绑起来多灌几次药。
两年多时间里,老时秘密记录了18个因上访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
老时还写日记,2006年6月的一篇日记老时写道:“一些精神病人老是打我,只要我和医生、护士顶了嘴,等他们走后,几个病人一定会打我,掐我脖子。肯定是这些医生指使的。”
日记和记录的纸片,老时藏在褥子底下。
老时告诉老孙,关进来没多久,他便让家属捎进来一部手机,他曾偷偷往外打电话举报,都没成功。
老孙发现,老时把中纪委的举报电话写在了内衣口袋上。
听说老时藏有手机,老孙要借来报信。但手机嘟嘟响,无法拨出,而老时也不知原因。
信息传不出去,老孙“只能待着”,但“悄悄抵抗”。
进来第二天开始,每次吃药,他都将药压在舌下,等护士走了再吐掉。
徐学玲手拿自己妹妹被打的照片。今年5月,她因上访被关进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一周。
11月26日,孙法武在自己家中提到去世的母亲,潸然泪下。
护士很快发现,后来吃药会检查舌头。老时和“上访病人”李元亮也这样说。
“病友”之间
“上访病人”李平荣说,一定帮我带个信出去,让他们来救我
老孙试图传信息的时候,家里人正四处找他。
10月19日老孙离家后,家人发现老孙电话打不通了,后来孙妻张学芳找到了谷里镇的张成用等人,张曾跟老孙约好19日一早在泰安会合后进京上访。
张成用说,他打听到老孙被镇里带回去了。
10月22日,张学芳找到了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
安说,你丈夫有病还上访,扰乱社会秩序,我们把他送去精神病院了。
张学芳要求安拿出老孙有精神病的证明,被拒绝。
张学芳又去找代镇长陈建法,说大街上那么多有精神病的人你们不送,偏送他?
陈说,别人没上访, 他上访了。
10月26日,张学芳带着5个亲戚到了新泰精神病院。
她被允许见老孙,但要隔着铁门。
当时,老孙正在院里“放风”,突然听到铁门另一侧有人喊他。
他蹲下来,通过铁门下面半尺高的缝隙,看到了妻子张学芳的脸。
老孙让把手机递给他,打了110,说自己去上访被镇政府强行关在精神病院了,需要解救,110说不管上访的事。
张学芳对老孙说,你放心,我要去北京告,我一定救你出去。
27日,张学芳再次来看老孙时,老孙把老时的名单和日记偷偷交给她,并说了老时的叮嘱:拿到北京去喊冤,还我们一个公道。
送走妻子,老孙也像老时一样注意“上访病人”。
10月31日下午,老孙看见三男两女架着一个40多岁的妇女进来,那女子一直挣扎,大喊“我没精神病,我是上访的”。
3天后,“放风”时,老孙得知该女子叫李平荣,因丈夫工伤处理的事进京上访被关进来,家人尚不知情。她求老孙帮忙带个信出去,传给她在外地上学的孩子,“让他们来救我”。
老孙从老时那里借来烟盒纸和笔,又一次“放风”时,他给了李,李写下了她家地址和亲人的电话。
李写好后,先将烟盒纸扔到院里一个角落。之后,老孙假装瞎逛,去捡起。
11月3日,张学芳探望老孙时偷偷将烟盒纸带出。但迄今没能联系到李的家人。
鉴定与“癔症”
工作了34年,其中29年患精神病,单位还没让我病退?老孙耿耿于怀
在等待被“营救”的日子里,老孙缠着医生要看自己的“鉴定书”,被拒绝。
根据老时的记录,“上访病人”有几个共同点,一是进来时家属不知情,二是不知何时被鉴定过,更没见过鉴定书。记者了解的情况大致如此,除了徐学玲。
46岁的徐学玲,是大沟桥村的致富能手,经营着一家店铺。2006年,她的妹妹徐加玲(聋哑人)在泉沟煤矿被保卫科长打伤,因对当地公安机关处置不满,徐学玲此后四处上访。
2008年5月14日,徐学玲被从北京“接回”,关进肥城仪阳乡精神卫生中心一周。
被送出后,徐坚持要说法,镇政府给了她一份“精神疾病鉴定意见书”。这份日期为2008年3月29日的意见书,委托人是新泰市公安局,鉴定地点是泉沟镇政府。
徐学玲说,她根本不知鉴定这回事。她回忆,3月29日,镇信访办副主任薛青刚跟她说,省里派了调查组来查你妹妹的事。她记得,当时见到了镇党委副书记高伟和三个陌生人。高伟跟她说,这三位是省里下来的,你把案子跟他们说一下。徐讲述了妹妹的事,并询问三人单位和姓名,对方说有事你找镇里就可以。
鉴定书称徐学玲“思路清晰、言谈切题,未见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讲到伤心处则痛哭流涕……”诊断结论“癔症”。
山东安康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张金响是鉴定人之一。他接受采访时称他们是受当地公安机关委托,他称“臆症基本不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发病时可能产生社会危害”。
11月25日,记者在泉沟镇信访办见到了老孙的鉴定书:“不满村干部侵吞群众房屋斑裂款,多次到省、中央上访……又哭又叫十年……其妻张学芳、子孙贵强等证明:孙法武1979年头部被砸伤患精神病语无伦次……”“意识清,定向力正常……涉及心因时痛哭流涕、泪流满面……诊断:臆症性精神病。”鉴定机关为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时间为2006年3月。
张学芳说,家人均不知老孙被鉴定过,更不用说做证明。“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他有精神病?”
徐学玲称,几十年来,村里人从不知老孙犯过精神病。
从记者处得知2006年3月的“鉴定书”后,老孙回忆,2006年初,被劳教期间他与一名干警发生冲突,该干警打他并让他当众下跪……当晚他想自杀被发现,随后绝食抗议;后来两名干警带他去济南说去看病。
当年3月,老孙被提前释放,但他并不知是因“有精神病”。
对于被称有29年精神病史,老孙耿耿于怀:我工作34年,29年精神病?
不上访保证书
“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继续上访。”签字后,老孙得以回家葬母
11月10日,隔着铁门,老孙又听到妻子的喊声。
80岁的母亲病危了。
这天早晨,孙母跟张学芳说,做了个梦,梦见银海(老孙的乳名)一直在叫娘。
52岁的张学芳慌了神,她去给信访办主任安士智跪下了,边哭边磕头,说,让他见他娘最后一面吧。
安说,老孙是上级安排送进去的,需要请示。他让张学芳回家等消息。
于是张又跑去找老孙。
老孙跑去找院领导,领导说找你们镇政府去。
当天下午5点,孙母逝世,老孙未能回家。
12日上午,老人遗体要火化,按当地风俗,作为长子的老孙必须到场。
送丧的亲属一直等,老孙一直没出现。
张学芳穿着孝服去镇政府找安士智,被门卫拦住,她跪在了镇政府办公大楼前。
1小时后,安士智出现了,说要老孙回,张学芳须在一份保证书上签字:我丈夫孙法武有精神病,再犯了要向精神病医院送。
张学芳签了字。
随后,安士智带她到精神病院。老孙被要求在另一份保证书上签字。
老孙问保证书写了什么,安念了一遍,老孙又让医生念了一遍: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继续上访。
安后来跟记者说,签保证书是为了让老孙不再上访,不再“扰乱社会秩序”。
11月12日中午12点,老孙签了字,离开精神病院,去给母亲送葬。
老孙4岁丧父,跟母亲生活了半个世纪,“没见上最后一面”。
医院的无奈
院长承认医院里有些人是上访户,他说很多现象“医院无能为力”
11月25日,新泰精神病院院长吴玉柱承认,医院里有很多人是上访户,都是各镇政府付费的。
老时记录的那个上访者名单,能看清的名字,都得到了吴的证实。
吴玉柱说,在新泰,被政府强行送到精神病院“救助治疗”的上访人员很多。
他说,有许多人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医院就拒绝收,但政府送人大部分时候带着鉴定书。“都是同行,我们也不好推翻那些鉴定。每次还有公安的人来送,我们更不好说什么。”
“医院也有苦衷。”吴玉柱称,医院经济压力很大,每个人吃住每月1000多元,而许多镇政府都拖欠,例如老时的费用,天宝镇两年多都没交。
根据2001年11月卫生部有关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等情况应属紧急收治范围。”
对于老时、老孙他们属哪种情形,吴玉柱说,我国还没有对精神病人管理的专门法规,很多现象,“医院无能为力”。
镇政府的“压力”
当地镇政府称,若处理不好越级上访的事,“上级就会找我们”
泉沟镇镇长助理陈建法也表达了“无奈”:“信访压力巨大”。
陈建法说,老孙和徐学玲的事,不是镇政府有能力解决的,而若处理不好他们越级上访的事,“上级就会找我们”。
他称,孙和徐都是“信访钉子户”,每年进京上访十多次。每次他们一到,市驻京办就打回电话,市里就责令镇里快去接人。
“每一次都得去三五个人,吃住花销,不是一笔小数目,全由镇里出。泉沟镇仅在这两个上访者身上,这些年花费在10万元以上。”
为了不让徐学玲再上访,今年8月9日,镇政府与徐的妹夫李天平签了协议,一次性支付“苦难救助金”4万元,并协调煤矿付了16万元医疗费及抚慰金。
陈建法说,这可能是一个坏的例子,因为徐加玲的情况应不用赔那么多钱。
对于老孙被强行收治,泉沟镇信访办主任安士智出示了一份新泰市公安局的“建议书”:“鉴于孙法武已经司法鉴定系精神病人,具有一定现实危害性,为减少社会危害,特建议泉沟镇人民政府给予救助治疗。”
而陈建法说,把人送进精神病院,不是镇一级政府能够完成的。
安士智称,新泰市实行信访属人属地管理,信访工作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最重要的一项考核,“出现越级上访,党政一把手要受到处分”。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的规定,采用“走访”形式上访,“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过条例没有对“越级上访”的禁止性规定,更无处罚建议。
来自新泰市信访局网站的消息,新泰今年狠抓信访工作。今年3月4日,新泰的信访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辛显明提出,围绕全国“两会”召开和奥运会,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其中“严禁发生赴省进京丢丑滋事事件”被列为第一条。
同样来自新泰信访局网站的一篇“经验交流”文章写道:针对个别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心态,牢固树立依法打击的意识,做到“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一批、精神司法鉴定治疗一批,集中办班培训‘管’掉一批”,营造“依法上访受保护、违法上访遭打击”的导向和浓厚氛围……对精神偏执的信访人也进行人文关怀,协助其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精神异常的送医院治疗。”
据当地媒体报道,新泰市因信访成绩突出,曾被山东省授予先进称号。
据该报道,新泰曾因“越级上访不断,被省里亮了‘黄牌’”,后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各项信访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单位和人头,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和黄牌警告制,全市上下共同参与,齐抓共建”,新泰成为“首批‘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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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强制收治规定
因为我国于1985年着手起草的《精神卫生法》至今未出台,目前没有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规。
按《民法通则》规定,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送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宣告。
《刑法》规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会危害,由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必要时可由政府强制医疗。
2001年11月卫生部规定:“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或周围构成危害者;严重不能适应社会;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病人;严重自伤、自杀、拒食、外跑等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应属紧急收治范围,并应给予特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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