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下这些名字,就是他们,撑起了当下的中国----严重鄙视中。
31与刘小枫先生通了电话,他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要在网上“看看再说”。
我们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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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李公明的看法:到了21世纪第一个十年已经过去的今天,还搞言论治罪这一套,无疑是历史的大倒退。小哈里·卡尔文的《美国的言论自由》(杰米·卡尔文编,李忠等译,三联书店2009年6月)以对大量案例的分析说明应该管治的“暴力颠覆言论”只能仅限于那些能够直接导致具体的、明确的、迫在眉睫的、非法的伤害行为,也就是说,仅仅在理论上宣传暴力推翻政府的道德正当性和必要性的言论必须受到保护(参见第253页)。最后,想起赫尔岑大致说过这样的话:惩罚抬高了我们的身份,使我们把监狱和流放当作自己的宝座。但愿赫尔岑所说的时代永远成为过去吧!
80崔健:《有感》
情况比你我想像的更加复杂
现实比你我想像的更加残酷
要么我更加感性
要么我更加理性
我还是选择了后者
后者的代价是
将本可以感性释放的能量储存起来
在表态之后 更具体地观察我们的生存环境
没有一个国度 没有一段历史曾经是这样
我们没有前车之鉴 没有对号入座的位置
创造就是从没办法到有办法
它永远是独立的
2020年也许是个好年头
在这之前我们每个人还能做点什么
79张显扬的看法:刘晓波博士因参与起草08宪章,被判有罪,获刑11年。此事使我想起恩格斯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警察国家是这样的,它认为,最好是悄悄地采取行动,而口头上鼓吹法治国家。”他显然没有估计到,现代警察国家也是“与时俱进”的,它认为,口头上鼓吹法治国家,行动上可以公然把宪法和法律都也踩在脚下。
78范 泓的看法:民国三十四年是甲申年,郭沫若以《甲申三百年祭》为题,将明末亡国的历史影射当时的时局,中共大为赞赏,国民政府以其社论反驳之,郭知道后一度 大为恐慌,以为国民政府要惩治他。但国民政府则表态决不兴文字狱,只是唤起一般民众对政治阴谋的警惕而已。难道今天连那时都不如?对晓波的审判,无疑是一 种倒行逆施,太可耻了!
77胡泳的看法:第一,我们离文革、反右、反胡风很近;第二,我们离文明世界很远,仍然是一个野蛮国度。呼吁取消《刑法》第105条第2款这一臭名昭著的恶法,它既延续79年刑法反革命罪的思维,也延续中国古代的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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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邵建的看法:毋宁说,这不是在审判刘晓波,而是在审判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现在却被公然审判。因此,这次审判是地地道道的“司法违宪”。
74景凯旋的看法:对刘晓波的审判显然是因言治罪,这是法治的倒退,感觉像是回到了文革,说明经过这么多年,我们离现代文明仍然很远。
73鲍昆的看法:实话说,我从来不喜欢刘晓波,对08宪章我也只是在网上粗略的看过,没觉得有什么了不得的,不过是人说话的权利而已。但对刘因此而获刑却无法理解。在一个大国崛起的时刻,这绝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而是耻辱。文明的崛起,绝不仅是经济。
72陈村在电话里说:知道这件事情。没有看法。
71徐岱的看法:听到这个消息,我无法接受、不能相信,因为它的性质实在恶劣、野蛮和愚蠢。虽然我们的历史上有过人类最残酷暴政的记载,但在如今这个传说中已经“排名世界第三”的国0家,居然还发生如此荒唐的事情,这真的让人感到震惊、愤怒、恶心!
70朱正琳的看法:刘晓波是因言获罪。而我认为,不终止以言治罪,法治社会的建设就还没有开始。
69樊 百华的看法:我与晓波(们)曾出现过小范围争论,对更多相关现象也一直留心、思考着。我热切期待的是:晓波等友人的境况与中国民众苦难的解除,产生日益紧 密的关联。在抗议晓波因言获罪的同时,依然需要在“共同底线”上作出无愧于“沉默民众”的努力,而不是在基本正义面前继续暧昧,甚至将民间抗暴、民众福利 当作“暴民之恶”、“嫉妒之恶”加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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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资中筠的看法:你问我怎么看,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中国文字狱源远流长,而通向民主法治之道路阻且长。最近发生的许多事使我感到深深的悲哀,想起两千年前贾谊所说:“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时至21世纪,却仍如此倒行逆施!
65王晓明的看法:我没有签署零八宪章。如果用这种方式压制不同意见,我是肯定反对的。一个社会有不同看法很正常,而且应该推动不同看法得到充分自由的表达。历史在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
64何蜀的看法:2010年是文革中的“一打三反”运动四十周年,当年那个运动中是将刘晓波这样的人统统枪毙的。四十年过去,枪毙改成了十一年徒刑。历史就是这样进步的吗?我甚至怀疑那些授意、主持这个审判的官员是不是故意在挖这座“柏林墙”的墙脚以加速其倒塌。
63查建英的看法:所有認同言論自由的個人,2009聖誕夜,我們都是劉曉波。放棄劉曉波,意味着放棄我們自己。今天我們若肯放棄自己,明天我們的孩子們就有理由放棄我們——一群缺乏勇氣和尊嚴的前輩。
62万俊人的看法:我此前了解些许晓波的情况,近闻他被判入狱,非常吃惊。这不仅仅是晓波个人的遭遇问题,而是关乎如何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之大问题。值得关切和深思!
61岳建一的看法:作为21世纪中国公民,我为自己国家无视人类文明底线,因言治罪刘晓波先生,深感羞臊,不堪其耻。
60徐晓:晓波开庭之前,我对国保的警察说:如果因为《08宪章》而审判刘晓波,如果因为起诉书中所说的理由而重判刘晓波,作为宪章的签署者之一,请把我也抓进监狱。
北岛的看法:因言治罪,让人再次感到一个古老帝国的阴影。我想起三十年前的一次类似的审判。我们是否能走出这帝国的阴影?让我感动的是刘晓波和刘霞之间的爱情,他们的爱远远超越了那自以为主宰他人命运的人的恨。
56耿 占春的看法:无论是否能够接受刘晓波文章的观点,人们都不能接受一个人为此而入狱。这是一种普遍的看法。一个人本不会因几篇文章成为英雄,但他的因言获罪 将使一段历史蒙上阴影。我的祖国啊:不要把那些敢于说话的孩子都关起来,这样你就会在心智上孱弱起来。我祈盼着你因宽容而强大。
55周枫的看法:之所以在刘晓波案上那么有恃无恐,而且还真有不少人拥护这种蛮横的专制,盖出于他们相信,道德上的罪恶可以通过诸如经济上的发展、国力的繁盛等来抵消。可是,中国人难道就生活得这么贱吗?道德感的丧失是中国人的最可悲之处,不过从刘晓波案上人们的反应看,我们还有救。
54朱健刚的看法:从党和政府的角度说一句,一个正在崛起的号称强大的国家,用这样严厉的手法来惩罚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过半百的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的对手,这如果发生在1949年或许还可以理解,发生在2009年,那其实是自取其辱,反彰显出对手的强大。建议释放,只要不拿武器,任其言论,这样才彰显出国力强盛,党的仁慈。
53李庆西的看法:金二胖绑架美国公民,向美国讨价还价,我们这里绑架自己的公民,与美国做交易。
52吴亮的故事:2006年一次不知道刘晓波已被监控,短信说我们可以在苏州见面。结果,给这个会议带来不小的麻烦。事后据酒店的服务员说,那天跟踪刘晓波的共有七个警服,严厉地要服务员交出我们这个会议的参加者名单,把经理都吓坏了。这些事永远不会过去,无论我们将来会怎样评论它。
52艾晓明)的看法:
50陳宜中的看法: 一個經濟崛起的大國,如果連文字獄都無法免除,豈能不被世人嘲笑為政治道德的侏儒?可是中國人的眼界又豈能僅止於此?文化差異無所不在,但政治文明仍有高下之別。今後,我們該如何去除「低等政治文明」的國恥?
我站在劉曉波先生這一邊。我希望,所有中國人,尤其是中國的讀書人,也站在這一邊,大家一起,彰顯另一邊的虛弱。
48张宁的看法: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允许别人说话的社会,尽管可能说得不对,说得不入耳,此所谓“和而不同”吧;不让人说话,拿11年重刑向世人警示说话的代价,强力追求“和而又同”,只会使社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将社会危机的根子深深地埋下。
“为什么一个经济总量将跻世界第二的大国还做这样的事情?难道它会被已经不当地禁锢在一个很小范围内的言论与思想“颠覆”?如果真的能,那它就还是太脆弱了。如果不能,请强大的政府展示自己的文明、自信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
倒行逆施,悲愤难消!一个人写了那么几句大白话,就要坐11年牢,这是什么时代?这是"文革"卷土重来!我曾说过,文革远没有过去,我们仍在文革中,看来不幸言中!
43叶廷芳的看法:请共产党的主事者们回顾一下中外历史:当年迫害司马迁、孙膑,迫害伽利略、布鲁诺的那些人一个个都振振有词:为了江山社稷的稳固;为了上帝的安宁……但经过历史的沉淀,司马迁、伽利略等人的文字闪闪发光,而振振有词的那些人如今安在?--一个个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李大同的看法:这是一次中世纪的审判。暴露出来的,恰恰是审判者内心的恐惧—— 对思想和表达的恐惧。
“在这个国家,一个正直的人唯一合适的去处就是监狱!”这是列夫·托尔斯泰说的。现在的问题是:究竟谁更不自由?是正直的囚徒还是那些贼眉鼠眼的狱卒?在把晓波关进了有形的监狱的同时,他们也把自己关进了无形的精神监狱。依我看,真正苦闷和惶惶不安的是他们。
37许纪霖的看法:在中国,人民币都可以开手铐,言论颠覆国家政权也就不奇怪。为了让海内外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擦亮眼睛,我郑重要求:1,吸取当年批判“571工程纪要”的好经验,将大毒草“08宪章”公诸于众,作为反面教材教育人民;2,刘晓波胆敢上诉,像公审四人帮一样,二审全程向全球直播,让广大群众认清他的真实面目。
33刘擎的看法:此刻我打开《马恩全集》第1卷第78页:“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入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
32与张颐武先生通了电话,他表示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别的地方,比如小沈阳。我解释只是想听听周围人们的反应,他说“一点反应也没有”。
31与刘小枫先生通了电话,他此前不知道刘晓波被判的事情,他要在网上“看看再说”。
30刘军宁的看法:不期望,不绝望!
29吴思的看法:我赞成关于言论自由的各种观点,但我想做利害计算。老子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什么事做过分了,谁受损谁受益,就要反着算了。
28雷颐的看法:反对以言治罪。这是国家文明程度高底的重要标准之一。
27贾樟柯的看法:(关于刘晓波被判)这件事,很难理解,很受伤。是不是以后我们就不能为这个国家设想了?
刘晓波的政见我多不同意,以往彼此均无好话。但因言治罪不是好事,既不当也不智,不应再搞了。
24李银河的看法:在2010年即将来临之际,得到刘晓波被判的消息,感觉像是回到了1910年。
23王晓渔的看法:我不会翻墙,没有在大陆媒体上看到报道。我坚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书生因为几篇文章将在铁窗之内度过11年,是少数敌对势力制造的谣言。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国家,怎么可能允许这种违反法治的事情发生呢?希望广大善良的不明真相的群众,睁开眼睛,明辨是非,不要被谣言迷惑。
22梁 文道的看法:他們說劉曉波是「異見份子」;但什麼叫做「異見份子」呢?一個正常的社會本來就該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人人相異,何「異見份子」之有?此所以我 在香港、台灣和美國等許多地方見到知識份子勇於自命「異見份子」,以誌其異;但在緬甸、伊朗和中國卻見到無奈被封的「異見份子」,幾成罪名。可見只准一種 意見是正見的國家才會有劉曉波這種「異見份子」。
21杜小真的看法:因 为思想和提出问题而获罪,在今天只能解释为对思想言论自由这现代政治生活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的亵渎和挑战。况且零八宪章,在没有签署的我看来完 全是善意和建议性的,如果连这都不能容忍,真是太可悲了。我并不完全同意刘晓波的一些观点,但他发表观点的自由绝对应该受到保护。
20郭于华的看法:08县长表达的是公民最基本和正当的权利要求,而且提倡以温和改良的方式推进社会进步,道出常识何罪之有?即使说的全然不对,也不可以因言获罪。判刘晓波有罪才是真正的颠覆国家政权(合法性)之罪,而且是对社会良知和人类文明的挑战。
19贺卫方的看法:不久前,某海外传媒来电采访,问我对于Mr. Hsiao-po Liu的十一年之罚的看法。我没有好气地说:“我欲无言。”对方问:“难道说你不觉得十一年太重?”我反问:“难道说判三年就适当了么?对于根本无罪者,一天都太重,一天之罚都是冤狱。再说,你真以为他会在牢里服满十一年?”
18余英时的看法:1989以来,刘晓波先后入狱三次。这次竟将长至11年。但他入狱,一次比一次光荣,这次最光荣。中国史上恰好有一个光辉先例,那便是一千年来受人尊敬的范仲淹,一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在政府猛烈批评朝政,主张“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他一生被贬放三次。一次送行,朋友们说:“此行极光。”第二次大家说:“此行亦光。”最后一次说:“此行尤光。”他笑答道:“仲淹前后三光矣。”这便是今天我们的刘晓波。
11崔卫平的看法:
1968年,我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9年,刘晓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我们都是因言获罪,前后相距四十一载。这种状况不得不使人怀疑:我们的制度,到底改善了多少?我们的社会,究竟进步了没有?
8徐 贲的看法:一个中国公民以宪法给他的权利,善意地对国家政治表达自己的看法,却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感到难以置信。中国是一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 中国要在国际上崛起,必须建立良好的言行一致的信誉。从许多国家对此事的报道来看,这是一件使中国信誉受到损害的事情。
5诗人芒克称自己与刘晓波“是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都挺愉快的。从来也不认为他做错什么事情。”在听说了晓波的近况后,芒克说“但愿他明天没有什么事。”
4刘晓波八十年代的朋友、诗歌评论家唐晓渡回忆,当年黑马刘晓波明明认识刘再复,当面却假装说不认识。但他同时说,对于刘晓波近年来的思想发展,越来越认同,觉得他越来越结实。在中国目前语境中,刘晓波表现出了知识分子的担当和理性。
3原北师大教授、鲁迅专家王富仁教授今天仍视刘晓波为“朋友”,尽管许多观点不相同。王教授听说晓波近况之后,说:“人在思想上应该是有自由的,在行动上应该是有限制的。思想自由是不能干涉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一直没有解决。
2刘晓波同学念博士的导师之一、北师大教授童庆炳先生,听说刘晓波近况之后,想对晓波说:希望晓波“珍重”。“毕竟有过一段师生情谊,希望他珍重。”
1钱理群先生刚才在电话里说,比起八十年代,刘晓波写的文章越来越理性了。他对晓波印象最深的是两件事:一是六·四的表现,二是坚守国内。钱先生“不觉得刘晓波有什么罪。”